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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被非法判刑 福建幼兒教師左秀雲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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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按:明慧網今天報導了左秀雲女士第四次被非法判刑(四年)的消息。本文根據左秀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送的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整理。

福建省永安市鐵路地區幼兒園教師左秀雲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遭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年、三年半),在福建省女子監獄遭迫害共計十二年半,期間遭受種種非人折磨和酷刑迫害;家庭被拆散。

左秀雲的哥哥左福生也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勞教兩次(一年半、兩年兩個月);被非法判刑一次(六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福清監獄迫害,遭到毒打後又被吊了六個小時,眼睛被打瞎了一隻。

左秀雲的母親周蓮英,被嚴密監視,家裏電話長期被監聽,並被威脅、恐嚇;兒子女兒從一九九九年以來多次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精神上受到嚴重打擊,並被非法剝奪探視兒女的權利,請律師為兒女辯護卻遭當地公檢法攔截、恐嚇。年過八十的老人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懷著對一雙兒女的深深思念含冤離世。

現年五十五歲的左秀雲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下面是左秀雲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事實和理由:

我叫左秀雲,原福建省永安市鐵路地區幼兒園教師,曾被評為上海鐵路局優秀教師。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法輪功前,我得了嚴重的眩暈症,長期失眠,身體虛弱直接影響了工作和家庭,到處求醫問藥,中醫、西醫也都沒效果,到處找偏方,但都治不好,有一次身體眩暈症發作,頭撞在欄杆上,造成頭內骨折,住了一個多月的醫院。身體每況愈下。

一個很偶然的機會,我在一家書店看到一本《轉法輪》,被深深的吸引了。從書中我知道了我為甚麼老煉功不祛病,知道了只有無條件去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才會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從此我走上修煉法輪功的路。

修煉後,我能按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婆媳、夫妻關係和睦了,在工作上不計較個人得失,任勞任怨,精力充沛。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平時家長送我東西我也不要了,我上班騎的摩托車用的汽油,原來都是我丈夫從單位拿給我。修煉後我再也不要他拿了,都拿自己的獎金錢去買。(記得我第一次被非法關押在女監迫害時,我丈夫去看我,那些迫害我的警察想從他那裏了解到我一點甚麼不是,但我丈夫卻告訴她們說,我修煉法輪功後變得不貪了,原來騎摩托車都是他提供汽油,後來煉了法輪功都自己買。警察聽了只好作罷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法輪功,迫害大法修煉者。我因堅持煉法輪功,於一九九九年九月被迫從單位下崗回家,一個月只拿200元的生活費。同年十月我到北京上訪,福州鐵路公安處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為由,非法拘留了我十五天。從此我受到了持續十多年的殘酷迫害:迫害給我的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打擊,同時也使家人生活在無比恐懼之中,導致家庭離棄。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我複印五十張法輪功真相傳單,遭福州鐵路公安處,一科科長方一及兩個警察葉某、陳某綁架,並非法抄家,把我所有的大法書籍搜走(三年後回家,才發現我的項鏈和手鏈,均失蹤)。後永安法院指定一個律師(交談中,發現此人很像法官派來的間諜),所以在法庭上,我拒絕此律師給我做所謂的辯護。

非法開庭中,法官剝奪了我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只允許我回答「是」或「不是」。當庭還有人攝像。我被冤判3年,於二零零一年二月,被送進福建省女子監獄四中隊迫害。

在女監四中隊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年剛過,我和另二位法輪功學員一到女監,就被逼著通宵面壁罰站。兩天兩夜後,兩腿浮腫了,搞轉化的是一個據說曾前往北京接受過迫害法輪功專門訓練的副隊長林寶珠。她騙我們說寫個不煉功的保證也行,就可以不用再站了。我聽信了就寫了。第二天我知道做錯了,便向她要回保證書。她不給。我就當眾煉功,她們就把我雙手銬在鐵門上,還把一個精神病犯人和我銬在一起。

逼著我做奴工。卸生鏽鐵螺絲架和用手撥海綿片。她們故意叫我做全車間最累的活;給我定很高的生產任務,然後以我完不成生產任務為藉口扣我的分;並逼我晚上繼續在號房走廊上幹活至半夜。我一天,多則睡四小時,少則兩小時。原來號房的衛生是輪流做的,可是她們卻長期叫我一個人包。而且做的時候動作要快,稍慢就會被罵。獄警還常常在眾多犯人面前開批鬥會,對我羞辱謾罵。在前半年時間裏對我實施「三不讓」:不讓接見;不讓通訊;不讓購物(只能購買女性用品)。

她們看這幾招並不能讓我放棄信仰,就又出狠招。對犯人說甚麼誰能馴服我,必有重賞。於是在這「重賞」之下,一個犯人自告奮勇,當了我的包夾犯。在獄警的縱容與布置下,這個犯人不停的找我麻煩:經常用海綿片抽打我,對我大聲辱罵、用腳踢。有一次她用海綿片把我的臉抽破掉了一塊皮。為了達到給我們洗腦的目的,晚上我們經常被強迫看一些污衊大法及類似所謂天安門自焚的錄像,過後還要我們寫心得體會。我就寫這些錄像都是假的、編造的。她們見不能讓我屈服,就對我加大了迫害的力度。

有一天,他們又換一包夾犯,叫汪玉瓊,此人粗壯有力,是個長刑期的販毒犯(據犯人說女監對此人有專門培訓如何打法輪功學員),藉口我幹活犯睏(當時我一天只能睡2--4個小時),一拳把我打倒在地,然後對著我的身體用腳猛踢,嘴裏還罵個不停。後來得知是獄警林寶珠(副隊長)布置的,要她在收工前連續打我兩次。晚上收工後,她又以窗戶玻璃不乾淨為藉口,抓住我的頭髮,對著我的胸口就是一拳,當時我就被打飛出去,重重的撞在床架上。她又衝過來對著我胸口、腹部猛踢。胸口像裂開一樣的劇烈疼痛,氣喘不上來,人幾乎要休克,感覺她是要把我往死裏打。

第二天晚上她們把我帶到一個房間,說要開冷氣凍我。後見威脅不成,又把我帶到四樓的另一個房間,裏面有兩個犯人及兩個獄警他們輪班換崗。讓我不眠不休的連續站了兩天兩夜,期間她們不讓我打瞌睡、沒停沒歇的用各種方法給我洗腦,還輪番用睡覺、親情等等引誘我放棄信仰。眼看自己不能達到目的,兩個獄警就對兩個犯人使了一個眼色,出去了。兩個犯人立刻對我拳打腳踢,在此之前我已經近一個月每天只睡二~四小時的覺了,人瘦的都皮包骨頭了,再加上這兩天兩夜的折磨,我被打的已經麻木了,這次對我的迫害是當時任副監獄長的李美蘭直接指揮並參與的。

第三天她們看對我暴力不起作用,就換上了偽善的面孔,說甚麼因為我不放棄信仰,使她們為了我花了很多的時間,不能照顧家人孩子等等。我一時糊塗了,沒有認清其中的強盜邏輯,在她們謊言與偽善的欺騙下,寫了所謂的「三書」。之後她們把我換到了二中隊。在冷靜思考之後,我認識到自己做錯了,第七天我鄭重的向獄警表示,我要繼續修煉法輪功,要她們還給我所寫的那些東西,開始她們不肯給,我便開始絕食。絕食的第三天,她們迫於無奈,只好當著我的面燒掉了我寫的那些「三書」。

在女監二中隊遭受的迫害

「三書」燒掉後,緊接著她們對我開始了又一輪的迫害。白天她們讓我拔鞋(給皮鞋底、面上線),晚上還逼我加班繼續拔鞋子,每天都要做到下半夜才能睡。兩手都拔腫了;上廁所扣扣子都很艱難。平常還要做號房的衛生、洗廁所等等。一天到晚我幾乎沒有機會休息,別人休息時,我就被逼著站著「學習」。有一天晚上我被罰站站在走廊上,積委會(每個中隊都有7個犯人組成的積委會,其中有一個是主任,都是獄警手下打手)的犯人走到我跟前罵我、打我,強行抓住我的手,逼我寫三書。我不寫,積委會主任付青春,就抓起筆對著我的手心,用力猛戳了幾下,戳過的地方血汩汩地冒出來。

為了讓我放棄信仰,獄警們想出了種種花招。有一天,二中隊副隊長對我說,因為我拒絕轉化,監獄要取消二中隊犯人本季度的減刑。這個消息很快就傳開了,那些有希望減刑的犯人遷怒、怪罪於我,她們對我吐口水、指責、謾罵。一天副隊長有意叫我站在車間大門的過道上,面對幹活的犯人。不知站了多久。一個叫阿寶的長刑期犯人(據說她這次減刑後就可以回家)急急走到我面前,哭著對我說,你不要堅持了,你害我不能減刑,不能回家。你放棄吧,我給你跪下了。」說著她就真的跪在我面前。突然她身子一挺,整個人向後倒下去,臉上蒼白,口吐白沫,身子抽動著。我忙蹲下去抱著她,一邊大聲呼救。

