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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冤案重新開庭 廖挺自辯信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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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今年二十六歲的青年廖挺二零一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因傳播真相、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而被非法關押,之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廖挺上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在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後,廖挺在古藺縣法院被重新開庭,由瀘州市中級法院參與庭審。

廖挺是一名大學本科畢業生,二零一三年畢業,家住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土城鄉。在走入法輪功修煉後,廖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待人和善了,脾氣變好了。因為心性提高了,以前身體多種疾病都消失了。

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卻遭受不白之冤,而廖挺從法輪功中身心受益,出於善心想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同時也想讓家鄉人受益,他因此給家鄉人講述大法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於二零一四年七月被古藺縣二郎鎮派出所綁架並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來家人花錢辦了「取保候審」才被放回。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廖挺的哥哥因修煉法輪功不放棄信仰,被成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廖挺在為其哥哥送衣服的時候被成都監管大隊綁架,在成都市看守所關押一週後轉移到古藺縣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古藺縣法院對廖挺非法庭審,審判長是李永,公訴人是李軍和易瀟。公訴人用於構陷廖挺的所謂證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一一被律師有理有據的駁回。庭審於下午一點三十結束,歷時四個小時,審判長宣布休庭。

然而,古藺縣法院在毫無理由和依據的情況下,公然藐視中國憲法和法律,非法判處廖挺四年有期徒刑,廖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在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後,廖挺在古藺縣法院面臨重新開庭,由瀘州市中級法院參與庭審,原定於上午九點三十開庭,律師於二十六日被告知改為二十七日下午一點。庭審房間大概能容納三十人左右,參加庭審必須持身份證領到旁聽證後方能進場,除了廖挺的父親和哥哥外,其餘多數是不明身份的人。法院外面依然像四月十九日那天一樣戒備森嚴,天氣整天都是陰沉沉的。

庭審過程中,廖挺主要從自身修煉後的變化和法律兩方面來辯護,有理有據,條理清晰:

1、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的原則指導修煉,提高人的心性,是正法。法輪大法是李洪志師父於一九九二年從中國長春傳出,至一九九九年短短七年時間,在中國就有上億人修煉,至今,已洪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出於妒嫉之心,利用手中權力發動迫害,尤其編造『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法輪功毒害世人最深,同時還編造「1400例」等等謊言污衊法輪功。中華民族自古就有修煉的文化,李老師將中國傳統文化弘傳世界,這對於每一個中國人來說,都是應該感到驕傲和自豪的,怎麼反過來進行如此殘酷的迫害呢?

我是二零一三年了解到法輪功真相並走入修煉的,修煉後,以前身體很多病都好了,尤其脾氣變好了,心性提高了。以前脾氣暴躁,自私自利,修煉後,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事先考慮別人。自己身心受益,想到家鄉偏遠貧窮,有病無錢醫治,而且老百姓又深受江氏集團的謊言毒害,所以想把福音帶給家鄉人,也希望家鄉人都能受益。

2、《憲法》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作為一個合法公民,卻被剝奪了信仰自由權利。依據罪行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用《刑法》300條來對法輪功學員定罪,是扣帽子行為。公安部宣布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我是一個人修煉,沒有參與組織,更談不上利用組織。所以用《刑法》300條來對法輪功學員定罪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犯罪的構成須有公認的四個要素:

一是犯罪主體,要有犯罪的個人或組織。我是從網上了解到的真相,一個人修煉,並沒有參與任何組織;我發真相資料是出於自願,就是希望老百姓受益,也談不上利用組織,或者被甚麼組織利用。

二是犯罪客體,要有被損害的對像。

三是主觀方面,即要有主觀的故意或過失;

四是客觀方面,要有損害的行為及後果並達到犯罪的程度。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是使人道德回升,我修煉後身心受益,想的是做一個好人,沒有想過破壞法律或者行使犯罪。

