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丙香,河北省萬全縣人,單身母親帶著兩個孩子。1996年前,自己不但生活上苦,還累的得了一身病。1996年4月25日修煉大法後,曾患的面神經抽搐、腰痛、氣管炎、兩膝蓋、腳冰涼等各種疾病不知不覺全都好了,我脾氣變好了,身體也健康了,兩個孩子說:媽修大法後給咱家帶來的變化太大了。
99年江氏集團開始瘋狂迫害大法,為了說句公道話,我與同修們多次去北京證實大法。
2000年5月13日上午,我與幾個同修在天安門準備煉功時,一夥警察撲了過來,連踢帶推將我們押到警車上,後轉押張家口駐京辦事處,逼問是哪裏的,最後把我弄到張家口辦事處,其中有一個五大三粗的姓毛的警察對我們又打又罵,然後將大法弟子倆個人戴一個手銬銬在地上銬了一宿,第二天轉回當地,萬全縣派出所所長李志忠、副所長蔡建平、李小軍、李岩逼迫我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因我堅定修煉大法,萬全派出所敲詐我家一千五百元( 這錢是我妹妹和我哥哥出的,他們沒有出具任何手續),還將我非法關押萬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我18天後才將我放回。放回後萬全派出所還經常派人跟蹤監視我。
2000年7月16日上午,我與三位同修到北京信訪辦反映實際情況,遇到幾位北京的同修,在切磋當中,一夥警察又蜂擁而上,將其中的幾個同修押到警車上,把我押到車的後背箱裏,捂的我渾身是汗,連氣都喘不上來,差點將我憋死。後又轉押駐京辦事處,在一個沒有頂很深的全是大法弟子的巷子裏,上午11點多,又將我們分散在北京郊區的幾個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到平谷看守所。他們對我們非法審訊、拍照、其中有一個警察侮辱我,將我的胳膊舉起來,說是煉功,不讓放下胳膊,一放就又打又罵,非法關押到一個黑屋子裏一進門就是個床,一個馬桶,床上是木頭板子,我們連衣服睡了一夜後,第二天又將我們關押天津拘留所。20多天後,又將我們轉押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多天後,才將我們放回。
之後每到所謂敏感日,派出所李小軍帶四、五個警察開車將我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半月之多,才將我放回。在我被迫害期間,我的老爹、老娘嚇得病倒在床,多日恢復不了。我的老爹被迫害的承受不住,無奈,在惡人再次綁架我時,被迫告訴他們說是我死了,惡人聽說我死了,才放心的走了。
一次派出所所長李志忠在勞動局家屬院看到我時,他大吃一驚,第二天也就是我正伺候我癌症晚期的二嫂嫂在去買菜回來的路上時,李小軍帶五、六個人又將我綁架。這都是李志忠叫他們幹的。
2001年正月初六,我女兒正準備和同學到北京她姐姐開的理髮店學理髮,派出所司機侯某將我騙到派出所說是說幾句話,卻將我非法關押孔家莊鎮洗腦班,一進門,我看到很多大法弟子,我說了一句:「你們來了」,派出所李志廣左右開弓,搧我耳光,扇的我連氣都上不來。在被非法關押的70多天中的日日夜夜裏,我們白天被逼幹活,晚上被逼迫看央視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逼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不寫就酷刑折磨(如:將碗反扣在地,強迫我把褲腿捲起,逼迫面朝牆雙膝跪碗底;他們還把磚頭立起來,逼迫面朝牆雙膝跪磚頭。還有一懷孕的大法弟子即萬全張家莊的史潤連與小裴被鎮裏的王清一綹綹的揪頭髮),最後只有七個大法弟子關押70 多天後,絕食出來。
在70多天的被非法關押期間,鎮長賀立國和他老婆小丁丁每天晚上對我們進行洗腦迫害,在此期間 ,每天讓我們給他們打掃衛生,他還說辦公室的床底下有書,我們發現了,就把床底搜走的大法書請了回來,他們發現後,李志廣動用戒毒犯對我們大打出手,晚上鎮長賀立國回來後,逼迫我們七個人臉對臉的跪磚頭、賀立國用拳頭擊我,當時他就遭到報應,手上立即就起了個血泡。罵我們這水蛋殼,有功了,當時他就不敢再打了。)