突然,我的腰被人用力踢了一腳,整個人飛了出去。後來這個副隊長對我說:「你把別人氣的昏過去了,如果她有生命危險,你要負一切責任。」隨後她要我在床邊侍候這個犯人,給她餵飯、擦身、按摩。聽人說她有羊癲風病。醒來後,她不肯吃飯,一直哭,要我放棄,並說她回去後,每月會給我寄二百元。第二天有犯人偷偷告訴我,說我晚上回去後,她自己偷偷爬起來吃東西、洗澡。也有一些犯人知道這些都是獄警用來逼我就範的。我知道這些後,沒有責怪她,依舊盡心照顧她。她很感動第三天就起來出工了。中隊的減刑報告也按時報上去了。她們就用這種方式煽動犯人對我的仇恨。

一次獄警張龍香叫我到辦公室。辦公室裏看得出來經過一番精心布置,窗簾拉上了。張龍香按下桌子上的三用機,一曲優美的小提琴協奏曲梁祝音樂悠悠響起。獄警張龍香做出很關心的樣子,詢問我有關孩子、家庭等生活上的一些事情。我知道這一切安排不過是為了阻止我信仰真、善、忍的又一個花招而已。

有一天有人通知我說有人來看我。到了辦公室,看到鐵路分局公安處的一個公安坐在那裏。幾句客套話後,他就吞吞吐吐的說甚麼我女兒出事了(意指被人強姦了),我的親屬知道後都哭了,等等。我看出他的不懷好意,不吭聲,也不理會他。臨走時他說剛才談到的有關我女兒的事是在開玩笑。

還強迫我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我常常被罰站,罰站時就要一個叫王芳的犯人在旁邊不停的說,甚麼都說,滿嘴胡言亂語、污言穢語,口沫四濺帶著口臭,朝著我臉上噴,試圖以此達到給我洗腦的目的。

副監獄長李美蘭在大會上故意施壓,點名批評二中隊,說她們對我採取的轉化措施力度不夠。那個放音樂與我談話的獄警張龍香,回來後大聲辱罵我,一邊罵一邊用手指用力戳我的頭,說我是一顆老鼠屎,害了一鍋粥。說一句戳一下,不知戳了多少下。

有一天晚上,幹完活(中隊每晚都要加班到十點,有時甚至到十一二點),副隊長叫我到辦公室,通宵對我洗腦。她手裏拿著一本卷著的書,邊說邊用書頂我的胸部,說到氣處,她用書用力打我的手臂,我的手臂都被書上的訂書釘劃破了。最後她對我說:「左秀雲,你知道嗎?我的壓力很大,我快瘋了。」我能夠感受到她的壓力,也完全能夠理解她。但我信仰真、善、忍何罪之有?她的壓力與痛苦是誰造成的?這一切都是被告人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層層壓下來的。真是禍國殃民。

一天,時任副監獄長的李美蘭出面到中隊找我談話,她說:「她們(指幹部和那些犯人)對你所做的事(指對我的迫害)都是我親自布置的。做完她們要向我彙報的。」顯然彙報的結果都令她不滿意,最後她又決定把我放到原來的四中隊繼續迫害。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回到了四中隊。

獄警煽動犯人進行迫害

為了繼續煽動監獄犯人對我的仇恨,四中隊獄警採用最差號房株連法,挑撥唆使整個號房的犯人參與對我的迫害。按照獄警的規定,哪個號房連續三個月被評為最差號房,那麼整個號房的人都要降檔,降檔將直接影響減刑。而且最差號房每月要坐車間大衛生,早上還要早起列隊訓練定型。獄警動則就扣我的分,有意讓我在的這個號房連續三個月成為最差號房。她們藉此挑撥犯人遷怒於我,製造打罵我的藉口。在這三個月的殘酷迫害中,平常犯人動則往我臉上吐口水、扇巴掌,粗言穢語辱罵我,對我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號房裏有三個犯人是帶頭,嚴小梅、鄭學英和另一個人。每次都由她們帶頭先罵,挑起別人怒氣,再按事先獄警布置的打。打我時,少則二個人,多則八九個人,她們手上有甚麼就用甚麼打,拳打腳踢,專打我的頭、胸、腰、小腹等要害部位。每次打完後還不讓我洗澡,怕讓人看到我身上被打後留下的青紫印。

有一天早上,我正在做號房衛生,一個犯人乘我不備,瘋了一般衝過來,用凳子砸我的腳,用腳跟跺我腳趾。有一次,犯人嚴小梅用厚拖鞋底狠狠的抽我的臉,第二天,我的頭和臉都明顯腫起來了。還有一次,嚴小梅先找茬罵我,罵瘋了後衝上來,用鞋跟跺我的腳趾。她還嫌力量不夠大,整個人跳起來,重重的跺。人說十指連心,我痛的眼冒金星,臉色蒼白,全身冒冷汗,腰都直不起來。跳累了她才停下來。

有一天晚上,犯人周敏值班。此人二十多歲,一米七的個頭,身體粗壯。她平常積極執行獄警的迫害指令。她先帶頭罵我,罵到氣氛差不多的時候,她把電燈一關,煽動其他犯人一起打我。她先用力一拳把我打倒在床上,然後把我頂靠在床的牆壁上,用腳對著我的小腹部位猛踢。其他人衝上來,捏、打、擰、拽、踢全用上了,一直打到她們累了才停手。那以後很長時間獄警都沒批准我洗澡,因為怕別人看出我身上被打的痕跡。

有一天一大清早,整個號房被叫下去做定型訓練。一個五十多歲的無期犯由於緊張害怕,暈倒在地上。犯人們因此怪罪於我,這正是獄警們所希望的。晚上她們對我又是一頓毒打。

除了打罵我之外,獄警及其操控的犯人採取各種手段羞辱折磨我。獄警用三個月最差號房降檔相威脅,大會小會上不斷提這個事,點我的名,並以此挑撥犯人遷怒於我,給我很大的精神壓力;獄警一次次找我談話,還強迫我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並且有意長期讓我睡眠不足;號房的人被安排著輪流包夾我,我幹活、做衛生時她們不斷的催促我,逼我保持快動作,使我時刻處於精神緊繃的狀態。她們試圖以此消減我的意志,從精神上摧垮我;平時號房裏沒有人敢和我說話,可是常常找茬辱罵我;經常不讓我上廁所。有一天到中午還不讓我上廁所,我看出他們不懷好意,就拒絕吃飯,告訴他們不讓拉就不吃;冬天洗澡不給我熱水,大冷天逼我洗冷水澡(中隊規定每人每天一瓶熱水);晚上她們常以我沒有完成任務為由逼我做定型,以正步走的姿勢定在那裏,腳背上還放一個東西,不能掉;以停開衛生紙來要挾;她們甚至當我面用垃圾污水給我洗飯盒,然後蒸飯給我吃。

由於長期不能按時上廁所,我只得養成少喝水和不喝水的習慣。有一次上廁所,剛蹲下來沒一會兒,包夾犯就叫我起來。我沒動。她一邊叫罵,一邊重重的一腳踢在旁邊的水桶上,水潑了我一臉一身,接著硬把我拖起來。其他犯人看見了都指責她太過份了,大便都不讓人拉。打人時,這個包夾犯也是積極參與者。她家是農村的,據說因為迫害我「有功」,獄警獎賞她的是:刑滿回家時挑了一擔衣物回去。

我幹的活是全中隊最髒最累的、勞動量也是最高的。拔海綿片時,不給工具,逼我用手拔。因為長期拔,雙手都麻木了,連毛巾都擰不動。最累的活要屬卸鐵架。寒冷的冬天,在我幹活時,獄警把兩邊對著的窗戶打開,寒風對著我吹,更甚的是她們把我的衣服鎖在櫥子裏,不讓我穿毛衣。卸鐵架時,手握著冰冷刺骨的鐵架子,手腳都凍腫了,凍裂開了口子。做衛生時,手下到水裏刺痛難忍。

一年後,我就被轉到了另外一個中隊。但是李美蘭仍不死心,她要求這個隊的獄警繼續迫害我。

出獄前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離我冤獄期滿還差一個月時,李美蘭找人問我:「左秀雲,你出了監獄大門準備往哪走啊?」我知道她是怕我去上訪告他們。她自知對我做的惡事太多,心難安,就以所謂的學習法律為名把我轉到入監隊。當時入監隊的隊長姓朱,她對我進行所謂嚴管,要求我這樣那樣,遭到我的拒絕,她就找人強制。我不參加早上的隊列訓練,她就叫我站在旁邊一動也不准動。晚上讓我站在走廊不准靠牆,從七點站到十一點,一站就是四個小時。

十月一日,監獄搞甚麼升旗宣誓儀式,我拒絕參加,獄警李美蘭就叫人一整天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著。我中午沒吃飯,晚上她們就藉口我絕食,由一男副監獄長(李美蘭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被提升為政委)坐鎮,找了幾個犯人用強行灌食迫害我。

我出獄那天,監獄強迫我參加誣蔑法輪功的報告會,直到下午五點才放我走。出了監獄的門,我就被鐵路公安處的警察帶走,直接交給了永安市「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

