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迫害幾乎無法生存 黃凌燕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原籍福建省霞浦縣,後居廣東佛山市的法輪功學員黃凌燕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丈夫、兩個弟弟頻頻被綁架、關押、洗腦,丈夫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媽媽在長期紅色恐怖高壓含冤而亡。

黃凌燕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以下是黃凌燕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叫黃凌燕(小名黃興嬌),初中文化,一九七四年出生在福建省霞浦縣柏洋鄉橫江村三澤裏自然村。因父輩遭遇歷次運動才搬家到山凹裏。這裏只有十多戶人家,上學要走山路一個多小時才能到學校。在那缺衣少食的年代度過了童年。

患絕症,幸遇法輪大法

大概九十年代初,二十多歲左右的我經常胃痛,臉色蒼白,嚴重時滿床打滾。有時流血難止,經血都要用盆接,有時在路上走著走著,一陣難受就甚麼都不知道了,醒來都不知道啥時躺在地上的。後來我偷偷去縣城醫院問醫生,說是一種血液病,類似白血病吧,要求我通知家裏住院檢查,看著因貧窮而啼哭的父母,我暗下決心,死也不連累父母。此後我隻身隨緣到了廣東佛山打工,有時身體太痛苦了,就幻想著哪種死法即不難看又不連累別人。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是我終身難忘的日子,早晨我想去垂虹公園呼吸新鮮空氣,無意中看到很多人在打坐,有老年的、中年的、年輕的,也有小孩,給我的感覺太震撼了。一問是佛家法輪功,還免費教功。經介紹我在佛山圖書館買到《法輪功》和《轉法輪》,從此走上法輪佛法的修煉,按真、善、忍理念做人、做事。一個月左右,我就體會到脫胎換骨的變化,無病一身輕,那種喜悅、那種幸福無法用語言來感激師父,感激大法。

三個月後我回趟老家,父母因信仰基督教而排佛,但看到我氣色變好也不反對我教黃振宇、黃振宙兩個弟弟煉功(小弟黃振宙從小聽力、語言不正常,有殘疾證,沒實質讀過書)。兩個弟弟後來都到佛山修煉大法,受益很大。沒讀過書的黃振宙還在幾千人的會場做過心得體會報告,這種超常無法想像。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我和同樣修煉法輪功的喬軍華在佛山登記結婚,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順產一個可愛的女兒喬丹鳳。一家人生活溫馨、和睦,鄰里相處都很好,房東把兩小孩都交給我們輔導學業,跟我們學真善忍做好學生。

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我們變得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與人為善,與世無爭,身心都獲得了很大的益處。

一年搬十多次家沒人敢收留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晨煉被人無故騷擾,七月二十三日,喬軍華在電視塔公園晨煉被抓,隨即被非法抄家,錄音機、錄像帶、大法書籍被搶走,被並逼迫放棄信仰。下午放回後,監視住所、跟蹤,環境感到恐怖惡劣,已沒有我們說真話的地方了。黃振宙幫我照顧剛滿週歲的女兒,我和喬軍華在功友的資助下當晚坐飛機依法進京上訪。

此時的北京到處便衣惡警,到處設崗盤查,我們在上訪沒達到目的,幾天後就沒費用吃住了,流浪了二十七天,於八月二十日早上六點被綁架到西單公安局。經歷了殘酷的審問後,我和很多法輪功的功友一上來先被暴打一頓,警察打我們像打沙包一樣,一輪下來個個都掛彩了。半夜把我們關進一所大監獄;第二天我們被迫做手工加工魚飼料,八月二十三日,我們被佛山「610」派人押回佛山。身上的錢和銀行卡裏的工資被強行取走,共二千八百元。

因堅持修煉,喬軍華被迫下崗,我又因帶小孩沒工作,全家身份證被扣,又無法找工作,沒了生活來源。「610」派人跟蹤、監視我們,經常藉口查出租屋,我們因身份證被扣,不給辦暫住證,他們隨時抄家,隨手搶東西,隨便抓人。有次警察抓走喬軍華和黃振宙,關進石灣看守所,留我在家看孩子,還勒索我要活動費,當時家裏只有一百多元錢,我讓喬軍華帶上一百元,結果一到看守所就被搶走了。黃振宙被關了兩天被罰交二百元才放人。剛回來房東受不了株連、騷擾,又要我們搬走。我們因此在一個月內搬了六次家。無法安定。我們一家無奈求房東幫我們保管家具,物品,借些錢二次進京討公道。後來借錢給我們的賈書萍因此被勞教一年。

