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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五年冤獄 浙江大學副教授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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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潘開祥,兩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又兩次被綁架,送入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潘開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依法對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依法撤銷對控告人的非法刑事判決(杭西刑初字第144號),恢復控告人的公職,賠償精神與經濟損失。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610辦公室」,並在同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潘開祥所遭受到的一系列迫害,都是在「610辦公室」直接指使下進行的。

潘開祥說:「被迫害後,工作失去了,收入也沒有了。這樣,給自己和整個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經濟上的困難。出獄後,多次去找工作,因為對法輪功的信仰及被坐牢的經歷,很多單位不敢要我。最後去了朋友介紹的一個賣牆紙的公司,當時一個月只有八百元的工資。後來,自己開了一個賣牆紙的個體商行,生意也不是很好。在這期間被綁架至洗腦班迫害,由於長時間無法經營生意,也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意。」

以下為潘開祥陳述他遭受到的迫害事實:

(一)無數次被騷擾,傳喚和非法對待

我於一九九六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始,中共警察和特務就開始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秘密監視。我當時是中國一所著名大學(浙江大學)心理學系的副教授,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我成為他們監視的重點對像,電話被監聽,行蹤被監視。在四月二十五日至七月二十日之間的某一天,我正好在原學校(浙江大學西溪校區)附近八字橋煉功點晨煉,當時打坐時,我把自己的一個放著很多個人物品及法輪功書籍的皮包放在旁邊,當打坐完後,發現自己的包不見了。後來,我看到了西湖區公安分局警察朱曉明手中在拿著我的一本法輪功書籍。原來,他們為了監視我,把我的個人皮包給偷拿去了。這是非法佔有一個公民的私人財產的開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中共江澤民集團出於個人的妒嫉心,發動了對法輪功精神信仰群體的喪失病狂的迫害,一時鋪天蓋地的污衊法輪功的謊言充斥所有的電視廣播報紙等。其實,即使在中國,修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更何況這種精神信仰已經帶給整個社會巨大的正面作用。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違反國家的法律,踐踏了人的尊嚴,侵犯了人的權利,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等。在中共漫天的污衊宣傳中,使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產生了強烈的敵視和憤怒情緒,「610辦公室」人員,學校單位領導,社區相關領導,公安局政保科的警察等藉機撈取政治資本,給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庭施加巨大壓力,企圖讓法輪功修煉者放棄精神信仰。這麼多年來,他們不斷的騷擾我們,或非法傳喚我們,或私自闖入我的家裏,或對我們軟硬兼施,威逼利誘,甚至對我的親人,包括我的妻子、兒子、岳父岳母施加壓力,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精神信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們得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消息,去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訪辦上訪。結果被學校的保衛部門強行綁架回學校,限制人身自由,並強行收看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鎮壓法輪功的消息。學校領導要求我放棄法輪功修煉。當天位於教工路一號的家裏被警察抄家,要求上繳法輪功的所有資料。很多警察強行抄走了很多大法資料。

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本人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杭州市西湖區龍井村喝茶聊天,被認定為「非法聚會」,事後被杭州西湖區公安分局警察傳喚,並強迫要求交待本該正常的公民的活動。傳喚沒有時間規定,當提出要求出示合法的手續時,到最後才補給我一份了事。如果超出了傳喚規定的時間,也隨意延長時間。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本人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杭州植物園聚會交流法輪功修煉心得。事後去學員陳廷衛家中聊天。這些也都被認定為「非法聚會」,同樣被強行傳喚,交待一個公民正常的活動。