2002年六一節的前一天,李小軍帶著兩個人,竄到我家,看到我家床頭貼著的「法正乾坤 邪惡全滅」,他們上手就撕了,並將我綁架到警車上,關在孔家莊派出所,所長李志忠和蔡建平逼迫寫保證,不寫就不讓回家,我的精神差點被逼的崩潰,在我神志不清的狀態下,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將我的手按住,強行摁了手印。(此行為,我已發表嚴正聲明,邪惡迫害我神志不清所做所說的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跟師父回家。)
2002年,為了孩子上學,少花點借讀費,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我想把戶口遷到孔家莊,派出所所長史建新因我修煉大法,不讓我們遷戶口,致使我們娘仨當了十多年的黑人,最後費盡周折,才將戶口轉回當地。在此期間,老師常洪桃叫學生寫作文,因我兒子寫了一篇作文,內容主要是寫的是我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變化,班主任常洪桃和一姓劉的教導主任問我兒子;你是不是也是煉法輪功的?我兒子說:是。他們威逼:你不煉行不行?不學行不行?我兒子說:不行。最後,他們將我兒子開除校外。
2003年5月,我回家伺候癌症晚期的二嫂,在我買菜走到工業街的中行門口,被李小軍帶的四、五個人攔截,綁架到警車上,拉到派出所,逼迫寫保證,我不寫,因為家裏病人生命垂危,我又被無辜綁架,我的身體也出現危險,他們才將我放出,出來後,我的身體軟的厲害,打了個車才回到家,從此我被迫流離失所,女兒當時只有十七、八歲,晚上上夜班帶著十多歲的弟弟睡在地上,好心的人們 把他們的衣服給兒子蓋在身上,兒子被迫害的不能上學。
2003年12月,我們六個同修三個一組到萬全發真相資料,被孔家莊派出所雇佣的劉寶全發現後,他們將大法弟子李再娥抓住,送派出所後又轉押看守所,李再娥沒把握好將一姓白的同修說出,把白同修關押在看守所,在審訊過程中白同修制止李再娥,要把握好,不能出賣同修。我才走脫,在走脫後,李小軍還時不時地帶人砸我家街門、砸不開,敲不開,他們敲開鄰居家門,從鄰居家翻牆而入,敲不開家門,他們砸不開家門,把玻璃砸碎,破門而入,把兩個孩子嚇的哇哇大哭。他們看我不在家,才離開。他們還跟蹤我女兒,到我的妹妹與親朋好友家蹲坑、跟蹤,妄圖綁架我。
此後我一直流離失所,偶爾回家,看看老人與孩子。
2008年,奧運期間,我正準備蒸饅頭,聽說邪黨人員又在抓捕大法弟子,我被迫離開兩個未成年的孩子, 到外地打工。兩個孩子更沒人管了。
2009年,正月初八,萬全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明元、李治忠帶領七、八個邪黨人員闖進我妹妹與妹夫開的超市,樓上、樓下搜了個遍,搶走大法工具、甚至連找的零錢都被搶走,我妹妹被非法關押張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妹夫關押萬全縣看守所,一年後,被非法判刑六年,關押唐山冀東監獄,
2010年6月27日,我與同修配合發大法真相資料,在去110國道上被攔車的警察劫持,司機被關押看守所,在公安局被酷刑折磨,沒把握好,說出了幾個同修,我又被迫流離失所。
2012年,女兒成家後生了個孩子,想把孩子和女婿的戶口上到萬全舊堡村,派出所所長吳永貴百般刁難,手續都辦好,還不給辦,最後說要見我,我的女兒說,就是不辦戶口也不讓你們見到我媽媽。現在被迫將孩子和女婿的戶口上到老家。
我本應該在2012年辦退休,由於邪惡迫害我流離失所不能回家,致使我在2013年才辦理了退休手續,後來我多次找勞動局,勞動局科長閆生果等他們互相推脫,直到現在未補發我遲退一年的工資。
