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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精神病院迫害 武漢高中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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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湖北省武漢高中教師歐陽如芸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十六年來多次遭到綁架、關押、洗腦、酷刑折磨以及關精神病院進行藥物迫害等。歐陽如芸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將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到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要求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歐陽如芸女士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主要事實:

遭精神病院藥物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因準備再次進京證實法,在漢口火車站被武漢市二七派出所楊姓所長帶人截回,關押一夜後,次日被劫持到武漢市精神病院(即六角亭精神病院),關押迫害一個月。期間:

1、主治大夫熊偉(女)在每天的集體查房時都必問我:「還上不上北京?」我的回答始終是肯定的,因為法輪功沒有錯,我沒有錯,更沒有違法。

2、在精神病院我被強迫服用精神病藥物「氯氮平」,並被強暴野蠻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F﹒D」。當時熊偉及兩個健壯男護士將我抬起,我拼命反抗著,他們用繃帶將我捆綁在鐵床上強行注射「F﹒D」。被注射後,我頭腦發懵,嘴流口水,雙手不停顫抖,舌頭打卷,走路失衡,高一腳低一腳的。

3、精神病院對本人曾做過心臟、肝臟、腎臟、血液、大便等全面檢查化驗(現在想來也許與「活摘人體器官」有關)。

4、精神病院曾請來兩位所謂醫學專家找我談話,說是給我做甚麼醫學鑑定,結論是我患有所謂「偏執型精神病」。將健康的法輪功學員當成精神病整治,為他們作惡找藉口和理由。

警察非法抓捕,導致全身多處骨折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們流離失所在武昌,由於公用電話被監聽,「武漢公安九處」警察非法闖進了我們的住所(記得其中有叫周虎的兩兄弟)由於力拒非法抓捕,導致我頭部受傷流血,身體多處骨折。

而後,我被非法關押在武警總院長達三個月,警察二十四小時專人監控,因不明我的身份,他們先後三次派人給我強行拍照,因不能得逞,最後一次他們串通醫生,突然將我頭部的包紮扯掉,六個彪形大漢揪住我的頭髮、按住我的四肢給我拍照,結果引起了全病室病友的公憤。

由於我始終不配合,軟硬兼施都無效,最後警察一無所獲,只得丟了一句話:「從今以後,我們不管你了,你想到哪去到哪去。」便灰溜溜的走了。後來在明真相的醫生、病員、護工、病員家屬的合力幫助下,我走脫了。

被迫害致腦萎縮

從二零零二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在「武漢市公安局七處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五月,因手機被監聽,我們幾位同修在漢陽鐘家村吃完飯,被洪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至該分局,期間我被銬在鐵網上,逼供警察使勁的捏手銬,致使手銬深深的嵌入我的手腕肉中,他還將礦泉水灌入我的鼻腔,而後又找來兩個打手將我頂在牆上,左右開弓大打出手,致使我面部青腫。

次日,警察將我們幾位女大法弟子押往武漢市公安局七處第一看守所,當時對面監室的犯人看到我被打的慘狀都哭了。我被調換過兩個監室,其中均有死刑犯,警察還故意讓我親眼見其中一人被提出去執行,企圖從精神上壓垮我。

在監室的大部份時間,我被強迫做奴工,有時一天勞動時間長達二十一小時,有時還會遭受到死刑犯的虐待。

後來我的血壓高達240~250MMhg,獄方恐承擔後果,催促「市610」將我「接」走,直接關入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在那裏我一直被打著點滴和氧氣。當時我心律快,血壓高,一週後,由「市610」將我「接」出,欲將我送「區610」繼續迫害,遭「區610」拒收,不得已將我送往市六醫院。在醫院裏一直打著氧氣、點滴,並由本人單位及「市610」各派一人日夜監控在醫院單間。

不久,警察給我做了「全面檢查」,因查出「腦萎縮」「腦動脈硬化」心、肺、肝、腎均有問題,血壓又持續不降,口供一句也沒撈到。最後警察無奈的撤走了所有監控人員,將本人家屬找去,將我接了出來。此時,我的體重已由原來的一百四十斤降到了九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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