因身份證被扣,盤查更嚴厲,我們只能帶著小孩和黃振宙在郊區流亡了幾天,一個星期後的一天半夜在復興路的一個小公園裏休息,被大批武警包圍,我和黃振宙被綁架到月壇派出所,喬軍華帶小孩被衝散,(後也被抓送回佛山拘留十五天,小孩被送親戚打工處)當時送往月壇派出所有二十多人,有老有少,二十四小時不給吃喝,也不給外買,只要說話就「開飛機」體罰。然後黃振宙被福建駐京辦領走,我被關到收容所一天,強迫在地面溫度五十六度的廣場暴曬。第二天也被押到駐京辦。在雜物房裏和小弟一起關了五天,兩張破沙發,髒亂的被子,每人每天要五十元住宿費,飯錢另計。後來霞浦「610」派了兩個人,一個是民政局的吳振順,一個是公安局的阮志興,把我們押回霞浦,到公安局門口,行李包僅余二百元被吳振順搜走,我被拘留了十六天,黃振宙因有殘疾證關了三天讓爸爸交了三千二百元保出,說是路費和吃住費。後來父母總共花了三千六百元他們才放了我,連收據都不給。

酷刑演示:開飛機
中共體罰演示:開飛機

黃振宙回到佛山後,保險公司說公安局來人給壓力,不能讓他在那上班洗車了。後經同事介紹去環衛公司當清潔工,被安排在彩管廠搞衛生,喬軍華也回去原單位彩管廠做保安,我在天馬飲食公司當前台接待。

一年來,佛山國安排人經常造謠、恐嚇房東,強迫我們搬了十多次家,有一次在下暴雨,他們不讓我們租住在他們管轄區內,就動手把物品扔出去,還沒找到下家房子,只好請了一輛貨車,他們特地看著我們一件件搬完,開著車去再去找房子。那種淒慘、屈辱,給小孩造成的驚嚇,至今無法撫平心靈的創傷。

警察要趕盡殺絕第三次進京鳴冤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黃振宙在街上發真相資料,因不配合警察搜身,當場被捆綁起來暴打,全身受傷,反被誣告襲警抓去刑事拘留。到了拘留所就被脫光衣服搜身,然後只穿一件褲頭關進監倉,警察還指使其他犯人對他拳打腳踢。逼他做手工──疊花,不做就不給吃飯。一個星期後,「610」人員把他吊銬在車裏押送到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被強行剃光頭、吊銬、關禁閉、包夾、不給睡覺、長期勞工,吃用要自己付錢。二十九日下午,我在公司開會,兩便衣送來黃振宙體檢收費單,要我付六十五點八元,上面注射費四元八角,我問他沒有病,為甚麼要打針?打了甚麼針?他們不說,我沒帶那麼多錢,就叫我去同事那借,付了款就走了,我和黃振宇幾次到公安局探問都不給見面。當晚又來我住處抄家,拿走很多真相資料,四面裝裱好的掛像,四套秋冬運動服(白色)一件夏天短袖衫煉功服,煉功照片和簡介掛布等。家裏翻了個底朝天,一片狼藉,無從下腳。當晚把我從單位放回看小孩,喬軍華又被刑事拘留了,後來要他保證脫離法輪功才放人。

我們沒有配合,喬軍華被送去三水勞教所「洗腦」。我去政保科找領導要人。他拒絕接見,叫個曾參與抄家的警察帶話:刑事拘留不同於治安拘留,沒把問題交代清楚,不從思想上、行為上完全「轉化」是不可能放人的。我說:你們政府怎麼能這樣迫害我們,一年來逼迫我們,驅趕我們十多次,幾度造成我們生活危機,我們都無怨無恨,處處要求自己做得更好。如今小孩受驚嚇天天哭鬧要爸爸,扁桃體腫大,整個下巴都變形了,幼兒園老師怕傳染給小朋友,要我自己帶小孩,這樣我也上不了班,你們這不是把我逼上絕路嗎?警察說:不是逼上絕路,是要趕盡殺絕。

