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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被勞教、遭酷刑 貴州大學女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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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大學女教師趙躍,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多次被迫害,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曾二次被非法勞教。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趙躍女士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依法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的侮辱誹謗罪、濫用職權罪及大規模非法關押、屠殺法輪功修煉者的犯罪行為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法輪大法清白。

下面是五十七歲的趙躍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無罪

當我看完《轉法輪》,心中豁然開朗,所有我過去對人生的思考、疑問,全在書裏寫著,給了我十分明確的解答。我知道,這就是我要找的東西。一九九五年,我幸遇法輪大法,從此開始了我全新的人生經歷。

修煉法輪功後,我就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迅速提升道德水準。不長時間,我身體上的所有病痛消失了。修煉前,我經常被胃痛折磨,滿床打滾,不能吃煎的雞蛋;修煉後二十年無病痛,現在有時都想不清楚病痛是甚麼滋味。身體健康,不花醫藥費,為國家節約了錢,給自己「漲」了工資,沒有病痛的折磨。

修煉法輪功,從此知道人為甚麼而活,知道了人為甚麼要做好人的道理。法輪功強調修心,去掉人的貪慾之心,淡泊名利,勤奮工作。因此對待學校的工作,教學時數我超額完成,教學質量我盡職盡責,絕不拈輕怕重,也絕不敷衍了事。在看重經濟效益的現代社會裏,在不多一分錢的情況下,講「盡職盡責」四個字,而且落在實處,也只有法輪功修煉者才幹這樣的傻事。雖然自己辛苦勞累,但與教學有利,與學生有益,這樣的教師沒有哪個學校不歡迎,要持否定態度的。

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我沒有與學校、與同事爭過任何利益。語文組所有的課都是別人挑剩後我來上。每週的課時安排都是在充份考慮方便其他教師教學時間的情況後,再安排我的課,對此我沒有任何意見,只要能方便他人,我都樂意接受,有困難自己解決。在與人相處中,這樣處理問題難道不好?而要轉換觀念變成與人計較才好嗎?

原來我在學校買有一套房子,後來我先生的單位分了一套房子給我們,當時我考慮:我校有那麼多年輕教職工排隊等著分房子結婚用,我沒有講任何條件,就把房子完好的退回學校。許多人說我傻。他們替我算了筆賬,說我退房損失幾萬或十幾萬。對此我不後悔。作為法輪功修煉者,不以謀求私利作為人生要務。退房沒有錯,也就不言虧,是我應該做的。修煉法輪功就這麼實實在在為別人考慮。

我有一個幸福的家,也可以說是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功後的結果。我因為煉功身體好了,有充沛的體能做保證,可以包攬所有的家務活兒。也因為身體好了,免去了家中諸多煩惱,帶健康和歡樂給家人,這就是平靜、和諧、融洽的基礎。法輪功特別強調修心,我改了不少壞脾氣。我不但感謝法輪功給了我健康的身體,也給了我一個美好的、和睦的家庭。我有許多法輪功朋友,我看到他們的家也是一個個祥和、幸福的家庭。

一九九八年夏天,長江洪水泛濫,江西受災嚴重,也不知是甚麼原因,有幾個縣的賑災力度不夠。在報紙上看到這條消息,我立即拿出幾千元錢寄往江西受災區。郵局工作人員還對我說:是賑災捐款,優先辦理。

我任課的班級有一名學生生病,手術後我去醫院看她,她母親淚眼汪汪的對我說:她家在農村,為幾個孩子讀書已經負債累累。孩子這次生大病,醫治的錢還不知該怎麼辦。我當時拿不出許多現金,只有一張快到期的三年存摺。為了及時救治這位學生,我也顧不得利息損失,提前支取。儲蓄所的工作人員還不理解這件事:現在誰還做這種傻事?分明是作案後的藉口,還給我存摺上作了個記號,鬧得我提款頗費周折。

我感激我的師父把宇宙的真理無條件、無代價的傳給我,並且一步步引我走向人生光明正道。那是人生命的美好再生!無比輝煌,彌足珍貴。

二.控告人被迫害事實

江澤民因妒嫉之心作祟,濫用手中權力,一手挑起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鋪天蓋地的謊言宣傳,使法輪功蒙受不白之冤,栽贓陷害、謠言誹謗,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抓、被關、被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迫害致死。我因此也深受其害,遭受迫害長達十六年之久(現在進入十七個年頭)。