從迫害開始到我第一次被捕送進看守所,以及第一次被捕到第二次被捕期間,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公安分局多次傳喚並騷擾我的正常生活,有時深夜才能回家,更殘酷的是想羅列一些所謂的罪名,好給我施加壓力,以便使我放棄我的精神信仰。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我在監獄裏被迫害五年後,回到家中。原以為生活能夠平靜。但實際上,在共產專制的國家裏,整個社會就是一個大監獄。在我出獄後的時間裏,杭州西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夥同杭州西湖區華星社區,經常借關心生活為名,了解我的思想動態,暗地裏監視,並監聽我的電話。在節假日和一些所謂的敏感日,來我家騷擾,或強行叫我們去社區接受思想彙報,並給我施加壓力以便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他們在了解到我仍然在信仰法輪功,就千方百計的給我和家庭施加壓力。並運用黑社會恐怖方式綁架我兩次,被強行秘密送進黑監獄──洗腦班。有一次,也就是我被第一次綁架到洗腦班的前夕,杭州西湖公安分局古盪派出所警察楊鎮,華星社區書記沈國堅到我上班的單位,杭州西湖區綜治辦翁廣禹態度極其兇惡的說,要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否則要送我去洗腦班。

(二)二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杭州市公安分局非法抓捕,關押於杭州市西湖區看守所,至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被釋放。這是第一次因信仰法輪功被非法抓捕和關押。

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在杭州市「610」的指使下,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公安分局,浙江大學保衛處等把我作為迫害的重點對像。甚至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張德江親自批示,以使達到轉化我和放棄對法輪功信仰的目的。當時被關押在看守所一間陰暗潮濕且終日見不到陽光的房間裏,十幾個人,多時達到二十幾人被擠在一個狹小的空間裏,晚上睡覺時,不得不側著身子才能勉強躺下。從上午七時到晚上七時強迫進行高強度的勞動。如果完成不了規定的任務,就會受到監房裏牢頭的懲罰,或罰冷水澆頭,或罰長時間蹲立。經常加班到晚上十一時左右。吃的是霉變的米飯且吃不飽。晚上睡覺寒冷難忍。並且規定一天上廁所只能在幾個時間點上才能進行。

在這期間,中共不法人員們多次提審我,網羅眾多罪名,以便促使我放棄對法輪功的精神信仰。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五日至六月五日,他們為了達到轉化我的目的,由浙江大學保衛處出面,把我監視居住在浙江大學求是新村的一間宿舍裏,限制我的自由,並且兩人日夜二十四小時監管我,逼迫我違心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回到家後,身體和精神受到巨大的創傷。三十幾歲的人,頭髮已大面積脫落,臉色變得蒼老,精神和靈魂受到強力的傷害,晚上睡覺時,經常夢見自己赤身裸體在洒滿玻璃碎片的地面上打滾,異常痛苦。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西湖區公安分局朱曉明,謝良衝進我位於杭州市西湖區教工路一號的住處。他們猶如強盜般的衝進來,上下一陣亂翻,搶走了我的很多物品:《轉法輪》書一本,《洪吟》一本,SONY軟盤一片,《法輪佛法 悉尼法會講法》二本,《法輪大法義解》二本,《轉法輪-卷二》一本,錄音磁帶三盤,電腦主機一台,調制解調器一台。一月十七日被西湖公安分局抓捕和關押。後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五年,關押在浙江省第二監獄迫害。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刑滿釋放。

在非法關押期間,特別是在監獄期間,在失去了人身自由的情況下,監獄對我進行了有目的,有計劃的系統性的迫害。

1.制定嚴厲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制度,限制對我的身心自由。

強制剃光頭,穿上囚服,掛上嚴管的紅牌,接受牢中之牢的殘酷管理。剛進監獄時,我拒絕穿囚衣和剃光頭,拒絕背監規,警察就指使監獄裏的犯人通過各種手段懲罰我。或長時間面壁站立,或剝奪吃飯權利或限制上廁所的次數和時間等,手段五花八門。有一次,他們為了達到讓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懲罰坐小矮凳,兩眼正視牆上的一個點,不能動,雙手放在膝蓋上,全身坐正。一天從上午八點坐至晚上十點,其間除了吃飯,只能上午在規定時間點上一次廁所,下午在規定的時間點上一次廁所。這樣連續迫害了八天。