我無奈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又帶小孩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十二月的北京已經嚴寒,冷入骨髓,沒有暖氣,沒有熱水,我和小孩第二天裸露出的臉和手都爆裂了,好不容易到了天安門廣場,就被圍過來幾個人推扯上警車,說我不像旅遊的,就是法輪功,小孩被重摔倒在車上,然後打我,牙齒被打鬆一個(回到廣東就掉了),很快就抓滿一車人開進廣場公安局,簡單審訊後,大家都不報姓名地址,就一個一個被押上一輛大巴車,那時對每個人造成的心理壓力,恐懼無以復加,隨時都面臨集中營,酷刑,折磨與死亡。我們一起喊「法輪大法好」,他們把車窗都關上,窗簾拉上不讓外面民眾聽到。

當開到郊外時突然停車,有人過來叫我快點下車,說一看就知道你是南方來的,看小孩遭的罪,尿濕的褲子都結冰了,回南方去,不要再來了。我說法輪功修真善忍,我們都沒犯罪,要求全部放人。後來聽說這一車人在路上都被放了。廣場的便衣看到我又帶小孩回到廣場也不抓我了,都說沒人敢處理我的訴求,除非把江澤民抓了、判了,回去等機會不要再來了。

我又失望的回到寄放行李處,碰到山東濟南一同修,被電擊,酷刑折磨了一個星期,放出來時體無完膚;衣服扣子拉鏈都被剪掉,皮帶也被拿走,沒穿鞋光著腳在寒風裏走到我面前。他說當時煉功才四個月,全家受益很大,是和妻子一同上訪被分開迫害,後來我包裏的錢剛好可以買兩張車票和路上吃的麵包水之類的,回到廣州兜裏只有八塊錢了。無家可歸,不知何去何從,後來碰到汕頭的大法弟子,就跟他們一同在廣州流亡,喬軍華從拘留所出來也無家可歸。

被非法勞教時奶奶悲憤離世

一家人帶著小孩在外流離失所,沒有工作收入,大家互相接濟,物質需要已減到最低限,但也維持不了多久。

我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又被綁架到廣州白雲區公安局,警察把我們母女倆關進一個鐵籠子,當天打雷暴雨,我和小孩又冷又濕,一個好心人拿張報紙讓我給小孩擋風。我抗議這種非人的待遇,不配合任何的審問,二十四小時後還沒找出我任何犯罪的證據,就把我們母女送到附近所有關押犯人的地方,都因我帶著小孩又沒有犯罪證據,不收監,最後折騰到半夜把我們關進廣州白雲戒毒所,強制「轉化」、包夾、體罰、不給睡覺,我絕食抗議兩個星期,被幾個高大的保安按住強行灌食、打針、最後食管從喉嚨順著嘴出來,沒灌成,卻造成我大口吐血。後來他們不干涉我煉功,其實他們都知道煉功是對身體最好恢復,每當有記者採訪或有領導視察,就把我們母女倆和一個快臨產的湖南籍孕婦關進儲藏室,等來採訪的人走了以後才能出來。

六月二日,我被霞浦「610」派人接回父母家,禁閉在家裏,臨走前我要求回出租屋拿些換洗衣物,還有借來的二千元錢。他們都不許,說抄家時早被搜走了,在家裏我穿媽媽的衣服。他們派人二十四小時看住我家四個門,每天都找來一些學者專家來家裏「轉化」我,有個幹部竟然說學甚麼不好非要學法輪功「真善忍」跟政府頂,你看村裏誰誰黑白通吃掙了多少錢,你看村裏誰誰殺了人,花幾十萬就擺平了,哪像你們學「真善忍」還要坐牢,這裏進、那裏出的。

父母被叫到村大隊強迫在保證書上面畫押按手印,如果我還上北京就抓我父母坐牢。天氣越來越熱,農村蚊子多,那些看守監視的人吃不消;在六月二十八日,也就是我女兒過三歲生日這天,縣裏來了六、七輛車,說是接我去縣裏買幾件衣服,有省市的領導來看我了,穿我媽的衣服不好看,我不相信他們,他們說讓我媽和小孩都去,不會騙我的。到了縣城讓我媽帶小孩在公安局坐會兒,說寧德地區領導指名要見我,就一會兒,小孩不願與我分開都哭暈了。我被帶到龍首山賓館的一個房間,裏頭有幾個領導模樣的人坐著,我也不知道是那個部門的誰,他們把工作證有相片和名字那面往裏翻,就開始逼我放棄修煉,保證不煉功、不上訪,給我最後機會,否則連累他們不會給我好過的。我跟他們講我煉功只圖有個好身體,按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怎麼就連累你們──我甚至誰都不認識的人,這又是啥道理?

