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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冤獄迫害 遼寧宋桂雲再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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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阜新市今年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宋桂雲女士,在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裏,二次被非法判刑,累計被非法關押十一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宋桂雲女士再次被綁架、構陷,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阜新新地看守所。

宋桂雲女士,一九五一年出生,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一身頑疾纏身,修煉後無病一身輕。宋女士篤信「真、善、忍」,並把他實踐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她盡職盡責,任勞任怨,與同事和睦相處,出現矛盾不記恨;在家庭中她對子女盡責,在外面寧可自己吃虧也不貪圖別人的好處、佔別人的便宜。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善良的人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裏竟被非法抓捕七次,累計被關十一年,期間遭受了罰站、罰蹲、面壁、靠椅站著、捆綁、挨打,每天十六小時的奴役、加期,被剝奪上廁所的權利,剝奪說話的權利等。她的家人也跟著承受了太多的不安與驚嚇,著急與上火,她的丈夫就是因此得了不治之症於二零零九年間去世。

十多年的苦難並沒有摧毀宋女士的堅強意志,因為她堅信,正義必定戰勝邪惡。就像她在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中寫了這麼一段往事:

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我和同修到農村傳播真相時,又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阜興地警察綁架到看守所,四個月後,又一次被非法判刑了三年零七個月,在看守所的四個月期間我得了三種病,一種是腎囊腫、一種是喉癌、一種是腰椎病,這麼嚴重的病公檢法的警察們不但不把我放回家,還把我送到瀋陽監獄,我為了證實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做,警察要我簽字說後果自負,就這樣我第五次被送到瀋陽女子監獄。在這三年零七個月當中,警察們都在觀察著我,以為我會很快死亡,他們一直觀察到我出監,也沒有他們所期盼的死亡事情發生,對此,他們感到震驚,沒想到法輪大法這麼神奇。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宋桂雲女士前往阜蒙縣紮蘭講真相,被警察包永光、史慶偉綁架到派出所,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阜新新地看守所,再次面臨非法判刑。

阜蒙縣紮蘭派出所辦公電話:0418--8335110 所長:王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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