出獄回家後,迫害並沒有停止,且延續到了社會……

回家後遭受的迫害

冤獄期滿回家後,當地「六一零」和公安繼續對我進行迫害。多次到我家裏騷擾恐嚇我和我年邁的母親,家人終日擔驚受怕。「六一零」還通過我丈夫的單位向他施壓,在所謂的「敏感日」讓他不要外出,甚至不要去上班,要他在家監視我。我丈夫怕自己受牽連下崗,就向法院提出離婚,藉口是婚前缺乏了解,造成感情不和。開庭那天我沒去,但永安市政府、六一零去了不少人,在法庭上他們引誘我丈夫說出離婚的原因是因為我煉法輪功,不顧他和孩子。這根本不是事實。江澤民才是真正導致我家庭破裂的罪魁禍首。

當地「六一零」平時常常派人跟蹤我,還對我進行電話竊聽。有一天永安市燕東派出所兩個警察以叫我報戶口為名,大白天在馬路上,當著眾多圍觀群眾面前強行抓住我的手腳,把我扔到車上。到了燕東派出所,其中一個姓馮的當地人稱黑打手的惡警對著手機說:「人我已經帶來了,你快來吧。」對方推脫自己要開會,沒來。原來所謂報戶口是假,要做嫌疑人拍照、做指模是真的。我不配合,黑打手就抓住我的頭髮用力往後拉,然後對著我的臉就拍照。接著又拖我到另一間辦公室逼我按手印。我不肯,黑打手對著我的臉就是一拳。

我摔倒在地,他又對著我的腳連踢兩腳。還不解氣,又狠狠的對著我的膝蓋猛踢一腳。一陣劇痛,我不由的抱著這條腿。他抓住我的衣服把我從地上拎起來。看我痛的都站不住了,他才住手。也不知在椅子上坐了多久,他們才放我走。回家後才發現自己右眼下面青了一大塊,左腳的骨頭被踢傷了,走路都痛,幾個月才好。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因我堅持信仰真、善、忍,堅持講真相救人,在第一次冤獄回家才八個多月的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晚,永安市「六一零」警察夥同三明市「六一零」警察再一次綁架了我。四個警察把我綁架到永安市公安局三樓的一間辦公室,後又叫來了兩名女警。他們拿了一張單子要我簽字,我拒絕後,他們就抓住我的手強按。然後,他們把我的雙手分開銬在椅背上。當我要求上廁所時,三明「六一零」辦公室主任要我把椅子也一起搬到廁所去,我拒絕後,他就一夜不讓我上廁所。接著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竟沒有一個人進出。後來從他們的對話中我才知道他們劫走了我的鑰匙,到我家抄家去了,他們知道我家沒人。那天那些人從我家裏劫走了一台電腦、一台針式打印機、一台刻錄機、兩台三用機、兩架手機、大法書籍、師父講法磁帶兩套、煉功帶、一些光盤、二個電線插頭、坐墊等等,為了裝這些東西,還拿走一個包,至今沒還(這次冤獄出獄後,才聽家人說)。這些還僅僅是我家人能知道的。聽我鄰居說當時抄走我的這些私人財物裝了一卡車。當時沒有人通知我要去我家抄家,我至今都沒有看到抄家的財物清單。

那天夜裏天快亮時,又來了幾個警察,其中有一個上文提到的當地人稱黑打手的馮某人,這個黑打手把我拽到桌邊,強迫我按手印。我不從,他對著我的臉狠狠的來回抽了幾個巴掌,接著他雙手抓住我右手大拇指用力往下壓,手指快要被掰斷了(後這大拇指整個腫了,痛了很久)。我寫信向市公安局局長侯建軍反映此事,卻沒有任何回音。這次冤獄出獄後,我回去辦戶籍,當面揭穿他們上次對我的暴行。永安市「六一零」警察杜愛勇不敢承認,並恐嚇威脅我,說要再次抓我。

在永安看守所,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公開煉功,看守所所長讓管女號的女警拿來了兩副手銬和腳銬,要把我們銬起來。

非法開庭,快速走過場後,被投入女監

非法枉判的整個過程非常快,過程中我沒有簽過任何字,三個月後,我就被投入了女監。期間,我一個修煉法輪功的親屬非法勞教已到期,卻又被延期了兩個月。顯然他們害怕我親屬出來後會找他們要人。

非法開庭前我依法要求他們告知我的家人,但是他們誰也沒有通知。開庭那天,只看到兩個永安「六一零」坐在那裏,其中有一個叫杜愛勇。法庭上所有的問話都只允許我回答「是」和「不是」。對我的沉默,審判長居然說:「沉默就是默認。」我在法庭上揭露在公安局被打的遭遇,法官打斷我,不讓我說。我提到沒給我出具抄家清單的事,在法庭記錄上卻沒有提及。開庭完,我被帶到隔壁房間,看到「六一零」杜愛勇和審判長嘀嘀咕咕講了很長時間。

我不服枉判,提起上訴。材料遞上去後,三明市中級法院來了兩個人。當我和他們說法輪功不是×教,我沒有罪時,他們連忙打斷我,不讓我說下去。旁邊一位聽了似乎想和我說甚麼,打斷我的這位用手捅他,並使了眼色,不讓他講話。不久中院裁決下來了,維持原枉判。第二天,六一零的惡警就迫不及待的將我們投入了女監。到了女監門口,我問看守所的警察,憑甚麼不讓親屬接見送衣物。開車的一個警察說,殺人犯都不讓見,你們還想見。

入女監之初,在洗腦班被吊銬六天六夜

到女監的第二天我們就被送入福建省「六一零」在女監辦的洗腦班。進了洗腦班的房間,我看到地上、牆上貼滿了辱罵師父的字條。我上去撕,馬上上來幾個惡警,把我的雙手並在一起,吊銬在窗戶的鐵欄杆上,必須踮著腳站著,否則雙手就會被手銬勒得很緊而劇痛無比。因雙手被高高吊起,雙肩的肌肉被擠壓拉扯,那種痛苦是無法描述的。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在巨大的痛苦中,我是一秒一秒的熬過來的。中間不停的有人進來摸我的頭,觀察我是否痛的流汗。很晚才放我下來吃飯。晚上他們對我宣讀他們的規定:不准上廁所,不准絕食。從此以後,我的雙手平直拉緊不分晝夜的被銬在鐵欄杆上,手銬一天比一天拉的緊,深深的勒進肉裏,疼痛異常,至今手腕上還留有疤痕。

負責轉化我的是省「六一零」一個姓陳的江西人,他每天來找我談話。開始時他還能裝成很和氣的樣子。幾天下來,他的真面目就顯示出來了。他強迫我接受他那套邪說,被我拒絕後,就拿著一本監規,指著上面說,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有一天晚上吃完飯;門突然被打開,進來五個人,三男二女,叫我寫決裂書,我拒絕後,他們蜂擁而上抓手指的,撓癢的,但並沒達到目的,他們就只好全部撤了。第六天,他們再次把我腳尖著地,吊銬起來。

同時他們把所有的門窗都關緊了,在房間裏播放世界上一些邪教恐怖鏡頭的錄像,把聲音放到最大,整晚不停地重複播放那一段。在巨大的痛苦中,我被逼違心的屈服,他們才把我放下來。放下來後,雙手已經失去知覺了,不會動了。可是他們還不相信,不放心,讓我面對監視器,雙手繼續銬著。

我被折磨了六天六夜沒有睡覺,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睡著了。恍惚中有人幾次進出,把我扶好靠著牆。第二天這個姓陳的惡警就拿來了紙和筆,他自己寫的一個所謂決裂的保證書一類的東西,抓住我的手按了手印。我的雙手傷的很嚴重,不能動了。接下來的日子,由監控室值班的女警照顧我的生活。我的床是鋪在地上的一塊木板,靠牆的一面立著一塊床板,上面貼滿了各種邪教的圖片。

省「六一零」警察們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不吃藥的(因為修煉是可以祛病健身的,是不需要吃藥。法輪功學員通過修煉,很多病不治而癒了。)在逼迫我放棄信仰之後,惡警們要更進一步在心理上摧毀我的信仰。一天負責我的省「六一零」警察陳某將我騙到醫院去檢查我的手腳的傷勢,檢查完後開了藥。我告訴他們我不吃藥。陳某假惺惺的說是為了我好。可是回到洗腦班後,他們幾個人抓住我的手腳,強行灌藥。

有一天,監獄政委李美蘭(此人原是副監獄長,因積極迫害法輪功而被升為政委)來找我,在我面前交叉著雙手,抖著一條腿,一臉得意的說:「左秀雲哦……」這次她是特意來羞辱我的。我內心痛苦萬分,晚上痛哭不止。我被吊銬了六天六夜,尿都拉在褲子上了,我都沒有哭過一聲,叫過一聲痛。可是當我離開大法、離開了師父,我內心是那樣的痛苦。

手不能動的第十二天,我正告陳某:我沒有罪,我要堅持我的信仰。陳某說,我們都知道你遲早要回頭的。接著他們對我的迫害又開始了。他們對我採取了各種手段,逼我長時間站著、不讓我睡覺、把我的手銬在窗戶上。省「六一零」陳某威脅說還要再次吊銬我。他們不停的給我播放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錄像,還有那些邪教錄像。