他們看我不配合,命令馬上把我背銬起來送走,拖上車直接送往福州市山區建新鎮台嶼村(省女子勞教所)當時霞浦到福州段在修公路,那路非常顛簸,我被連司機共七人在中間;後排的人用手拉起讓我處於反吊狀態,加上公路坑窪,使我的頭不斷撞在掛擋後面那個突起的地方。大概六、七個小時後,我的額頭破了,腳腫得不能走動,手銬嵌入肉裏拉傷了筋,後來一個月動不了。眼睛連哭帶撞到腫到了睜不開、看不見的地步,就這樣被幾個人從只有車輛進出的門抬進了勞教所,就這樣不用任何手續,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綁架到勞教所一年六個月。一進勞教所我就被強制剪髮、包夾,二十四小時不給睡覺,體罰,關禁閉,輪番洗腦轟炸,逼看造假誣蔑法輪功的東西,強迫「轉化」,強迫生產勞動,沒完成就加班到半夜。

媽媽等不到我,就知道被騙,就在公安局哭鬧,被送回家後就精神不正常了,經常不穿衣服就跑街上罵共產黨、罵村幹部。

奶奶年歲大,受不了孫輩們因為修真善忍做好人,被害的一個個都見不到,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悲憤離世。奶奶在世最疼我,去世時我都沒機會送終,這成為我永遠的遺憾。

我爸媽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一輩子沒出過縣城,也沒人知道我被關哪,爸爸上有老下有小還要照顧瘋癲的媽媽和我的小孩,丈夫、弟弟都被非法關押,所以在我被關押期間,無人送衣物,沒有親人探視過,期滿還拖了三天說我情況特殊不讓自己走,等「610」來接。我回家後,看到奶奶沒了,女兒都該上幼兒園了,媽媽病重又檢查出肝腹水,看著蒼老無奈的父親,我跑到屋後山上大哭一場,感歎這世道想做好人卻如此艱難。

我在家休息了幾天,又帶著小孩回到佛山打工,最早在她那兒住過幾年的房東潘姨看到我,同情我們無辜遭迫害,主動把房租減半給我們住。慢慢又安定下來了,女兒也上幼兒園了。

大弟遭酷刑家庭離散

大弟黃振宇目睹七二零後法輪功遭遇太多的不公,親人遭遇太多非法關押,於十二月二十三日依法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五個人撲倒,一個踩頭,二個按住手腳,二個踢打全身,他當場被打掉兩顆牙齒,強行拖上警車開到公安局。因不報姓名地址,被推進一間屋裏,拉上窗簾,用三節棍和膠棒打,打完再戴上手銬審問,然後隨便定了罪名把他關進看守所。因不報姓名地址,又拿電棍電後背和下體敏感部位。然後又被押往另一個看守所,裏邊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戴鐵帽腳鐐手銬脖鏈,手腳銬在一起,不能坐,不能站,不能蹲……

在那裏,他們把所有不報姓名地址的法輪功學員集中編號。然後押上大巴車,大概有二十輛左右開往遼寧。黃振宇他們那輛大巴開到遼寧皋新,被關進重刑犯監獄再遭受酷刑迫害。警察指使那些殺人犯,強姦犯折磨他,誰賣力就給誰減刑。二十四小時不給睡覺,不給蓋被子。第二天三個人來提審,然後又叫進兩個人按住手腳,壓在地上用很粗的木棍打,最後木棍打斷,他的屁股也被打爛,拉起來眼睛都看不見東西了,一個「610」頭子有些害怕出事,就把他弄到椅子上趴了一會,另一個說這小子怎麼這麼不經打。過了一會又被架回監倉,白天逼做手工針線活,收工後牢頭留幾枚針,然後拿針扎黃振宇的膝蓋,有幾下用力大了,針扎進去半天都拔不出來。到了晚上把他衣服扒光衣服,打開窗戶然後拿冷水從頭往下淋,外面氣溫大概是零下十幾度,大雪過膝,水流到地上馬上結冰。每次提審,那些警察都把他當沙包練拳腳一樣,還故意用手扭抓受傷的屁股。監倉裏牢頭為了多減期,經常發動裏面十幾個人對他拳打腳踢,臉經常被打的腫脹變形,牙齒被打落四個,眼睛也腫的看不見東西。有人來巡查就把他遮擋在後面,他一直絕食抗議,又被插管灌濃鹽水。一個月左右把他折磨的嚴重脫相,人瘦的皮包骨頭。南方人冬天在北方零下十幾度的地方受酷刑那個慘,無以言表……惡徒們還威脅恐嚇,反正早晚要把他弄死,再不說就會被送到某地,死了也白死,都沒人知道。