在監獄裏,專門安排由三個犯人組成的小組,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的包夾監管。三個犯人,一個任小組長,一個擔任打手,一個負責思想攻佔。這些犯人,大都是些重刑犯,為了達到討好警察和多減刑的目的,往往變本加厲的對我進行迫害。犯人孫華和肖興水尤為嚴重。有一次,正好是夏天,天氣很熱,他們包夾三人,在警察的指使下,專門把我安排到一個只有我們四個人的房間裏進行折磨。他們不斷用難聽的語言謾罵我和罵大法,直到讓你喘不了氣為止。地上劃出一個很小的空間,讓我坐在裏面,不斷的接受他們的污衊法輪功的洗腦灌輸,行動不能越過劃出的紅色警戒線。一天只給我半小桶水洗漱。在規定時間點上才能先報告被批准後才能上廁所。不能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晚上睡覺時,在你能看到的地方,上鋪的下面,房間的牆壁上甚至地上貼上污衊法輪功及法輪功師父的標語。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處在這三人包夾犯的體罰,言語攻擊,謾罵和監視之中。惡徒想盡一切手段企圖要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在整個監獄迫害過程中,我一直被嚴管,只能在規定的區域活動,不能與其他未經許可的人交談,更不允許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交往,哪怕是目光的接觸。沒有休閒娛樂活動時間,除了勞動,就是接受他們的洗腦灌輸。晚上睡覺,專門有人值班看管我,記錄下我的睡姿,講了甚麼夢話,睡眠的過程及時間長短。與家人的會面時間,只能在他們規定的時間點進行,有時甚至被剝奪。

2.強迫接受長時間高強度的體力勞動,企圖讓我吃不了苦而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在監獄裏,被強迫進行很多高強度的勞動。挖地基搬石頭,運土種樹,平整土地,裝缷鐵屑(製作扳手後的邊料),手工勞動等。包夾犯經常有意逼迫我進行不停的高強度體力勞動。在挖地基搬石頭時,包夾犯孫華,徐建國二人拼命的督促我不停的勞動,不讓歇息的時間。當時需要把幾百斤重的石塊從地裏挖出來,然後搬運到車子上運走。由於長時間高強度的如此勞動,腰無法直立。直到現在,還留下後遺症,坐的時間久了,站起來時腰無法直立。

3.長時間的精神折磨以達到對我的精神迫害

沒有比長時間的精神折磨更痛苦了。中共監獄對我的迫害,無論限制人身自由,實行嚴厲管制,高強度長時間的重體力勞動,還是利用對家人的壓力和威脅,都是為了達到讓我放棄對法輪功的精神信仰。他們有一套完整的精神洗腦和思想折磨的方法和措施。除了勞動,睡覺等必須完成的時間外,其它時間基本上都被用於接受污衊法輪功的洗腦灌輸中,並且要求每天寫思想情況彙報。達不到他們的思想要求,接下來的就是更嚴厲的精神折磨。

警察孫升,經常組織包夾犯以與我討論法輪功觀點為由,實為胡攪蠻纏,強行扭曲人的經常思維,達到控制人的精神的目的。具體是這樣做的:他們把我的某一個觀點提出來,然後要我列出證據來,以證明我的觀點是對的。要一步一步說出來,上一步是怎麼得出一下步。整個過程是在三個包夾犯的不斷的語言攻擊,謾罵,胡攪蠻纏下,用錄音機錄下來,如果我一時說不出來,或說不全,或說不準確了,他們就拿出錄音機中的錄音,來否定你的觀點。如此強姦人的思想的做法真是荒唐!