遭電擊,房間瀰漫著皮肉燒焦味

有一天,陳某用報紙包著一根棍子,進來後拿出來,打開開關,只聽啪啪的一陣響聲,我才知道那是電棒。他先用電棒在我的頭頂上滾了幾圈,然後在我嘴上、腮邊、前胸、後背穴位等部位電起來。被電過的地方過後全都起了水泡。他說今天電5分鐘,明天就要電十分鐘了,揚言要每天延長時間電下去。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第二天惡警陳某又來了,在我頭上、身上的穴位上電,邊電邊看時間。在他電我的時候,有一個個子瘦小的省「六一零」成員(他們都穿便服)在旁邊看了一會兒就出去了。隨後又進來一個瘦高個子,表面看上去挺斯文的一個「六一零」。他把我的手從銬著的窗口上打開,拉我靠在牆壁上,又拿來一條四腿長凳,把我頂在牆上不能動彈。這個惡警接過陳某手中電棒,打開電源,放到我耳上側面,用來往下拉。一股強大的吸力,吸著我的頭隨著彎下去。他左邊一下,右邊一下的電起來。陳某也不示弱,學著他的樣子接過電棒也電了起來。我當時的痛苦是難以言表的,用頭撞牆。(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但請大法學員在任何屈辱困苦的情況下,都要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不要以這種過激的方式反迫害,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陳某看到了,抓住我的頭髮,更用力的一邊把我頭往牆上撞,一邊說:你受不了了,想死呀!說完又繼續用電棒電。也不知電了多久。這時進來了一個矮壯黑皮膚的胖子,把他電我的手擋住了,衝著我大聲說著甚麼。陳某還想繼續電,胖子把他叫出去了。整個房間瀰漫著皮肉燒焦的味道,很久才散去。我身上被電的地方全都是水泡,吃飯連嘴也張不開來了。

惡人也有心虛的時候。第二天剛起床,有一女警(後下到十隊才知道,她也是十隊的警察)進來問我叫甚麼名字。我很奇怪,告訴她後,她沒說甚麼就讓我去洗漱。被高壓電電後,大量的熱量在體內引起了便秘。早上洗漱時,女警看到我蹲廁所的時候稍微長了一些,就強行拽我出來。我拉不出來時,只得自己用手去摳。從此以後我常常便秘。

有一天晚上晚餐時,來了一個女警(此人也是十隊的叫林錦)給我餵飯。她專挑胡蘿蔔餵。餵完後,我聽到她一出門就高興的說,她吃了,全都吃了。晚上我的手被銬在窗戶的鐵欄杆上,進來一個人故意把窗戶打開,半夜我的肚子痛起來了,我明白他們在胡蘿蔔中做了手腳了。平時放在我旁邊讓我方便用的小紅桶也被移開了。我只好用盡全身力氣,解下褲扣,蹲下去。這一晚,出奇的安靜,整晚都沒人露面,早上也沒人來餵飯。直到十點以後,才來了一個犯人打掃衛生。這時,李美蘭露面了,很得意的說了一通才走。

在女監第十中隊遭受的迫害

在洗腦班遭受二個半月非人的迫害後,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我被分到第十中隊。當時我的手稍微可以自理。到了中隊,在李美蘭的授意下,中隊對我宣布了三不准:不准寫信、不准打電話、不准接見,對我實行「一級嚴管」,一個叫鄭小紅的犯人做我的包夾。第十中隊的阮隊長藉口我的被子髒,把它扔掉了,給了我一床薄被子。晚上我被凍醒了,只好又買了一床新的。

我的手還沒有完全恢復,她們把我分在上鋪,半夜上廁所時,因手無力支撐,從上鋪下來時,整個人摔在地上,腿都摔破了皮,第二天才把我換到下鋪。這個阮隊長還規定我晚上上廁所必須先向值班的報告後,在值班的監視下才能去。平時不允許我腿盤起來坐,怕我煉功,睡覺都不允許我把兩腳弓起來。有一天我躺在床上蹺腳撓癢癢,正好女警錢容從門口路過看到了,她立刻叫鄭小紅阻止。看阻止不了時,當時的積委會主任屠雲俤衝過來,拉著我的腳把我往地下拖,我整個背重重的摔在地上。我起身坐回床上,她又再來一次,就這樣連續拖了三次。旁邊一個犯人怕出事,連忙上來阻止她,她才停手。

二零零四年過年前,李美蘭在入監隊教室的黑板上寫上「法輪功罪犯座談會」,然後讓中隊的兩個獄警把我騙入教室,叫男監一邪悟者陳日東在會上滿嘴胡言,攻擊大法和師父。有一天監獄把攻擊大法東西放在操場上組織犯人去看。我不去,她們就讓兩個犯人一邊一個架著我,強行拖著我走了一圈。

冬天我的手腳被凍得嚴重紅腫,疼痛難忍(雙手被吊銬的後遺症),有時上廁所褲子都提不上來。幹活時我就用布包一下手,可是獄警們都不允許。

有一天獄警修隊長讓我寫一張紙條,說是幫我轉告一下家裏需要交待的事。不久我收到家裏的信,問我信中的字跡怎麼變了。獄警叫我寫信證明家裏收到的信是我寫的,其它話卻不允許我寫。我拒絕了。

有一次停電,因我不隨鄭小紅進號房,獄警林雯就叫幾個積委會的人拉著我的兩隻手,強行把我拖入號房。我的後背在地上拖著,全都是水。在痛苦中,我絕食要求煉功。獄警李愛東叫幾個積委會的人給我強行灌食,灌的我滿嘴是血。第二天她們給我調了號房,換了一個包夾犯人。為了阻止我煉功,她們把我調到廁所對面號房,讓值班的監視我,並恐嚇威脅我說要給我加刑。惡警常常用不讓開帳逼我就範。我不報產量,她們就控帳,我煉功,她們就停帳。從二零零七年初到冤獄期滿,我每月都只能買二十元的生活必需品。

我把我在洗腦班的遭遇寫成上訪信。她們得知後,趁我出工,搜走了上訪信,從此不准我用紙和筆。

有一次我當著李美蘭的面揭露她使用高壓電棒迫害我。李美蘭大怒,給二大隊施壓,強制我參加所有的活動。當時有一個叫杜鵑的犯人(是積委會成員),積極參與對我的迫害。有一次,他們逼我參加犯人大會,杜鵑和號房的其他犯人強行抬著我到犯人會場的拐彎處,強扭我的手逼我穿號衣,積委會的人配合獄警拉扯拽打,逼我就範。

有一次,我沒有避讓獄警修隊長,她就大冷天逼我站在前崗風口處,一直凍到半夜十二點。當時的室溫只有三度。第二天修隊長找我談話:「左秀雲,你很自私,你只顧自己,不顧家人和孩子,我現在當了母親(孩子八個月),我會讓我的孩子享受母愛,只要我在人世間能擁有的我都會給他」。我聽了甚麼都沒說。是啊,我因為信仰真、善、忍,說真話,告訴別人法輪功的真相,使世人不被謊言所騙將來遭惡報,卻被非法關押在這,使我年邁的母親失去女兒照顧,我的孩子失去了母愛,在我離開她短短的三年,原來挺直的背小小年紀就過早的彎了下去,這一切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

二零零七年六月在清流洗腦班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六月,她們又把我送到清流洗腦班,進行強行轉化。這次她們變換花招,說是不會為難我,說甚麼真理越辯越明。說我只要能說服她們,我就可以回中隊去。女監派了幾個年輕漂亮的獄警,著淡妝便服,穿裙子、旗袍的來找我們談話。

當時有一個女警叫鄭祝蓮,是從女監十中隊調去的。此人後來長期留在洗腦班,是洗腦班中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之一。負責轉化我的女警姓周,還有一個負責我的是省「六一零」男警那個人找我談話說:林大鳥多,難免會有混進來的(我知道他指的是上次洗腦班中用高壓電棒電我的陳姓等人),但現在不一樣了。

男監派了兩名邪悟的人,還有女監的幾個,每天輪番來找我談話,變換花樣,引誘我說話。過程中監控器一直開著在監聽。開始他們只是放台灣一個人講的《弟子規》給我看。

一個月後,這些人失去了耐心,露出其本來面目。負責我的那個「六一零」男警踢倒凳子,用腳踩著對我說:「左秀雲,你知道嗎?這是甚麼地方?為甚麼把學習班設在這偏僻的地方?你現在就像砧板上的肉,任我宰割的。」他們恐嚇我要再次對我使用高壓電棒。

接著污衊大法的錄像又開始不停的播放,聲音放的很大,各種威脅恐嚇折磨的手段不斷上場:白天放那些污衊大法錄像,晚上不讓我睡覺,到了凌晨4點鐘讓女警鄭祝蓮找我談話。我乏睏拒絕和他們說話,他們就白天讓我睡三個小時,分成兩次,早上一個小時,下午兩個小時。他們晚上不讓我睡覺,下半夜繼續找我談,執行兩天後,看對我沒甚麼作用,就不讓我上廁所,不讓我洗澡。還打亂我的吃飯時間,早飯十一點多吃,午飯十二點,晚飯九點。(這裏伙食很差,三餐素食)。