廖挺還說到,兩千多年前羅馬人迫害基督徒,後來又有納粹屠殺猶太人,那些參與迫害的從上到下都會接受審判,不會因為說他們沒有直接參與殺人或者他們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就可以逃脫罪責。今天,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已長達十七年之久,法輪功總有昭雪天下的一天,在因為我而參與到這件事中的每一個人,包括尊敬的法官、檢察官和在座的每一位,你們想想你們將來如何面對你們身邊的人,難道一句我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或者我不了解真相就完了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邪不勝正是天理。」我希望你們都能認清真相,選擇美好未來。

廖挺的兩位律師也都為他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強調,中共國務院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並沒有提到法輪功,廖挺修煉法輪功,也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或帶來何種損失,同時,律師再一次提到,對於公訴人對廖挺的指控中的所謂證據,即講述法輪功教人向善卻被迫害的事實,並沒有做過鑑定。

雙方辯論了兩回合,於下午二點三十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

審判長:萬曉波,手機:15183063339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陽西路44號,郵編:646000
其他人員:鐘敏、徐芳芳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法院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陽西路44號,郵編:646000,區號:0830
劉學鋒 院長,手機:13909086300,辦:0830-3127799
鄭治 副院長,手機:13808287398,辦:0830-3103529
蒲衛東 副院長,手機:13882771172,辦:0830-3116712
陳春 副院長
徐斌 副院長
張明勇 副院長 (2016)
楊志偉 政治部主任,手機:13882771188,辦:0830-3111915
雷正雲 審委會專職委員,手機:13388296169,辦:0830-3100605
姜學東 行政庭庭長,手機:1388277118,辦:0830-3112120
曾令敏 賠委辦主任,手機:13882771116,辦:0830-3111515
張倩 紀檢組長
王宏 執行局局長
簡興超 審委會專職委員
程洪蘋 民一庭庭長
范永友 司法公開辦公室主任
田夏 刑二庭
龐維倫 機關黨委
李林夏 政治部
陳勇 知產庭
趙娜 少審庭
其它工作人員:曾蓮、郭小容、於波爾、劉劍、郭小容、郭貴英、楊浩、袁淵、姚遠、遊曉芳、張姝娟

古藺縣法院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古藺鎮迎賓大道283號,郵編:646500
電話:0830-7100602,0830-7100425
一審審判長:李永,手機15892912020,辦:0830-7100992
代理審判員:劉洋,女
公訴人:李軍(男),易瀟(女),辦:0830-7103241

吳江 院長,手機:13882799366
鐘芸 副院長
扶建華 副院長
宋學梅 副院長
王勇 紀檢組長
羅楠 執行局局長、監察室主任
李明 政治處主任
汪鵬 機關黨委書記
王錦 民二庭庭長
杜宇 民一庭庭長
陳樹平 審委會委員
法院政治處 電話:0830-7100747
曾俊 法院工作人員 手機:18008215777

古藺縣看守所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古藺鎮雅蘭路古藺縣看守所,郵編:646500電話:0830-7106750
徐永仲 看守所所長
鄒強 手機:13708282887,辦:0830-7296056
王靜 手機:13982725932,辦:0830-7296022
門衛:朱世秋、胡曉
工作人員:王勛堂、王強、陳偉、李浪、祁建群、邱澤林、胡建勇、王華、曾太富、周宇鳴、曹坤、贏勝文
駐所檢察員:魏武權、孫傑
醫務:李國華

古藺鎮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古藺鎮建鴻路,郵編:646500 電話:0830-7201311
朱建勇 巡防大隊長 手機:13982448082,辦:0830-7222930
邵光輝 禁毒大隊長 手機:13989135678
王世平 手機:13909085208
胡傑 手機:13795977593
羅國波 手機:13778443893