我曾被公安機關綁架六次、至少被抄家二次、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二次(一百一十八天)、勞教兩次(五年)、看守所一次、居住監視期間(至今)不斷有上門「探訪、造冊」騷擾,信件、手機、電話、QQ全部監控,不能正常交往通訊。造成我精神、身體、經濟嚴重損失。我家人也因此牽連受害。主要事實如下:

1、北京上訪遭殘忍折磨

二零零零年元月下旬(學校放寒假期間,具體時間記不準確),我在北京天安門城樓買票後準備登城樓,在過安檢通道時,問我是否是法輪功學員?(每個排隊準備上城樓的人都會被這樣問)我回答:「是」。立即不准我上天安門城樓,值班公安讓我出隊,並押我上車,轉到拐角一僻靜處,換我上一輛大巴車。當大巴車通過天安門廣場時,公安就把車上的窗簾拉上。一會兒功夫,大巴車就停在天安公安分局門口。一進裏面就是一頓暴打搧耳光,我看不見自己被扇後是甚麼樣,但我看見一位二十多歲的姑娘被搧耳光後,她白皙的臉龐立即紅腫。然後就是搜身、翻包。

天安公安分局不是我進京的地方,所以我不回答警察的問話:「你是哪個省來的」?我買票登天安門城樓是合法行為(登城樓賣票的,我相信也不是非法機構所為),僅僅因為我不欺騙安檢警察的問話,有一個自我承認是法輪功學員的身份,就把我綁架到公安局裏,沒有原因說明,就暴打一頓,太沒有道理啊。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警察見我不說話,拿出手銬對付我的沉默。他把我的雙手一上一下拉到後背,斜方向銬在後背上(俗稱蘇秦背劍,也有稱:大背銬),這種銬法,因為反背在下方的手,沒有支撐著力點,就會有一個自然向下滑的拉力,這時手銬就會拉著上手,越拉越緊,銬齒就往肉裏鑽。所以給我上銬的警察說:不出五分鐘你就得說話。你求我,我還不給你下銬吶。五分鐘過去了,半個小時過去了。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警察見達不到目的,就拿棍棒打手銬,打頭,打背、打雙臂、雙腿,揮棒亂舞,一口氣連續棒打十幾下、幾十下不等。警察打累了,就到隔壁房間去休息。然後又來棒打一串。周而復始,那個拖把棍兒還打折了一根。

大約四個小時過去了,警察見還達不到目的,就給我下「雙銬」。因為還是這種背銬,我看不見自己的後背,所以不知雙銬是怎麼個雙銬法,其疼痛程度與先前的單銬,完全不是一個數量級,萬劍穿心不是誇大之詞。雖然疼痛使我全身戰慄,但我得忍著,依然如前那樣忍著不動。警察見我還是沉默,拿起桌上一根用過的電棒,扒下我的棉褲,就往臀部電擊。電打完了,氣急敗壞到隔壁房間拿一根新的三萬伏電棒(從警察的對話中知道)繼續電擊,還不解氣,又換一根新的電棒擊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當時我的五臟六腑是撕裂般的痛,同時我的額前清晰現出一個螢光屏「真善忍」,之前是忽隱忽現看到或聽到「心懷真善忍」、「真善忍」,但沒有此時這麼清晰。電擊完後,帶字的屏幕才慢慢隱去……過了許久,我腿一軟,倒地了……警察拿一個重物(面積比較大)壓在我背上,出了門。房間裏一下子安靜了。