洗腦班這裏經常出現電閃雷鳴狂風大作天氣,還停電。一天下午一個邪悟的人進來剛坐下,突然打雷閃電狂風暴雨大作,他連忙走了出去,我知道,此人一定來者不善,天在發怒啊。果真如此,他恐嚇我。有一天晚上,那個姓周的女警突然跑進我的房間,看我一眼後,把電燈拉滅,然後跑到門口大聲叫道:「某某某,快來啊」。叫完後又跑進來,打開燈,觀察我的反應,看看是否有恐懼的表現。為了給我製造精神緊張和恐懼,他們在我面前放一個大監控器,可以清楚的看到臉上細微的表情變化。晚上常有神秘的領導到監控室查看,看到我表情嚴肅。女警因此常常罵我說我擺臭臉給人看。

有一次,「六一零」的警察以我坐在桌邊時用手撐著臉為藉口,將我的雙手銬在桌腿上,連續銬了十一天,只有在吃飯、睡覺時才放下來。 負責轉化我的省「六一零」男警和永安派來值班的女警(監控室是由從全省各地抽調來的女警輪流值班的)去了我家,見到我的母親和女兒,騙我女兒說要帶她來看我,還誘騙她錄了相,帶來給我看。試圖用親情逼迫我放棄信仰。

兩個半月後,他們招數使盡了,也無法達到轉化我的目的,只好讓我回到女監。

回到第十中隊遭受的迫害

回到中隊後,我要求煉功。副隊長黃秀就唆使整個號房的犯人輪流值班,看守我不允許我煉功。有一次,值班的犯人和號房組長林永芳、犯人何鳳華看到我煉功,就把我的頭按在床上,對我拳打腳踢的。

後來她們又出了一招,在嘉獎公布欄上寫上「罪犯」兩個字。我把公布欄上我的名字擦去了。她們就讓包夾犯盯住我,不讓我擦。我被逼只能絕食抗議。她們先後兩次給我灌食。第一次由副大隊長、副中隊長黃秀和一個叫吳曉靜的女警在場指揮。由積委會主任楊麗娟及成員和包夾犯劉寶妹、號房組長林永芳等人動手。由於我激烈抵制,這次沒有灌成。她們把一個長刑期犯人王桂賢和值班組的叫鄭小紅的犯人調入號房監視我。有一次我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就抓住我的衣領,把我重重的摔在地上。

第二次灌食,是由女警林萍在場指揮的。兩個犯人王桂賢和鄭小紅抓住我的頭髮,用力往後拉,然後用腳踢我腿彎部,逼我跪下。又叫號房的其他人扭住我的手,開始灌食。當時我憋的喘不過氣來,灌進的水嗆到了氣管裏,難受異常。她們把我拖到走廊上,讓全中隊的犯人對我開批鬥會。一邊一個犯人包夾挾持著我,不讓我動。最後副隊長黃秀還宣布今後我一切行為必須和其他犯人一樣。回到號房後,我痛苦的用頭撞鐵床的欄杆,她們才停止這樣做。

中隊長林紅娟和副隊長黃秀為了讓我放棄信仰,叫一個邪悟的人搬進我所在的號房,天天纏著我講甚麼佛教如何,法輪功如何之類的話。女監讓那些被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人去學佛教,每天吃素,讓女監食堂專門為她們做素食。我告訴她我的緣份是在大法中,和她學的那些東西沒有緣。我不理會她,可是她還是死賴著要和我談。她每天幾乎不幹活,專念經。後來她的行為讓號房的其他犯人很反感,紛紛指責她。她只好找隊長要求調了一個號房。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寫了份申訴,但被女監扣押了。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海外記者指名要見我,監獄怕我揭露他們迫害我的事實,所以讓大隊、中隊想盡辦法阻止我,副隊長黃秀謊稱監獄系統方面報社記者想要採訪法輪功「罪犯」,問我去不去?我拒絕後,她讓我寫條子說明自己不想見記者。我正告她說我沒有給誰寫條子的義務。她們哄騙不成,就恐嚇我說如果我見記者,會對我孩子很不利。還嚇唬我說:你看電視上的記者採訪時都會出一些難題的,到時你會很難堪的。她們這樣一搞,讓我懷疑要採訪我的可能不是一般的記者,我就提出要接受採訪。她們一看嚇不了了,副大隊長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大談一通所謂愛國主義等等,我才確定是外國記者要採訪我。哄騙恐嚇對我都沒有起作用,她們還不死心。她們安排女監《揚帆報》的女編輯見我,稱我左秀雲女士,我拒絕她的採訪。她就把手上的微型錄音機打開卻謊稱已經關上了,一直纏著我問我為甚麼不願意接受採訪,套我的話,錄到她們需要的內容後,就走了。從那以後,關於外國記者要採訪我的事沒有人再提起。

再遭四個月洗腦迫害,連續二十幾天不讓睡覺

二零零九年二月,他們再一次把我關進洗腦班長達四個月。洗腦班設在入監隊走廊最裏面一間。裏面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和一架電視機。窗戶用雙層布從上蒙到下,密不透光。門平時是不開的。第一個月,我一個人安靜的在裏面呆了一個月。後來就來了幾個邪悟的人,拿著佛教的書對著我天天念。接著不斷的換人和我談話。我沉默不回答她們的任何話題。看她們對我不起作用,洗腦班負責人鄭祝蓮和姓蔡的,二個人親自找我談話。當時中隊派了一個犯人任蓉。和入監隊派來的犯人陳蓉卿。晚上輪流值班監視我。

兩個多月後開始放污衊大法的錄像。她們把門窗關的緊緊的,聲音開的大大的,連續幾個小時不停的來回播放世界上一些邪教的恐怖鏡頭。還有佛教中的一些片子。從大清早起床,到晚上睡覺,這個錄像一刻不停的在播放。同時他們不讓我上廁所,逼我用便桶,長達一個月不讓我洗澡。最後他們讓一個邪悟的人住進來,和我睡在一個房間裏,不停的對我說一些佛教中的東西。從早到晚放這一類片子,連吃飯都不停。

令人髮指的是,他們以我不做作業為由,連續二十幾天不讓我睡覺。我困的晚上下半夜常常走著走著,突然人就失去知覺了,整個人向前倒下去,頭一次次重重的撞在牆上、地上,頭上不知道撞出了多少個包。兩個監視我的犯人盯著我的眼睛看,只要我一閉眼,他們就大叫、或者拍我,踢我。那個十中隊調來的吸毒犯任蓉,積極配合洗腦女警對我的迫害平時對我盯的很緊,對我常常破口大罵、拳打腳踢。她說我如果不「轉化」(即放棄信仰),她就沒有功勞了,就不敢向中隊警察要好達標等等。洗腦班負責人鄭祝蓮經常找我談話,談話時一邊大聲呵斥、恐嚇、威脅我,並觀察我的反應,還用手摸我的手、腿,看看是否有害怕發抖的表現。有時她們甚至叫犯人在我面前講自己戀愛的事和一些色情的話,試圖用這些下流黃色的東西干擾修煉人的清淨。有一天,搬進來住的那個邪悟的人,故意對我拉拉扯扯的,一邊滿嘴胡說亂講,想要激怒我。

沒睡覺二十多天後,我提出要見副監獄長。見到副監獄長我提出她們二十多天不讓我睡覺,她反而大聲訓斥我說,這是不可能。當天晚上他們就讓我睡覺了。一開始就叫我先坐著睡,幾天後才讓我躺下去睡。我的眼角發白,他們找了四、五個犯人,按住我,強行給我抽血,並做了全身檢查。

被投入入監隊後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我被轉入入監隊。他們以關心我身體為名,叫一名獄醫和十中隊的兩名女警(一個是副隊長吳薇,黃秀已調走,另一個是女警吳曉靜)強送我到監獄建新醫院做心臟檢查(由於我在長期迫害中,形成了少喝水或不喝習慣,血很濃)。檢查結果正常。回到監獄,他們要我簽字,說檢查的一百多元費用要我自己出。我拒絕了,我說是你們強迫我去做檢查的,檢查的費用憑甚麼讓我出。

入監隊是新犯人集中學習的地方。屬於嚴管隊。這裏犯人只能買生活必需品。每天學習安排的很緊。早上六點起床,上午做隊列訓練,下午上課或者唱歌,晚上看電視片。白天不允許大便,上廁所時間要等安排。非安排時間上廁所要申請,並罰刷一天廁所。晚上九點左右安排時間上廁所,只有這時可以大便,但是時間限制在五分鐘。時間到了就要被叫起來,不起來就會被拉起來。睡覺後一個小時後才可以上廁所。入監隊隊長劉曉輝(曾在四隊當副隊長,管生產)在講評會上說,上廁所規定五分鐘是為了大家好,超過五分鐘會導致肛裂等等邪說。很多新犯人因此造成便秘,只好用藥來解決。憋尿更是常有的事。早上洗漱的時間限制在三分鐘,到點必須走人。有時二十幾個人同時進去,洗不乾淨也來不及。洗澡時間只允許十分鐘。每人只有一個桶,洗頭洗澡,洗衣服更沒法洗乾淨了。二零一零年三十和初一連小洗都不安排,當時入監隊有八十多個犯人,也沒有任何解釋。有的時候人多的兩個人合鋪。

入監隊平時管理是非常嚴格的軍事化管理,要求令行禁止,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只能按照她們的要求去做,平時不讓大聲說笑,不能有自己的思維。所有的犯人都怕呆在入監隊,而我在這個環境裏呆了整整一年。