每天這樣承受沒人性的折磨,奪走了多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的生命。痛苦中黃振宇非常想念親人,擔心母親的身體承受不了失去兒女的痛苦,無意中就透露了自己是哪裏人。過了幾天,霞浦「610」派人接回黃振宇,那時的他面目皆非。據柏洋派出所所長說:把人折磨成這樣還不能問,當時跑的快,如果不是當天就走恐怕就沒命了,誰受得了那樣的罪啊。回到霞浦又被關進看守所一個月,準備非法判他兩年勞教。後來單位崗位不能缺人才將他保出。

回單位後,「610」差不多每個星期都派人去廠裏錄音談話,搜查住所,還到其他同事宿舍無證搜查,搞的廠裏很多人對他有意見。廠裏領導本來要提他當主管,也推遲了幾年,怕他再被迫害,到時很難找人替他崗位。

他的前妻因他煉法輪功被迫害,株連她沒有安全感,搞了外遇要離婚,法院判不離。第二次她以黃振宇還煉法輪功無法保證她的幸福為由,法院就給判離了。可憐他的女兒還不到五歲就要承受破碎家庭帶來的不幸。

丈夫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在二零零一年過年前夕,喬軍華第三次依法去北京上訪。此時的天安門廣場正上演自焚偽案,他還沒接近廣場就被抓,被暴打,戴手銬、腳鐐、鐵帽,手腳鎖在一起,不能站,不能蹲,不能躺;用電棍電,打爛了新買的羽絨服,牛仔褲斷成了一節一節的布條,頭上的血染紅了貼身的白襯衫,都脫不下來,看著人已經不行了才被拖著扔到火車站。不知過了多久他意識恢復些,就向民眾求救,後來在廣東的好心人幫助下回到廣州。當我們功友把他背回來,內衣內褲都被血粘的很難脫下,腳鐐的印痕深深嵌在肉裏,腿腫得不能移動,煉功了十幾天才慢慢恢復。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喬軍華去他妹妹處借錢被蹲坑抓捕,株連他妹妹一家也被抓去關裏了三天,寫了保證才放出來。然後喬軍華被押到三水非法勞教二年,經歷關小號,包夾,剝奪睡眠,被吊銬,打罵,電擊,絕食反抗被插管灌食,強制「轉化」。

二零零五年亞運會期間,喬軍華因跟廠裏工會領導說些共產黨盡搞假惡暴,當面一套,背後一套,沒人真正為人民服務的,勸領導注重道德修養之類的話,否則再大的工廠早晚也會出問題。就這樣他又被廠裏管制了,有天上班時突然跑回家說來不及了,有人要害他,找不到地方躲藏,然後渾身冷汗,眼神發直,臉色蠟黃,突然大喊大叫,拿頭撞牆;我看著不對勁幫他請了病假,找他同事,說廠裏又逼他寫檢討,寫誹謗法輪功的材料,派人成天跟著,上廁所都跟著,可能壓力太大,精神崩潰了。

喬軍華離開廠裏差不多一個月,就恢復正常,就回去上班了。可是不到兩個月,突然有天他廠裏通知我去接他。當我下班趕到時,他同事報了警,公安也介入了,我看他穿著工作服站在員工過道,直挺挺的站著,眼睛怒瞪著,推不動,拉不動,他同事說一整天都這樣。看到我來,突然直挺挺倒地,眼角流淚,不會動,不會說話。我質疑是不是給他打毒針,吃毒藥了。公安局的人回答說:檢查過身體沒有針孔。我叫他同事幫忙抬回家。廠裏沒作任何解釋,休息兩、三天,恢復點精神就被廠裏叫去寫自願辭職,半個小時所有手續辦完。我去找他領導說理,一個為廠裏貢獻十多年的員工在廠裏被迫害出事,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就這樣辭退,連基本人道都沒有。還說辦完手續了一切跟廠裏沒有關係,連社保都給他停了。後來這個多少億資金的,幾千個員工的合資大廠養著一大批貪官,幾經易手最後完全倒閉。