等我醒過來時,從走廊傳過來的腳步聲,我知道夜很深了……許久,一個警察開門,走到我跟前,手在我鼻子前停了一會兒,然後給我下了手銬,讓我收拾他們翻查散亂在辦公桌上的我的東西,我心裏明白,但手腳失去知覺,機械的、胡亂的把我的東西裝進挎包裏,一步一挪走出這間我受過刑的辦公室,進了另一間臨時搭建的拘禁房間裏。那裏還有幾個我白天看到過的大法弟子,我請他們扶著我的雙手(當時我雙手麻木,完全失去了知覺),做了幾遍「貫通兩極法」,我的雙手恢復了一些知覺,右手可以舉高到耳邊。值班警察看見我煉功,大聲呵斥,另一警察準備衝進鐵欄杆門制止。我站著看了他許久,然後跟他要開水喝,他一下愣住了,過了許久,他才緩過神來,給了我小半碗水喝。

酷刑後的我形像一定可怕,披頭散髮,全身烏紫,銬齒在手腕處留下兩道深深的印痕,手腳無力,行走困難,躺在長椅子上,發出一種怪叫的聲音,想不讓發這種聲音都不行。天亮時,又有一些在天安門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抓進來,看到我傷的很厲害,集體抗議。質問警察為甚麼把人打成那樣。當時警察也很害怕,酷刑也沒弄清楚我是哪個省來的,最後乾脆趁我還有一口氣時,就把我放了。臨出門前我跟那位放我走的警察要回他們當時從我衣服上摘下,砸丟在地上的法輪章。

2、非法抄家

自從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我家至少被非法抄過兩次。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由貴陽市國家安全局李貴明領頭,張龍軍等人。抄走了我師父在濟南、大連、廣州等地的講法磁帶、光碟、法輪大法書籍、我的《轉法輪》手抄本等物品,這些東西都是教人如何做好人。如果這些東西被沒收後沒有銷毀的話,我願意把這些指控我犯法的證據公諸於眾,請腦子健全、心智正常的人看一看,鑑別一下。

二零一三年三月,我去成都給我母親上新墳,在貴陽火車站入口檢票處驗票時身份證報警,當時就扣下我的火車票和身份證,並翻查我的行李,在我的挎包裏翻出幾張二零一三年神韻光碟,錢包裏有幾張寫有「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圖案是中國古代福寶寶的吉祥卡片(四×六釐米),貴陽鐵路公安筆錄後,強行將我羈押在貴陽黔靈東路派出所(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二樓,由幾名警察看守我。至少是兩家派出所聯手去抄家。不但抄了我戶籍居住地的家,還抄了我現在居住的家。抄走一張床頭櫃玻璃板下「二零一三年福寶寶年曆」。抄家時沒有搜查證。還耍出惡人先告狀的手段,關我在貴陽二戈寨鐵道看守所,幾天後才放我回家(取保候審)。火車票無辜作廢,一個多月後身份證才要回來。

3、遭受歧視

二零零零年有一次我坐車,車廂比較空,上來一個抱小孩的婦女,坐我旁邊。她是一個很健談的人,不多會兒,就跟我混熟了。小孩小,要我包裏的東西看看,我就把隨身帶的點心、糖果給孩子吃。孩子望了望媽媽,媽媽客氣的推辭了一下也沒有特別反對。孩子知道媽媽默認了,就大大方方的吃起來了。聊天中,婦女告訴我他們夫妻經常吵架,有時互相動手打起來,這次她就是負氣回娘家,撂她丈夫一人在工地上。我隨口說:我們修煉法輪功的人不會這樣處理家事。她一聽我是煉法輪功的,一下瞪大眼睛看著我,結巴巴的張著嘴,然後看看孩子吃的點心。還沒等我開口繼續說話,她抱起孩子,慌慌張張的就往車廂前面跑。我心裏很難受,她當時那張驚恐不安的臉,深深刺痛了我的心。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第一天進勞教所,警察一見我,開口說的第一句話就是:「趙躍!不要嬉皮笑臉的!東張西望的看啥?!」那語氣短促,十分十分嚴厲。還是這位警察(一年後她再見我時,態度很友好,客氣的與我打招呼,聊一些家常,我知道她是在用這樣的方式向我道歉,雖然還在勞教所工作,但在迫害法輪功的專管隊裏沒再見她的身影)第一次正式找我談話:「趙躍,你要知道,黨和政府……」我在她眼裏已經不是「人」了,是可以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的一件東西。

