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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馮娟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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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二零零七年,我被四川省米易縣六一零警察周林等人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一台複印機、同修的電腦及紙、《明慧週刊》等,並將我綁架到看守所。

惡警用黑口袋罩住我的頭,將我帶到××稽查所刑訊逼供(後來聽說一些同修也被帶到這裏迫害),周林、楊梓華(國保大隊)將我雙手捆綁在窗戶上,只有腳尖著地,近乎吊銬著進行酷刑折磨。逼迫我出賣同修。

二零一零年四月,我講真相被西昌市國安綁架,冬天在看守所時,看守所的警察把我們幾位同修叫出去,我們不配合。被一個身高至少一米八的,又高又胖的警察狠狠的踹了一腳。而後我們幾位同修被分別關小號。寒冷的冬天,我被迫蜷縮在門口睡了一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我被四川省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在四川省女子監獄,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監獄隊長王亞飛逼迫我寫謗師謗法的「三書」,由於我拒絕寫,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沒有錯,你們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我就被王亞飛命令女犯將我穿上「束縛衣」,雙手高高背銬在窗戶上,腳尖點地,而後我臉色發青,突然昏厥過去,血壓只有七十。

過後她們把我放下來,又問:寫不寫?我說:不寫!我是好端端的被非法送進監獄裏的,你們這樣迫害我,如果少胳膊少腿的,我的家人,全世界法輪功學員也不會放過你的!

她們又將我吊起繼續酷刑折磨。直至我承受不住違心寫了假轉化的「三書」,內心卻是撕心裂肺的痛。之後我心灰意冷,感到自己不配做個法輪功學員,很消沉。

過後,在監獄中被安排半天學習半天勞動,無論在平時還是在車間裏,都安排兩個包夾人員監控著,連上廁所、洗碗、洗衣服、打飯都跟著。不允許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連眼神的對視都不行。被強迫寫思想彙報,唱邪黨歌曲,改造歌等。

一次在洗腦中,一個警察叫我說污衊法輪功的話。我拒不回答,爭辯了幾句,結果被罰站一個星期。

被迫害五年六個月後,我回到本地,又被要求到當地派出所報到,到司法局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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