隊長劉曉輝。她為了讓我帶犯人標誌牌,就把我所有的外套衣服褲子都掛個標誌牌,四邊用打棗機打上,並在衣服的後背、前袋、褲縫都寫上「罪犯左秀雲」。她還讓犯人邱恭喜、楊志青、邱莉把我的手扭到背後,強行拉到操場上參加隊列訓練。這三個人是入監隊女警的打手,專看警察的眼神行事。

隊長劉曉輝又以關心我血壓為名,強行讓醫務犯每天給我量血壓。我拒絕後,她就以入監隊五個號房的犯人全部不允許吃飯相威脅,以號房為單位,讓犯人輪番來勸我量血壓。並揚言說還要發動十中隊的犯人。最後惡警劉曉輝一邊讓犯人高喊「罪犯左秀雲量血壓」,一邊給打手楊志菁使了個眼色。楊志菁衝上來,一邊拉我的手,一邊在我身上搓、擰、扭、掐,用腳踩我腳趾頭。這些人表面上笑笑的,手上腳下卻不停的使陰招。楊志菁身體強壯,受過高等教育,因詐騙上億元,以詐騙國家合同罪被判無期徒刑。血壓測量結果是正常的。可是惡警劉曉輝並不善罷甘休,她明知道我身體正常,可是卻要用量血壓這種方式迫害我。她每天叫號房的人強行按住我,給我量血壓,長達一個多月。期間量血壓都正常,有幾次甚至偏低。

有一天,劉曉輝以關心我為名,藉口天熱、教室人太多,要我去幾個邪悟人學習房間談話。找了幾個犯人據說是和我年齡、經歷相仿,其中有一個叫劉鳳英的犯人是長期監視我,並負責做記錄。我不去,這些犯人將我硬拽到那個房間。

因為我沒有服從她的安排,第二天早上在操場隊列訓練時,獄警叫兩個犯人一邊一個抓住我的手,把我夾在中間。我拒絕報數,她們硬把我往下壓,用手肘撞膝蓋頂我。就這樣她們強迫我進行隊列訓練。我高喊「法輪大法好」。獄警跑過來,叫犯人讓我低著頭蹲在地上,不讓我起身。收操時我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非常驚慌,把我拉到樓梯的過道上,命令犯人從我身邊走過的時候誣蔑法輪功。

到了入監隊所在的七樓,隊長劉曉輝手持電棒(電棒像手電筒一樣,前面有兩個尖尖的東西)對著我臉連戳二下,我的臉和嘴唇頓時腫起來。接著她叫犯人楊志菁罰我在原地轉一百下。我不動,她就叫兩個犯人在旁邊轉,叫另一個犯人給我喊口令。這個犯人嚇傻了,不會動了。隊長劉曉輝就罵她不服從指令,和我一條心,也對著她打。犯人嚇的發抖。劉曉輝還不解恨,像發了瘋一樣,叫犯人強制我跪下之後,用繩子把我大腿和小腿都綁在一起,從背後將我反綁的手和腿捆在一起。然後把雙手用手銬銬住,提到教室,說是要破我的功。她叫人找了一張觀音的畫像,貼在牆上,讓犯人強按住我的頭,逼我磕頭,說我是有師父的,我給別人磕頭,我師父就不要我了。她一邊尖叫著一邊高聲辱罵我,眼中放出一種邪氣和兇光。這種眼神我在長刑期很惡的犯人眼中見到過。她越罵越起勁,同時拿警棒對我行惡,我的臉上、頭上、身上、腿上,到處留下青紫印。她邊打邊說:「你去告吧,我不怕,反正我也不想升官」。她還用皮鞋踩我的腳趾。中午她不讓我吃飯,並威脅我要給我灌食,打吊針。對我行惡一直持續到了下午四點多。在整個過程中,入監隊的警官都站在一邊看著,學心理的獄警翁煙梅在一邊不停的觀察我的反應(此人和我同一天調進入監隊)。

當天下午我的嘴腫的吃飯都很艱難,臉也腫起來了,全身到處都是青紫印。

過了兩天,隊長劉曉輝又在入監隊搞了一次對我的批鬥大會。黑板上寫上一些污衊大法的邪惡的話,讓幾個轉化並邪悟的人拿著事先準備好的稿子念,鄭祝蓮拿著錄像機對著我的臉攝像。

隊長劉曉輝動用各種手段迫害我,逼迫我放棄信仰。可她卻說並不是叫我轉化,只是叫我反省。她叫犯人用油漆在我的衣服上寫上幾個大字「罪犯左秀雲」,她經常叫我「罪犯左秀雲」,同時叫她手下的獄警這麼叫,還強迫犯人這麼叫我。劉曉輝動不動就扣我的點,讓我所在的號房成為最差號房,而使全號房承受體罰和做衛生,以此挑撥全號房的犯人遷怒於我,而參與對我的迫害。這是女獄警察慣用的手段。劉曉輝以各種藉口逼我洗廁所,同時常常利用女警周梅春欺騙、恐嚇、威脅我。

在入監隊一年期間,獄警經常對我拍照和攝像,強制我參加女監犯人新年座談會。對我迫害的手段用盡用絕了。惡警劉曉輝叫獄警在我睡的床的上鋪床板上畫一個八卦圖和一個蘋果。因我每月只能購買20元的生活必需品,這個蘋果目的很明顯。她還叫一個獄警講色情故事讓我聽。

有一次隊長劉曉輝叫手下獄警周梅春拿了一張罪犯考核表叫我簽字。我寫上「法輪功學員」左秀雲。她一看大怒,叫上獄警周梅春各提一個電棒,把我叫到號房要用電棒電我。為了叫我在罪犯考核表上簽字,她使盡了花招也達不到目的,最後獄警翁煙梅、葉廈麗、周春梅叫犯人抓住我的手,逼我簽字,犯人楊志清每次都沒忘記手下使壞。夏天穿短袖時我的手臂常常都有青紫印。

隊長劉曉輝逼我跳健身操舞,先是用不讓我洗澡逼我,後又讓犯人楊志菁騙我說只要我跳個舞,監獄就讓我提前回家。原來她們把污衊大法的舞蹈編在健身操前面,以此陷害我,讓我對大法犯罪。我被騙後,痛苦萬分。我知道,他們做這一切目的就是逼我放棄,我不能放棄,我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我會加倍補償。當時李美蘭和她的女兒教育科陳科長,就站在台下正中間。

二零一零年三月初,離我冤獄期滿還有三個月,惡警劉曉輝又對我搞甚麼出監教育,要我保證出去後不在外面講大法真相,逼我寫回家就業計劃等等,還威脅我說我堅持煉法輪功,回去後街道、居委會、六一零如何如何。教衛生常識的女警葉夏麗看我不做她的出監教育課,把作業紙對著我的臉上摔過來,大聲辱罵威脅我,接著新來的獄警遊晶晶不停的對我說教,說我不做她的作業,她會失去這份工作,逼我配合她們的所謂「出監教育」,逼我做筆記、做作業、考試等等。劉叫了五個犯人做「陪讀」,其中一個說是幫我做作業的叫秘書。入監隊所有年輕獄警每天輪番找我上課,劉還在入監隊講評會上進行轟炸式演說,說因為我不配合「出監教育」,使得以後的人都不能受到這種所謂的「教育」,污衊我害大家。她還讓犯人就此事寫討論題。

接著,叫來了四、五個九零後的犯人,叫她們把我當成她們自己的媽媽,拉著我的手,抱著我,訴說自己的心裏話,眼淚汪汪的叫我媽媽。我和她們素不相識。劉曉在一旁指揮說,只要能讓她哭就好了,只要能哭一點出來,後面就會止不住的大哭了。這個把戲一直折騰到下午五點,對我一點作用也不起。劉曉輝叫一個犯人進來跟我說:過去的事(指劉曉輝迫害我的事)就讓它過去了,不要再提了。原來劉曉輝害怕我出去後,曝光她的惡行,所以想用對犯人慣用的「心理宣洩法」讓我把心裏對她的怨恨發泄掉。她在對我行惡時邪性十足,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其實是很心虛的,怕曝光的。這樣的花招她先後對我多次使用,對我都不起作用。

隊長劉曉輝對我在入監隊短短一年時間,邪招一個接一個,把她手下指揮團團轉,她們敢怒不敢言,入監隊的獄警對我說:左秀雲,你快走吧。你走了我們也輕鬆一點。平時她們稍有不慎,就會被她高聲尖叫大罵,後勤犯稱她是「老虎發威」。

所謂的「出監教育」沒有達到目的,她懷恨在心,叫手下的惡警安排我洗了半個月的廁所,直到她因迫害我有功,離開入監隊調升機關為止(後調到心理諮詢老師)。還把我寫給家裏送衣服出監穿的信扣押,出監那天我穿著一套破睡衣。快出獄前犯人楊志菁對我說:左秀雲,劉隊長很想轉化你,真的很想轉化你。

