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自己是主角?

——就聘請律師營救大法弟子與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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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在大法弟子被中共非法關押後,一些當地的協調同修聘請了律師為大法弟子提供法律幫助,但是,很多地方出現了一些不盡人意的現象。一些地方的同修反映有的律師沒有做多少事,只是在最後非法庭審時做無罪辯護;還有的說,無罪辯護又怎樣,惡黨法院想咋判咋判,意思是說請了律師不僅沒有起任何作用,還導致了被迫害同修的常人家屬不理解。

表面上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我們是修煉人,我們有師父的法引導我們,認真的學師父的法,就能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從師父的法中,我們明白,修煉人沒有偶然的事,時時事事都應該向內找,常人的表現是針對我們的心來的。向內找,看看我們是不是還存在這樣心:依賴律師,指望律師,忘了自己是主角。

我們大法弟子是主體,是助師正法的大法徒。師父說過:「眾生都在指望著你們!」[1]律師是我們救度的對像,無論律師表現出怎樣的正義感,他們是未修煉的常人。就如一個律師曾說過,律師就是律師,沒有甚麼正義律師,不要貼標籤,律師只是提供法律服務,維護人的合法權利。

律師作為一個職業,就是收取代理費,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務的,這在任何國家都是如此。一九九九年以後,邪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講法律,用法律的名義迫害大法弟子,由於邪惡自己知道迫害大法弟子是違法犯罪行為,所以就禁止大陸的律師為大法弟子代理案件和辯護。但是,一些有人權法治理念的勇敢律師,明白了真相後,不懼邪黨的威脅為大法弟子辯護和代理。其實提供的還是正常的法律服務,只是在邪惡的環境下,這些律師也面臨著邪惡的打壓,所以在這個時期,這些律師的行為顯得很正義、勇敢。但是,我們一些大法弟子就對律師產生了依賴的心理,覺得這些律師就是「應該」無私的幫助大法弟子,就是「應該」不求名利的為大法弟子服務,甚至,有的學員期望著律師在法庭上「講真相」,救度公檢法人員。這完全偏離了大法弟子應有的狀態。有一位一直為大法弟子維權的律師就說:律師不講真相,律師只提供法律服務。我們大法弟子真應該好好想一想了。

師父說:「也有人想,全世界這麼多民主國家,怎麼不發出聲音來?聯合國這個時候都幹啥去了?看上去是這樣。其實我告訴大家,這裏面體現出一個甚麼東西呀?我們太依賴人了。如果這場迫害叫人給結束了,大法弟子多丟臉──我們沒有證實法,沒有從迫害中樹立起威德來,我們大法弟子沒走出我們的路來。」[2]

任何常人的表現,都是我們修煉人的心促成的。很多不盡如人意的表現、同修家屬不滿意的表現,等等,都是和我們的心有關。無論如何,律師是常人,常人都為名利情而活著,請律師的時候,可以先和律師簽好合同,列明權利義務,說清責任和收費。關鍵是我們如何做好主角,堅定正念,帶動律師讓他們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而不是依賴律師,指望律師,不能讓舊勢力藉此鑽空子。

同修們,大法弟子在救度眾生,我們的一念決定了常人的選擇,我們不能再認為家屬如何,律師如何了,我們要用慈悲的心,對待眾生,才能完成師父所要的,救度眾生。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會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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