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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勞教 屢遭酷刑 大連謝秀蘭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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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居民謝秀蘭女士,現年五十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謝秀蘭因修煉法輪功,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屢遭迫害。遭非法抄家、非法勞教二次,曾在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被注射不明藥物,出現生命危險。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謝秀蘭向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以下是謝秀蘭在控告書中自述的被迫害事實。

一九九七年五月,我經鄰居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長時間,原有的附件炎、乳腺增生、頭痛等病都好了,給單位節省了大量醫藥費。家庭幸福和睦,身體健康,是單位和鄰居公認的好人。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同時我找到了人生真諦。

兩次綁架關押 兩次非法勞教

1.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

2.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被關押在普蘭店看守所。

3.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勞教。

4.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至十月在大連市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同年十月大連市勞教所解體,被送馬三家勞教所繼續非法勞教,直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期滿。

受盡酷刑 被銬暖氣管八天八夜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我和同修發真相資料時被人舉報,被綁架到派出所,後被關押在大連看守所。以「擾亂社會秩序」判勞教二年。

在馬三家教養院惡警逼迫我放棄信仰法輪功,兩個包夾日夜跟著我,包括上廁所。由開始不讓睡覺、不讓洗漱、坐小凳,到後來體罰、坐飛機、蹲小號,我不服從,就被送小號銬在鐵椅子上。

酷刑演示:坐飛機,將法輪功學員整個身體抬起來,平著身子,將頭撞向牆
酷刑演示:坐飛機,將法輪功學員整個身體抬起來,平著身子,將頭撞向牆

二零零二年三月上旬,一天我因煉功被惡警關在一樓倉庫,兩隻手被銬在鐵床上,不准站、不准坐,惡警王曉峰叫「四防」拽我頭髮往地磚上撞,我手腕被勒出血,至今還有手銬印,頭前額碰破皮。我被銬在暖氣管上站了八天八夜,不讓睡覺,做不下,站不起來,那個滋味可想而知,兩隻腳心出現兩個大水泡。

四月四日因為我不「轉化」,惡警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把我拖到一樓倉庫裏,四個人把我綁上,猶大黃殿芹四人站在窗台上把我吊起,腳離地半尺多,長達三個小時之久,尿都尿到了褲子裏,這時學員找來了隊長,才把我解下來。

五月十三日,因勞教所在播放誹謗大法的話時,我喊「法輪大法好」,惡警薛鳳叫「四防」捂我的嘴,用拳頭照我的頭、臉、鼻子打,我被打得鼻樑骨折,地上流了一灘血。

七月一日,我和石勝英不穿獄衣,喊「法輪大法好」,被關小號一個月,坐鐵椅子、兩手被銬,腳、腿腫變形,腳丫出黃水,至八月二日才放我出來。

「法輪大法好!」響徹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一大早,馬三家來了好幾輛大客車,下來好多警察。隊長進來對我們說:準備準備,一會兒開會。我說,「我不去。」「不行,都得去!」 他們就往外拽我們幾個人到操場, 看見大牌子上寫著「批捕公審大會」。一會兒,看見法輪功學員宋彩虹、李黎明、李冬青戴著手銬走上台去。宋彩虹在台上喊:「法輪大法好!」台下的法輪功學員也開始喊:「法輪大法好!」聲音在馬三家上空此起彼伏,惡警嚇壞了,對站出來喊大法好的法輪功學員連踢帶打拽到屋裏,戴上手銬,我們都喊:「法輪大法好!」我們最多的被加期六個月,我被加期五個月,兩個男警察把我的手反背扭後面,手揪著頭髮送到一樓鐵門裏。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晚,大隊長王曉峰叫我下一樓,叫已「轉化」人員把我的腳用繩子綁上,手捆上打坐。還把法輪功學員吊起,吊銬、背銬使用各種手段迫害。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三月,因為不做太極拳、不「轉化」,把我帶到一樓鐵門裏有一個外廊,把我吊起。雙腳離地,把兩個胳膊分別吊在鐵欄上,我就喊:「法輪大法好!」惡警王淑征就打我的臉。不論她怎麼打,我就是喊:「法輪大法好!」最後惡警一看才不打了,不管了。至今我的左手有時還麻木。

由於不轉化,我被加期近一年,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釋放。

關小號扎手指 房頂吊掛至昏迷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我到新金縣大譚鄉親戚家串門,再次被綁架送到大連市普蘭店大獄看守所,在看守所時,肚子痛的不能吃飯 ,四月二十九日閆大夫和惡警帶我到醫院,在醫院檢查時左腹內有一個5.4×4.0大小的腫塊,有醫院開的診斷,但惡警說是有炎症,隱瞞事實。五月十三日送我到大連教養院,必須體檢,走時我要證明,惡警不給我診斷證明。當時送我的是普蘭店政法科管法輪功的姓曹和姓曲的兩人,他們開車送我到大連市中心醫院檢查(春柳),檢查完還得等出來結果。當時正好中午休息,他們就說有事,罵罵咧咧,不等拿化驗結果就拉我走,這樣他們把我送去大連教養院。這次沒有給我任何證據。

大連教養院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手段殘酷,惡劣。(死人床、大掛、用鞋刷、拖布把往法輪功學員陰道裏捅,捅出血才算)女犯拳打、腳踏都是輕的,不論白天晚上站著不讓睡覺。

酷刑演示:鞋刷捅刷下身
酷刑演示:鞋刷捅刷下身

在大連教養院,白天強制勞動,晚上,萬惡警指使惡人,整夜不讓睡覺,還被罰站,毆打。我說找隊長有事,苑惡警就叫普犯把我拖到倉庫裏,四人把我踹倒,踹心臟,我昏倒長時間沒醒來,他們用針扎手指等等手段迫害,十月二十八日大連教養院解體,又把我們送到馬三家教養院繼續迫害。

我們一切不配合邪惡,反迫害,要求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惡警把我們監禁在一大隊二樓,我們只要喊法輪大法好、煉功,惡警就把我們拖出去關小號、打罵、不讓下樓、不讓洗澡,我們反迫害,講真相,絕食。

二零零五年三月,這時我已被迫害得腹部時時疼痛,在被關押期間,我因喊「法輪大法好」,兩次被送小號。我就給他們講真相,我修煉法輪大法是做好人,這是我的信仰,我沒有犯法。我不服從惡警安排,拒絕勞動,惡警就打我,用皮鞋踢我,我的前胸被打得不敢喘氣,又被關小號一個多月。他們經常給我們體檢身體,抽血化驗,經常揚言說不轉化就給送走。

一天晚上九點多鐘,惡警和四防(轉化學員)採取更惡毒的手段,把我的腿盤上,用繩子捆綁上,把胳膊反綁上,並用膠帶封上嘴,四個人抬起吊在房頂暖氣管上。幾小時後,惡警看到我臉變色,醫生跑來後把我拖到廁所,我口吐白沫、抽搐,血壓僅50。送到醫院後,查出腹部左側卵巢長的包有6.1×5.0釐米大,滿肚子是血,說住院手術,我不同意。我說這是迫害造成的,我沒被抓之前甚麼病也沒有,從開始修煉法輪功一粒藥也沒吃,身體沒有病,剛來時一百零二斤,現在就剩八十多斤了,是這幾年被迫害造成的。一惡警隊長說他們可沒抓我,我說:「你們可以放人。知道我們是好人,為甚麼關押、迫害呢?」警察不說話了。

警察看到我生命出現危險了,教養院怕擔責任,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將我釋放。

控告人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儘快將其繩之以法,為國除害,為民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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