古藺縣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古藺鎮螞蟥田15號,郵編:646500電話:0830-7222999
羅慶華 副縣長、黨委書記、公安局局長 手機:13909081296, 辦:0830-7203366
羅永超 黨委副書記、政委 手機:13808288655
袁勇坤 紀委書記 手機:13518375169,辦:0830-7296078
易桂蕊 副局長 手機:13909085551,辦:0830-7296088
胡金波 副局長 手機:13982785020
劉綱 副局長
石含琪 副局長
蘭新波 國保大隊長 手機:13980245569,辦:0830-7296001
張顯文 國保大隊 手機:13882759515,辦:0830-7203380
秦洪 國保大隊 辦:0830-7296222
王力 國保大隊 手機:13909085981
周傳級 國保大隊副隊長
鐘科 手機:13708288749
付旭 手機:13568135308
吳敦長 手機:13807923296
王力 手機:13909085981
劉旭紅 機關黨委書記 手機:13518385881
陳維 政工監督室主任 手機:13909085685,辦:0830-7211886
陳歷青 政工監督室副主任
代守烈 指揮中心主任 手機:13547365566,辦:0830-7296111
雷旋飛 治安大隊長 辦:0830-7296018
胡棋 刑偵大隊長 手機:13909085012
汪瑜 刑偵大隊教導員 手機:13547365222
付小峰 警務保障室副主任 辦:0830-7296000
趙發友 法制室主任 辦:0830-7276215
劉宗堂 經偵大隊大隊長 手機:13547378755,辦:0830-7296120
郭釗 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何玉斌 出入境大隊長
鄧剛 督察大隊長
胡中學 網安大隊長
余然 消防大隊長
古藺縣610 辦:0830-7102060
古藺縣政法委 辦:0830-7222404,0830-7002041
郭文 主任 手機:13909085633,辦:0830-7102590,宅 0830-7100911
李小力 副主任 手機:13982715838,18982448999,宅 0830-7100148
龍先文 綜合科長 手機:13547366828,宅 0830-7101139

古藺縣縣政府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古藺鎮府前街21號,郵編:646500辦:0830-7222901
古藺縣縣政府 辦:0830-7204251
紀委紀檢 辦:0830-7205144
鄭傳輝 政法委書記
楊熙謀 綜治辦主任
李萬忠 縣委書記
胡金波 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石含琪 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廷俊 縣委副書記、縣長
牟偉 縣紀委副書記
雷洪傑 縣紀委常委、縣監察局副局長
馬仕碧 縣監察局副局長

土城政府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土城鄉土城街83號,郵編:646502
楊勇 鄉長
范傳國 綜治辦主任,手機:15181988007
李量波 綜治辦副主任
陳世剛 手機:18048691888
錢信林 手機:13540971319
其他:李家旺、聶飛強、陳海量、付玉、左朝傑、趙產江、鄧銳、陳慧、劉宗強
楊彬 土城中心校教導主任,手機:13548375708
熊世遠 土城鄉天井村村長,手機:13984252022
住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土城鄉天井村四組

廖玉元 土城鄉天井村三組大隊幹部 住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土城鄉天井村三組

土城中學教師名單: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土城鄉土城街101號,郵編:646502
廖正波(校長)、馮秀敏、劉芬、李利平、陳遠先、周孝軍、朱舉萍、王永傑、黃若雪、宗瑞琴、曾昭龍、黃威、薛昌群、羅傑、羅靜、李欣、何玲、安敏、余明江、劉遠聰、池樹花、肖夢、鄧剛、聶敏、郭琳、王芬、石興梅、劉容、王春美、李明、王莉、李洋、梅敏、王惠莉、劉丹、徐紅梅、王文、陳菊、陳雪梅、何豔玲、張會、許周、鄧麗梅、葛洞華、夏旭、陳梅、張禮菊、王梅、石國玲、王明江、侯鑫、李剛、李永林、徐啟德、陳鵬、邵勝波、陳俊池、陳春方、石明政、劉強、張和宇、劉濤

土城小學教師名單: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土城鄉土城街63號,郵編:646502
劉曉立(校長)、蔡正香、周莉、王麗媛、王鑄、蔡志宏、李帥、肖靜、劉波、姜元、趙藝、劉宗昌、胡鳴、王業楠、杜平、王旭、彭羽、王葉、龍易平、魏敏、陳祥平、劉勛葉、羅曉晴、劉光華、王月怡、安舒、劉普金、劉代友、王芳、高慶美、谷豔、陳博、周碧峰、朱木蘭、萬明、嚴小慧、王全鋒、王興瓊、馮國文、李夢、時節、李小洪、易太兵、廖正先、劉遠維、梅婷慧、劉宗強、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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