冤獄期滿那天,永安六一零企圖再次劫持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我冤獄期滿這天早上,十中隊的獄警把我帶到十中隊。李美蘭叫劉曉輝把我拽到辦公室,指揮兩個十中隊副隊長和獄警吳曉靜拉著我的手強行簽字,還騙我說在入監隊都簽過了,在這幹嘛不簽。他乘我不備,對我背後猛擊一掌,高聲叫罵,說我在發功。惡警劉曉輝對我的迫害可以說是由始至終。接著她們騙我說我的家屬在女監二樓辦公室,把我騙到那裏後,我看到副監獄長江啟生和教育科陳科長(此人是李美蘭的女兒)、永安政法委書記、六一零白主任,還有男警杜愛勇和街道、居委會主任等五個人已經在那兒了,根本沒看到我的親屬。他們先問我出去後有甚麼打算和計劃,又問我是否有家裏的鑰匙?(指永安我母親家,我母親正在福州親屬家)」六一零「杜愛勇很囂張的問我是否還認識他,說就是他把我送進女監的。這一幫人試圖把我綁架回永安繼續迫害。

到了女監門口,幸好當時我的親屬已經來到監獄接我。就這樣我留在福州,照顧我的母親。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我的哥哥左福生早上去上班,突然被福州國保綁架,我依法控告國保警察執法中犯法,同時告訴他們我哥哥信仰「真、善、忍」是受憲法保護的,沒有罪,要求放人。我把控告信寄給了福州市政法委書記、」六一零」主任、公安局局長、副局長等人,卻遭到報復,福州市政法委書記陳為民,兩次下令綁架我(均未遂)。我哥哥左福生也是他下令綁架的,後被非法判刑六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福清監獄迫害,期間在福清監獄遭到毒打,後又被吊了六個小時,眼睛被打瞎了一隻。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一點多,我下樓去給我母親買點心,走到樓下拐彎處,突然前面兩個,後面兩個警察向我衝來,把我的兩隻手向後撇,拉著我就走,我想起來我的母親一個人在家行動不便,沒人照顧怎麼辦?家裏已沒點心,晚上又沒有人燒飯給她吃,這怎麼辦?我急的一直喊「媽」,當時綁架我有六個人,其中兩個人(市政法委、「六一零」)在指揮,三個國保、一個福州晉安區警察。他們把我強行推上車,之後,我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兩次在福州建新醫院受到的迫害

第一次是,我在看守所開始絕食抗議迫害,福州市政法委直接和建新醫院聯繫,把我送進去,我不配合,建新醫院就用手銬、腳鐐,把我銬在床上強行掛點滴,後把我的血管破壞了,就又用插管,兩個月後,回到看守所。我繼續絕食,兩個多月後,福州政法委書記陳為民指使倉山區法院編造和誣陷我哥哥左福生,重判六年。重判我三年半。

我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下女監,經體檢不合格,發現肺結核就退回到看守所,我拒絕住院,要求保外就醫,遭到拒絕。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看守所和女監劉院長私下裏講好,硬給我塞進女監,到了入監隊的第二天,就強行給我送到建新醫院。在醫院裏,我再次絕食,我告訴她們只要我堅持煉功就會好,她們更都不聽,她們每天把插進胃裏的管子拿去化驗,持續化驗了一個月也沒發現結核桿菌。

女監不顧我在絕食中,要求強行治療,她們說,你就是沒有病,在傳染病房呆這麼久,也要給你治。就在營養液中下藥,我拼命抵抗,三個護理犯林錦、唐豔玲、李佩琳(均是女監調去的犯人)就配合護士使用暴力給我灌藥,每天灌兩次,每次兩三個人,有按我頭的,有的騎在我身上、有抓我手的、有的拽耳朵、用力捏兩腮、有的用十個指甲掐進我的頭皮裏按住我的頭,真是不惜一切代價。時間長達7個多月。期間,出現血糖偏高,血色素偏低,都沒能阻止他們的灌藥。在多次CT檢查中,因我一直動,女監就派少則五、六個,多則十幾個,有時有男的,用力按我的全身,有一個男的很高大,用力拉我的手銬,手銬深深的勒進我的手腕,疼痛難忍。特別是要回女監做最後一次CT檢查,來了十大隊副隊長吳曉靜、五大隊林指導員,還有幾個獄警,因片子拍不出來,提出用全身麻醉的方法,後麻醉師不同意沒做成。

在女監第三次遭到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底,我回到女監原來的十中隊(現稱九分監區),我拒絕在藥費上簽字,監獄就不讓我見家裏人,不讓我開賬(購物)副隊長吳曉靜就叫號房組長賈玲紅向我施壓,經常找茬罵我,罰我做衛生。這個隊管的很嚴,平時做任何事都要申請,動則扣分,扣分就要做號房衛生,用的是命令式的管理方式,每天收工抽號做裸體搜身。晚上上廁所必須叫上「三互」一起上廁所(「三互」是獄警指定的三至五個人)。

包夾我所在的號房是管生產的副隊長寥春燕,此人以有人告我說了甚麼為名,除了「三互」以外,不准我和別人說話,後又進一步加緊迫害,對我實行嚴管(就是做甚麼都要向獄警申請,如上廁所、洗漱、洗澡等不同意就不能去),夜間上廁所不但要叫上「三互」,還要在晚上值班的三個犯人同時都在走廊時,才能上廁所,而「三互」其中一個要上廁所,我又必須起來跟去,站在旁邊不准拉。我只好憋尿。平時我不准出中隊的大門,除了出收工外。

大隊長張龍香對我在車間實行定點定位。不准走動,有一次我走動被她看到,後中隊女警找我說,如果我再走動就扣我「三互」的分。

在洗腦班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中隊長張雲和副隊長劉蓉蓉派中隊一名獄警謝靜文(研究生,在洗腦班專門研究佛教)和一名吸毒犯阮少忠硬給我拉到設在出監隊的洗腦班裏,企圖想轉化我,強迫讓我放棄信仰。還把男監的法輪功學員(包括我哥哥左福生)關在出監隊對面醫院第三層樓上,有二個男犯人在監視,加上四個男法輪功學員,女監這邊有二個:我和八分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林麗芳。洗腦班負責人是鄭祝蓮。她看到我以前在女監被迫害的事實在明慧網上曝光了,一去就找我說:甚麼時候二十幾天不讓你睡覺了,我指出後,她就推說自己不知道,是犯人幹的。

這次和以往洗腦班一樣。開始做出偽善的樣子。後來原形畢露叫我做作業,我不做,就一直找我,再後來就是放「佛教」、攻擊誣蔑法輪功的電視,找我談話就是罵。和我住在一個房間的還有個邪悟者(這個邪悟者白天到對面樓男的那邊,晚上就配合女監獄警想轉化我)和中隊派來的吸毒犯阮少忠(用吃的和減刑引誘他參與進去)甚麼都罵,連我一起罵,罵我是瘋子。

長達二個多月時間,我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到了女監門口都不讓見(老人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懷著對女兒的深深思念,離開了人世,這三年都沒有見上我一面)。

從六月二十六日開始,每天早上站在走廊半個小時,叫中隊派來的兩個犯人(阮少忠、余巧玉倆人是老鄉,平時關係就很好)站在我旁邊念「三字經」長達一個多月,每天熱得一身汗。

為了達到所謂的學習目的,把一天的時間安排的緊緊的從早到晚眼睛沒停過,看完了就寫認識,我不寫就找我談,特別是洗腦班負責人鄭祝蓮,每次找我談話都叫我坐在她的對面,兩隻手要放在桌面,眼睛看著她,她沒談兩句就開始罵大法,好像和法輪功有深仇大恨。非常能罵,有次還恐嚇我要把手機砸過來。獄警謝靜文很會說謊,騙我說我家裏人從來沒來過,也沒給我寫過信(回去後,我整理母親遺物時發現郵局的匯款票據,是七月十八日寄的,正好此時我在洗腦班,退回去連說都不說。如果不是看到這張收據,這錢就沒有了。後聽別人說我母親七月十六日接見日時有去過,女監不讓見人,還叫派出所警察把她綁架到派出所關到晚上七點多才放人。)。

有一天,一個女警彎著腰,端著個攝像機突然沖到門口,對著我攝像。我看了好笑,一個堂堂正正的國家執法機關,這鬼鬼祟祟幹甚麼?

