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伊春市公檢法陷害譚鳳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九點多鐘,黑龍江省伊春市五營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譚鳳江,庭審歷時三個小時,十二點多鐘結束。

兩位律師做了非常詳盡的無罪辯護,檢察官被駁的無話可說,最後語無倫次地說:「他們說的不能採納,他們說的不能採納。」(指兩位律師的辯護詞不能被採納。)

譚鳳江被庭審屬於先抓人後定罪,這起綁架案件本身就是違法違憲的。

起因是二零一三年九月初,譚鳳江和王新春為即將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劉豔華和吳文錦聘請辯護律師,惹怒了伊春市公檢法等部門,九月九日晚被金山屯區610人員綁架並抄家,參與綁架的警察當時告訴說等劉豔華和吳文錦的案子庭審結束後就放你們。

譚鳳江被拘留十五天後,被上甘嶺拘留所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當時警察在抄譚鳳江的出租屋時,房屋內被抄物品中有一部群發真相信息的手機,被五營公安定為罪證欲構陷譚鳳江。

時隔近三年,二零一六年五營公安在網上發布了通緝令,在哈市打工的譚鳳江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末到銀行開戶辦卡時,被綁架押回到五營區公安分局,關押在伊春市友好區看守所。

五營區公安以這部不屬於譚鳳江的手機作為罪證,將譚鳳江訴訟到檢察院,欲構陷譚鳳江有罪予以判刑。

庭審的過程中兩名律師質疑:第一、這部手機使用的移動卡號所發出的信息記錄單是偽造的;第二、手機卡和手機都不是譚鳳江本人購買使用和支配的;第三、抄家時搜出的手機並不在譚鳳江身上帶著,根本證明不了這部手機就是譚鳳江所擁有的。

檢察官作為證據的信息記錄單日期和時間順序前後多次出現顛倒,律師質疑檢察官所舉證的手機、移動卡、通話記錄單前後矛盾、時間和日期顛倒,無法證明手機屬於譚鳳江所有後,檢察官又說手機是在譚鳳江身上搜出的……自己也說不明白了。

兩位律師給法輪功學員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重申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使用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同樣是違法的行為。

譚鳳江在陳述法輪功的真相時,被法庭叫停不讓說,譚鳳江說明了手機是外地不知姓名的一個同修在十月七、八號臨時放在他那裏的。綁架譚鳳江的警察自己都說譚鳳江租住的房間裏東西太多了,手機也不能說就是譚鳳江的。

伊春市五營區法院的庭審現場,基本都是公檢法及社區人員旁聽,三十多個座位全部坐滿,只留給家屬幾個座位。

五營區各個派出所長都被調到法院,穿上防彈衣端著槍,打扮成防暴特警以製造緊張氣氛。

中午譚鳳江家人與律師用餐時,在一家飯店與參與法院庭審的公檢法等人員不期而遇。還沒等過去與他們打招呼,公檢法人員就迅速換地方走了。這也說明他們自知理虧,知道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和審判是違法的。更怕自己的違法行為被懂法的律師和家人們把這種以權代法、毫無底線的暗箱操作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因比而心虛和恐懼。

參與庭審的法官和檢察官們 (郵編153033 區號0458)
檢察官:王劍威 3810801
審判長:劉召東 3819034 13284587678
審判員:何 化 3819033 13945880799
審判員:樊慶華 3819035 13845872852
書記員:黃曉偉04583810801

伊春市政法委書記林宏坤 133045839991
伊春市五營區政法委 (郵編153033 區號0458)
馬立國 13091482898
朱豔吉 13804851983
朱延吉3818138 3812654 13804851983
王枕裝 3819249 13846615773
馬立國(主管迫害法輪功)3819249 3813323 13091482898
張士波 3819249 13846608280
李 傑 3819249 3812290 13089605919
伊春市五營區公安局
吳立臣 13349384458
王淑范 3811898 13359661858
焦永軍 3808043 13351080658
張金山 3806000 3808201 13304588201
朱雲志 3816288 3816988 13796486988
張蔭樂 3812544-3627 3802577 13089611626
王英貴 3812544-3627 6109266 13945894133
趙文學 3812544-3613 3813387 13359663387
吳立臣 3812544-3615 3814458 13349384458
李忠滿 3812544-3616 3811918 13089621918
高景海 3812544-3617 3817877 13352581800
王 波 3812544-3621 6109267 6739976
張建軍 3812544-3621 13039669077
姜西林 3812544-3619 3818669 13089607966
劉盼君 3812544-3623 13199259797
任傳江 3812544-3641 3813875 13091601783
吳鵬濤 3812544-3628 3812468 13384582468
趙相木 3812544-3625 3803726 13359663726
卞清強 3812544-3631 3813729 13091617977
王 釗 3812544-3624 13384580966
馮玉和 3812544-3624 13704588063
王英貴 3812544-3627 6109266 13945894133
張蔭樂 3812544-3627 3802577 13089611626
王 浩 3812544-3630 3815869 13339381059
馬洪全 3812544-3761 3818479 13304587056
崔英傑 3812544-3761 3819695 13845899695
於福忠 3812965 3810999 13359669733
王 健 3805967 8981777 13351389939
焦永軍 3808043 13351080658
董志國 3810752 13394586006
何永勇 3818202 13329482232
王庭寬 3818307 13089595363
蘇衛東 3811137 13039689088
徐鐵東 3808048 13339489377
李興慶 3805579 3803725 13204580119
五營區法院
榮 濤 3812688 13945872816
曹 穎 3819030 8984089 13796514089
李忠陽 3819029 3813108 13845879108
徐慧征 3819031 3812136 13796489979
牛春玲 3819032 3816110 13039698788
趙青林 3819038 3808777 13766757188
呂 琢 3819030 3812110 13845888395
王兆義 3819036 13945870826
何 化 3819033 13945880799
王彥軍 3819037 13846642134
劉召東 3819034 13284587678
樊慶華 3819035 13845872852
宮大斌 3819038 3813023 13845867999
張金昌 3819030 6896601
劉西義 3819034 380317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