在長達幾年的失去自由的嚴厲管制環境中,他們運用環境控制,情緒控制,語言控制,行為控制以達到對人的精神控制。而這恰恰是世界上邪教對人的精神控制方法。我在監獄的這段時光裏受到的對待,見證了中共邪教對我的精神信仰的迫害。

(三)兩次被綁架,強行送入洗腦班迫害

1.第一次被綁架至洗腦班迫害

大約在二零一一年八月底,西湖區公安分局古盪派出所警察楊鎮,華星社區書記沈國堅在杭州市「610」的指使下,到我的工作單位裏,威脅我,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否則要送我進洗腦班迫害。

為了躲開他們對我的迫害,我幾天呆在家裏鎖上門不上班,或改變上班時間,或很晚才回家,或坐在親戚的車子裏上下班,或翻牆躲開小區門衛的監視。但還是在一天早晨上班的途中被綁架至洗腦班進行迫害。

那是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上午九點多左右,我與妻子一起去上班。當我們走出家門不遠處,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大隊西湖分隊門口,西湖區中級人民法院旁,我突然感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當我回頭時,突然有四、五個不明身份的彪形大漢向我衝撲來,他們動作粗暴的把我抓住,我的包和電腦被摔出,襯衣被撕破,紐扣被撕落,一隻鞋子不知去向。我的妻子見狀大叫起來,他們中的一個人把她抱住,並捂住她的嘴。然後,他們就把我綁架到一輛麵包車上,飛快的駛向一個我也不知道的地方。

在車上,幾個綁架人,態度兇惡,強行把我架住,不准我隨意移動。後來我知道,這是當地610指使下,把我強行送入洗腦班進行迫害。指揮現場綁架的是杭州市西湖區綜治辦主任翁廣禹。沒有任何的法律根據,沒有事先告訴你去幹甚麼,到哪裏去,呆多長時間。而這一切都是極其邪惡的黑社會行徑,比監獄裏有過之而無不及。

後來我知道,這次被綁架至洗腦班迫害的地址是:杭州市余杭區塘棲鎮龍悅水莊,此地是一個旅遊休閒地方,洗腦班設在其中的一幢房子的裏面,門口設有保安和工作人員,我就被限制在裏面迫害長達近五十天。在一個房間裏,由兩名包夾人員,二十四小時監視,沒有人身自由,活動都得聽從他們的安排。每天強迫觀看他們安排的污衊法輪功錄像,強迫寫心得體會,不符合他們要求的,就會安排很多人輪番的與你進行「談心、交談」,或威脅我:「如果這次還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可能從新再把你送回監獄。」杭州市司法局徐如紅威脅我說:「你是杭州僅有的幾個沒有被轉化的人員了,我們對你的打擊會更厲害,你何去何從自己想好。」他們甚至安排一天的時間,把我送回到我原來被迫害的浙江省第二監獄裏感受被關在裏面的法輪功學員被洗腦的情景,試圖以此恐嚇我,以便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2.第二次被綁架至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我在上班時,被杭州市西湖區公安分局的警察綁架至位於浙江省新昌縣的洗腦班,在裏面被迫害達五十天左右。在這期間,省「610」頭目,浙江省第二監獄的一位姓常的警察(在此監獄被迫害時曾監管過我的一位警察)親自到洗腦班,給我施加壓力,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每天,很多包夾人員輪番對我進行思想攻心,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四)在生活上,經濟上,工作上對我的嚴重迫害

中共對我法輪功信仰的迫害,使我的生活陷入巨大的危機。一九九九年迫害以來,無數次的傳喚,騷擾和非法對待,無法使我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中共散播的鋪天蓋地的謊言,綁架了不明真相的人,他們把憤怒和敵視投向我,使我的生活倍感壓力。五年的監獄迫害,二次的洗腦班迫害。

監獄的幾年生活,度日如年,與世隔絕。我無法想像是如何度過這段不堪回首的歲月的。以至在以後的生活中,夜裏經常夢到在監獄裏被迫害的痛苦時而驚醒。帶著蒼老的身軀(頭髮已嚴重脫落,腰部受損,臉色蒼老)和受摧殘的心靈離開監獄時,一時竟無法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

離開監獄後,原本以為能夠過上安靜的生活,但只要我依然信仰法輪功,中共當局就讓我的正常生活無法保證。我的電話仍然被監聽,進出小區,都有門衛記錄下我的出入時間,甚至監視我的行蹤。隨時可能被傳喚和騷擾,隨時都有可能被綁架進洗腦班或監獄裏進行迫害。後來先後兩次被綁架至洗腦班進行長時間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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