沒了工作,從此真的崩潰不可收拾,房東說吵了其他房客,無奈又要我們搬走。此時我正離家一個小時公交車程的南莊杏頭替黃振宇管理車行(保養,三級維修)汽車。我帶喬軍華到附近租了房,但他沒有安全感,老往外跑,有時一跑就是半個月,二十多天,在外面撿垃圾吃,睡野外。後來嚴重時不讓我上班,不讓小孩上學,趕工人走,趕客戶去別家保養。一個叫陸永錦的客戶報警叫了佛山第三醫院(精神病醫院)救護車強行拉到精神科,陸永錦替我交了五千元押金,一個星期就花完了,醫院要我交錢;沒了社保我無奈應付不了昂貴的醫藥費要求出院。當時聽說公安已介入找領導談話,我害怕再遭迫害趕緊辦了手續出院,剛到家安頓好,當地派出所就到車行抄家。修車師傅看不過說了句「你們公安怎麼老抓好人,不怕遭報應啊」,就被抓進派出所關了一天一夜。我帶著喬軍華又流離失所了,車行無人管理轉讓給一個客戶,後因道路擴建停產導致無法回本。

我把小孩送回霞浦,帶著喬軍華流亡到徐州、宿州、南陽,後來他高中時的同學把我們接回老家湖北襄樊。在同學的幫助下我開了一間小精品屋賣女生頭飾類,在同學照顧下,喬軍華慢慢又恢復了精神,還安排他在同學經營的花場幹些除草澆水的工作,後因不適應北方的冬天又回到佛山。喬軍華成了盈保公司的職員,負責看車收費,有一千零五十元的工資,兩班制。我不是佛山戶口只能自負盈虧承包路段。但佛山給他受到精神創傷太多,他怕我煉功,怕我接觸其他功友,因害怕被迫害而經常無故打我和小孩,清醒過來又內疚道歉,後來精神又不正常了,不敢上班。後來雙方親友看我實在太辛苦,為了小孩能有正常成長環境,為了不給他造成壓力就勸我們離了婚。我獨力撫養小孩,有空就帶小孩去看看喬軍華,幫他收拾家裏陪他聊天,從此他也把我當姐妹一樣。就是不能提修煉、法輪功的話題,怕有跟蹤,監控又株連他,總是警告我共產黨的人心狠手辣無惡不作,但又嚮往真善忍的美好,又害怕再被迫害,總是無法擺正關係;經常自言自語。好好的一個上進青年硬是把他迫害成精神分裂症。

母親悲憤而亡

父母家長期鄉里村委安排盯梢,電話騷擾,所謂的敏感日都要我父母作保證或提供我和弟弟的地址、電話,也派人到黃振宇廠裏宿舍搜查過幾次。小孩的戶口上在我爸名下,從小被歧視,所有的福利待遇都沒她的份,水庫移民金補貼等,所有人都有,就她沒有,讀書都是高價,回到戶口所在地也要交比別人多的學雜費。媽媽在長期紅色恐怖高壓,病情加重,不到六十歲就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晚含冤吐血而亡。死前最後一個電話說她很恨共產黨把我們家迫害得七零八落,她多想我們能夠平平安安的,又交代我可以不用參加她的喪禮,小心「610」趁機來綁架我。

要求追究元凶江澤民罪責

在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江澤民威逼各級領導執行其邪惡指令,致使從市、區、公安、派出所,社區各級「610」,國保大隊相關執法部門都參與了對我及家人不同程度的迫害,但罪魁禍首是江澤民,其實很多人也是承受著高層壓力,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目前我代表個人和親人只控告江澤民,把希望和機會留給可能改過的人。

這場本不該有的浩劫,給我家庭帶來的痛苦,經濟的巨大損失,身體的痛苦承受,親人的相互擔心,思想承受著巨大的恐懼,被剝奪工作,剝奪生存權,孩子受到歧視使身心受到的摧殘至今無法撫平。這一切都源於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等邪惡指令。

本人黃凌燕代表全家申請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要求賠償多年來經濟損失,名譽損失,家庭破散的損失,親人遭受痛苦的精神損失,要求至少賠償三千萬美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