(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鐵嶺市六十七歲的羅維秋女士二零零七年八月在北京被綁架、非法勞教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被送到瀋陽市馬三家子教養院女子三大隊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羅維秋女士,家住遼寧省鐵嶺市銀洲北路1611號,鐵嶺市東北輸油管理局變電廠退休工人,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鐵嶺市銀州區鐵西派出所綁架,非法關入鐵嶺市看守所拘留六天,四月末被鐵嶺市銀州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孫立忠串通省局非法勞教三年,未能得逞。羅維秋女士於四月二日離開鐵嶺。據說孫立忠當時對市局放她不滿,揚言說市局能放,他還能抓回來。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羅維秋女士在北京被朝陽區潘家園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兩天,沒吃沒喝沒睡,八月十日晚七點被騙說去醫院,實際去的是送進朝陽分局刑事拘留所非法關押。每天由999搶救中心張姓大夫給她打針吃藥,九月六日晚八點說放她回家,又轉送到朝陽分局治安拘留所,每天還是由999搶救中心張姓大夫繼續打針吃藥。九月八日晚,來人口頭宣布非法勞教二年,她寫了申訴書,向北京市政府辦公室申請覆議(因她沒有見到邪黨有關工作人員的面,甚麼過程都沒有,只一張「判決書」,署名是北京市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印章,再沒有其他相關人員的名稱,所以提請覆議。)九月十一日轉送到北京市勞動教養人員調遣處,九月二十一日被送到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子教養院女子三大隊非法關押。
到馬三家黑窩,就強迫在寫好的「三書」上簽字,二對一的「包夾」,不寫就不讓打電話、不准寫信、不准和家人及任何人聯繫、不准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惡人苑永珍、趙淑華每天來給灌輸謊言。還強制超負荷體力勞動,每天五點起床,十分鐘洗漱、整理內務衛生(後改為五分鐘),六點吃飯,六點三十分開始幹活至十一點三十分,十一點三十分吃飯,吃過飯繼續幹活。四點三十分吃晚飯,五點又回去幹活,老年隊的九點收工,青年幹到十、十一點,沒有完成定額的還得幹到十二點、一點多。直到二零零八年一月有人給曝光了,才改變了一點。
在馬三家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餅子,大家集體絕食兩次才改變了一點。當有外界人員來時就把法輪功學員集體隔離,不讓露面,然後造假、欺騙,有一次直到晚上七點來鐘才讓出來吃晚飯。
二零零八年四月中旬開始,除了每天的奴役勞動之外,又增加了所謂「軍訓」, 每天下午在烈日下強制訓練,大隊長張君很惡,身體不好也不給假,都必須參加。每晚睡前還強迫唱邪黨的校歌,直到十一月份奧運、殘運結束。奧運期間不讓接見,完全和外界隔絕。十一月份才讓接見,但卻強迫家屬先罵大法,否則不讓接見。
馬三家勞教所在方方面面造假、矇騙外界:宿舍的被褥不讓用,做擺設,晚上得用勞教人員自己的被子,早晨再送到倉庫,誰弄髒了他們的被子就得賠錢;惡警們逼迫寫的東西如果不寫,就找被強制「轉化」的人代寫,每月還給寫評語,全是假話。法輪功學員們不承認、不簽字,就要被大隊長惡警張君、張卓慧酷刑折磨:上銬、拳打腳踢、電棍電擊等,還給無故加期。身體被迫害嚴重就強迫你吃藥、上醫院檢查。出勞教所時要按它們的要求寫甚麼虛假的總結等,不寫就給上刑具迫害。
直到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羅維秋女士才走出馬三家魔窟,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