我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回家後,親戚、朋友、同學有來看我的,當他們意識到無法勸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後,他們不再主動來我家了。也有些同事、舊相識,當遠遠看見我時,就低著頭,叉開道走別的方向,實在避不開,就搭訕著敷衍幾句話,借故有事急忙忙走開。

我不放棄修煉,就被逼放棄工作。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進京上訪,回來後單位領導沒有讓我下崗,讓我繼續站講台上課。因為我確實是個盡職盡責的好老師,我教過的學生喜歡我。第一次我被勞教時,單位領導到勞教所去看我,只要我表示不煉法輪功就可以接我回家。我說:我不可能說假話,讓我說真話,那就是「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沒辦法,領導只好留我在勞教所。二零零七年四月第二次被勞教後回家,(這時我所在的學校已經與貴州大學合併)學校領導因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藉口我離崗時間長,學校已經沒有我的工作崗位,每月發給我幾百元待崗工資。二零零九年三月我只好辦理提前退休手續,一方面緩解我自己生活窘迫、另一方面也可以緩解單位領導不能安排不轉化人員的工作的政治壓力。

4、諸多「不准」

二零零四年四月底,我在洗腦班不接受洗腦教育,被直接下到勞教所迫害。又因為我寫了不服勞教決定,請求《覆議》,(當時請勞教所警察轉呈,之後沒見任何批覆,石沉大海了)對勞教所要完成轉化我的工作形成了巨大的壓力。勞教所把我收押在專管隊(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嚴管隊)一間門窗緊閉的房間裏,六個包夾每天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監守。勞教所知道法輪功學員的善良會打動人心,所以她們就經常換新面孔來做包夾,所以包夾過我的人數到底有多少,已無法記清楚了。包夾要做的事情就是①:每兩個小時書面向負責轉化我的警察(袁芳)彙報我在這兩個小時裏的言談舉止、神態、動作;②:採用一切手段完成警察(袁芳、顧興英)轉化我所要做的各項指令。

「不准洗漱,換衣。」從秋到冬,期間我只被允許洗過一次冷水澡。同時換洗了一次內衣外褲。因為第二天她們把我母親和我先生接到勞教所去,做她們想要做的事情。日常的洗漱是有條件的,不滿足她們的要求,就是取消的理由。

「不准如廁」。上廁所是件大事,要完成一整套程序:首先自己要提出請求,然後包夾去廁所看看會不會撞車(即有沒有其他法輪功學員此時在洗漱間方便),如果沒有「車可撞」,包夾就可以向警察提出申請,警察確認同意後,發解手牌,包夾領人開門,喊「報告」後出門,包夾必須一前一後成三人縱隊,上三樓如廁。這套程序中間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就只能憋尿了。雖然後來允許早中晚各一次,但多數情況下會因為「程序」出錯而減少一次或兩次。每天都會因為如廁次數減少而煩惱、揪心。有一次,上午六點我就向包夾提出要解小手,包夾說現在是幹部查房點名時間,不方便去,七點時又說:現在是抬飯的時間,上廁所不文明,九點是幹部正式上班時間,不會批准上廁所這種事情的。十二點包夾換班,我再次向包夾提出請求:帶我上廁所。包夾罵我為甚麼不在上一個班解決:「看我們軟弱好欺負是不是」?一直到下午,警察(在勞教所稱『幹部』)下班後(六點過)才被允許帶到三樓衛生間。剛到三樓,包夾高聲問:「撞不撞車」?在衛生間的其他包夾回應:「不行、不行!要撞車」同時埋怨說:「責任不在我們,是你們不先來看看的」。我這邊的兩個包夾說:「就她急得要死,催我們上來,還怕幹部看見」。我徹底明白了她們是故意刁難。

「不准睡覺。」如果睏極了,包夾拉著我在屋子裏跑圈圈,要不就拿牙籤支眼皮,再就是拳打腳踢弄醒我。所以我經常是在包夾拉著我跑圈時睡的覺,跑停下來時,我也睡醒了。

5、長時間罰站

因為不寫三書,每天被長時間罰站。除了吃飯時間可以蹲著或允許坐小板凳,其它時間就是站、走、跑。還侷限站在三十釐米見方的地磚上。超出這個範圍,就被打罵,拿蒼蠅拍打我臉,說我幾十歲的人,連個站都不會,真是不要臉。

罰站的形式很多種:「立正站」、「軍姿站」、「正步站」、「金雞獨立」、「僵死站」、「壁虎爬牆」、「騎摩托車」、「倒立站」、「頂碗」。腿腳站腫,腳大鞋小,鞋口勒著腳面,破皮化出膿血;鞋底有硬物,長時間站立,洇出血水、結痂,反覆多次。

6、凍刑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大約是二零零五年元月,深冬臘月,寒風呼嘯。包夾張恆(這次事情後,她就不那麼態度兇惡了)在水桶裏舀一杯水,突然從我頭頂澆下,頭髮和後背濕了,她又在我後領脖子處補澆了一些水。把我外衣扒掉,她打開房間所有窗戶,讓我跟她出門。她把我領到後院,讓我站在剛才打開的窗戶腳跟處,這個位置四面透風,兩耳方向的風還特別強勁(正對著風口處),我只穿一件棉毛衫,後背衣服還是濕的。不一會兒我四肢僵了,上下牙不停打架,越打越緊,再後來牙關咬緊,全身戰慄。開始我還跑步,加強血液循環,到後來腿腳僵硬,亂了方寸,只能站著,兩手臂蜷曲著抱在胸前,心就像刀割一般。張恆她們雖然穿著棉大衣,但臉露在外面,時間長了,也受不了這刺骨的寒風,就讓我回屋裏了。很長很長時間我才緩過點熱氣來。

7、家人被迫害

最直接的迫害就是精神上的。我修煉法輪功,身心變好,我的家人是最清楚的。雖然他們都沒有修煉,但九九年江澤民打壓之前他們都是十分支持我學法、煉功的。打壓剛開始,出於對我安全的考慮,勸我躲家裏煉。迫害升級,他們的焦慮也升級,他們清楚我已經被推到風口浪尖上了。所以他們更加兩面人了,也因此脾氣變得更急、更壞。我被勞教後,我父母不敢去看我。兩次從勞教所回家後,都要求我第一時間回家看他們,其實是第一時間他們要看看我是不是還有「人」的模樣。

我家第一次被抄,我先生被牽連。貴陽市國安跑到我先生單位去,結果他被單位通報批評,以後十多年每遇到晉升提級的事情,都是單位「冷處理」的對像。

二零零三年三月第一次從勞教所解教回家後,我先生告訴我:兩年中他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去勞教所看我。因為很受屈辱,要寫申請、要找人批條,還要保證是來做思想轉化工作的。他不去看我,心裏又放不下,當時孩子還小。顧了這頭顧不了那一頭。二零零七年四月第二次從勞教所解教回家後,孩子告訴我:老爸經常一個人失神躺在沙發上,不說話。有一次問他吃飯沒有(當時孩子學校軍訓回家),半天老爸才伸出兩手指,後來才明白,那一整天老爸只吃了兩顆糖」。

8、經濟迫害

從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提前退休,九年一百零八個月中只有三十二個月拿到工資;五十三個月沒有一分錢;二十三個月拿的是每月幾百元的待崗生活補貼,更不要說晉級漲工資。因為基礎工資低,退休金按百分比也少。

作為控告人,我要特別強調:江澤民是主導、發起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必須受到法律(包括國際法)的追責、制裁,還必須受到「道義、良知法庭的審判。那些被江澤民權力捆綁、利益誘惑,而脅迫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所有人員,也是這場迫害中的受害人,因為善惡必報。希望你們用自己的良知,認真了解法輪功真相,看清江澤民打擊真善忍罪惡,迷途知返,用手中掌握的證據,控告元凶江澤民,洗刷自己、與犯罪切割,不再被邪惡利用,停止參與迫害良善的惡行,返出自己善良的本質。

江澤民的犯罪行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了捍衛我的合法權利,為了儘早結束這場荒謬而殘忍的迫害,為了廣大的民眾(包括公、檢、法及政府、軍隊的各級人員)能早日擺脫因這場迫害而帶來的痛苦壓力和精神折磨,更為了中華民族不致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首犯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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