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先後三次被冤判,共十二年半,洗腦班進了五次。每一次進去少則幾天,多則四個月,受到各種酷刑的折磨和精神上迫害,有時頭會出現晃動,吸毒犯阮少忠(此人很勢利,很善於察言觀色,極力討好獄警,平時對我嚴密監視,一有甚麼事就馬上報告,經常告我的狀。很貪吃,邪悟者用吃的把她收買後,拿誹謗法輪功的書給她看,叫她一起幫忙轉化我)就馬上報告,鄭祝蓮就招集洗腦班成員開會研究後找我,說如何如何關心我,要叫我到醫院檢查,我不去,她就逼我寫保證,一拿到保證,就大量安排播放誣蔑法輪功的片子,我這才明白她為甚麼逼我寫保證。有這張保證在手她已無所顧忌。一直到八月份這個洗腦班才解散。

回中隊後的迫害延續

回中隊後,副隊長劉蓉蓉繼續對我進行迫害,安排犯人余巧玉睡我對面的床,吸毒犯阮少忠睡我上鋪,還說她們倆跟我三互一直要跟到我回家。副隊長劉蓉蓉利用吸毒犯阮少忠想向上爬的心理來嚴密監視我,每天晚上叫她寫我的監視記錄,一出號房門,她就跟著我後面,小組開會時就坐在我對面,我和別人說話,眼睛盯著我。一直往前靠。背地裏她叫別人不要跟我講話。別人跟我講話先要看她臉色。還常常把洗腦班學來罵法輪功的話,用來罵我。有一次犯人余巧玉故意問我在洗腦班牆上貼的邪惡的標語是甚麼意思?她們罵我時,號房裏的人從來沒有人敢出面制止,獄警也佯裝不知。

有一次,天很冷,腳凍的紅腫很痛(在洗腦班手銬吊起來腳尖著地的後遺症),我就用衛生巾墊在鞋子裏,被獄警鄭錦看到了後就報告了隊長張雲,隊長張雲就在中隊大會上宣布我的「三互」,和給我搜身的兩個犯人分別給扣分處理。這一招很狠,一時中隊犯人對我議論很大,背後罵我,有人罵我是害人精。被扣分人的衛生都加到我頭上,要叫我做。張雲還在會上說她是忍著才扣一點分。如果沒忍還不知怎麼罰。隊長張雲,在我第一次在四隊遭受迫害時,她就在四隊,我被迫害的經過她都看到了,所以幾次談話她都沒有忘記對我提到四隊,她還說我很自私,不顧孩子。吸毒犯阮少忠,馬上也用這話來罵我。

我回家日子還沒到,副隊長劉蓉蓉就忙上了:問我回去後幹啥?要住在哪裏?又是聯繫永安市司法部(「六一零」),六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多鐘,到了門口,幾個男警察說要對信息,我告訴他我沒罪,他們就說信息不對,不准出去,還說沒送去攻堅。後打電話到教育科請示,才讓出了大門。出了大門劉蓉蓉叫我和另一獄警站在那裏等,她到了教育科去,十點多來了一輛小車,從談話中知道是永安「六一零」、街道、居委會共5人。這時女監教育科的饒科長,洗腦班頭頭鄭祝蓮,三監區大隊長張龍香都來了。他們一會要我坐車出去不能和同修說話:一會要我走出去和同修說兩句,再坐車就走。就這樣都不能讓她們滿足,最後蠻不講理的說:上面說了,就是不讓你們在女監門口見面。

後來從他們的對話中知道,同修來了不少人,還打了一個橫幅:「左秀雲我們接你來了」,這可把女監這些人嚇壞了,把當地派出所的人又叫來了,來了好幾個,其中一個是所長,走到我面前說:走,到派出所門口去和他們見面,女監門口不允許你們見,我告訴他說:我今天自由了,我又沒有違法,憑甚麼到你們派出所去見。他們只好走了。最後張龍香說:左秀雲你就這樣走到大門口,然後坐上汽車就走,你要保證不和她們說話。有人還拿手機一直拍攝。

到了家,我看到的是母親的遺像,母親沒等到我回家,在一個多月前就已懷著對兒女的思念離開了人世。哥哥卻仍在冤獄中。這場迫害何時休?

哥哥左福生屢次遭迫害經過

我的哥哥左福生,原福州市鐵路分局幹部,修煉前身體不好,在人世間名利的爭鬥中把身體整垮了。修煉大法後,他處處用「真善忍」來嚴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勤勤懇懇,帶領手下的職工,把工作做的有聲有色的,得到大家的信任和上級稱讚。身體也有了根本的改變,每天精力充沛,做事先考慮別人,與人為善,不為名利爭鬥,人變得更善良、寬容。在家是個孝子是個稱職的好丈夫和好爸爸。

但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左福生和眾多大法弟子一起開始上訪為大法為師父鳴冤,說句公道話,卻遭到迫害:

一九九九年,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向全國人大寫了一份公開信,信中反映了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左福生在這份公開信上第一個簽上自己的名字。而遭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延期半年)。延期期間,單位和福州鐵路公安處警察向他妻子施壓並恐嚇,妻子一個人帶著孩子在孤獨和痛苦中被迫提出離婚,導致家庭離棄,妻離子散。從那以後,左福生再也沒見過自己的女兒。為了堅持信仰,大陸又有多少法輪功學員,像左福生一樣家破人散。在殘酷的迫害下不放棄信仰。

因堅修大法,不放棄信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左福生再次遭到綁架。當時左福生正在單位上班,被福州鐵路公安處綁架到鐵路桂山看守所。隨後被以「參加非法活動」為由宣布刑事拘留。左福生當場嚴肅責問警察「甚麼時間、甚麼地點、何事」時,警察不予回答,只用「過幾天告訴你」支吾搪塞。左福生拒絕進入牢房,此時看守所姓柳的所長叫囂著:「不進去用大鐐銬起來」,隨後叫五、六個在押人員強行將左福生的手腳用大鐐銬(用於死刑犯的刑具)。然後又用六個手銬將左福生銬在水泥床上。惡警柳某還惡狠狠的說:「讓他大小便拉在身上。」就這樣被銬在床上三天三夜。直到第四天要提審時才將大鐐銬換成腳鐐。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延期二個月)。在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儒江勞教所期間,因抗議迫害,拒絕寫「三書」,遭受多種酷刑折磨,一天被迫從事十幾個小時強重勞動,並被酷刑折磨,如雙手高舉、全身貼牆站立、彎腰半蹲、關禁閉室、被打、不讓睡覺、圍操場跑步。非法勞教期間,左福生的身心遭受到常人難以想像的非人折磨和迫害,從勞教所出來後又受嚴密的監控(在他家對面樓上,「六一零」安裝了一個監控器,正對著他家的樓梯)、跟蹤、電話監聽。

不久七十多歲的老母親突然半邊身體不靈活,出現中風現象。生活無法自理,左福生主動把自己的母親接來身邊照顧。人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可左福生從沒有嫌棄過他的母親,吐在地上髒東西,他掃掉,擦完地板,從沒說過一句重話,母親因手不靈活吃飯吃的滿身滿地都是,他都耐心的掃掉。老人沒牙齒,他到菜場都要選老人能吃的菜買,怕母親吃不動都要用高壓鍋壓一下,老人穿的鞋,穿的衣服,他到商店看到有合適的,都知道買回來給母親,雖然有的時候並不中意,但那是他的一片孝心。」

二零一零年六月,被非法關押六年的妹妹(我)也回到了家中,三人相依為命,一起照顧著母親。但好景不長。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在上班路上,哥哥左福生又再次被福州市國保支隊警察林峰、嚴名坤等人綁架,警察搶去左福生的私人鑰匙,入室非法抄家。他們將左福生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已九個多月。期間,我多次找有關單位要人,並告知檢察院已非法超期關押左福生,都得不到解決。福州市「六一零」繼續操控倉山檢察院、法院圖謀進一步關押迫害左福生。

二零一一年我和我的母親就公開寫了一封信,控告國保警察違法亂抓無辜。左福生信仰「真善忍」完全是合法的。並寄給福州市公檢法有關單位,當時政法委書記陳為民,卻二次下令綁架我(未遂,2011年12月16日福州市「六一零」及國保隊長,親自出面,帶著四個警察埋伏在左福生家樓下,全然不顧家裏還有位需人照顧的老母親,再次綁架我)。

年近八十的老母親就為哥哥左福生聘請了一位外地律師。十月十二日我們收到左福生從看守所寄來的明信片,說十月八日已收到倉山檢察院起訴書,要求見律師。倉山法院百般刁難辯護律師進行閱卷及見當事人,並通過律師所在市的司法局向左福生的律師施壓,不准律師出庭。我和母親只好又聯繫北京兩位律師,兩位律師於十月三十一日趕到福州,下午就到了看守所順利的見到了左福生,左福生當場簽了律師委託書,律師做了當時的談話記錄,並請左福生簽了字。

第二天早上兩位北京律師就到了倉山法院找到法官蔡文建,蔡文建法官看到律師委託書上左福生的親筆簽名,很吃驚,急忙追問,怎麼見到左福生的。律師告訴他手續齊全,就見到人了。蔡文建法官無話可說,就又耍起了他慣用的那一套:甚麼要我母親身份證複印件;要給律師做記錄;要請示領導,又說領導不在,到時他再打電話給律師,但又說甚麼電話不能打長途等等。兩位北京律師沒有被蔡文建使盡的花招和伎倆難住,坦然地說:「那我們就打給你吧」。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倉山區法院非法開庭。非法開庭前,法院周圍站了很多便衣;法院門外街道兩旁停放著三十餘部汽車,有的汽車裏坐滿了人;還有武警消防戰士、空軍醫院人員、社區保安、街道居委會人員等等。更有一些便衣不懷好意地審視著路人,有的拉扯圍觀的群眾,一旦懷疑誰是法輪功學員,馬上就上來幾個便衣,有的表示要交流,有的表現出居心叵測的關心,還有的在勸說著學佛教。以這種方式限制被懷疑人的行動自由。更有便衣在偷偷拍照,各個方位反覆拍攝、錄像,故意製造恐怖氣氛。

非法庭審期間,旁聽席上坐滿了中共特意安排的人員,只在最後一排的角落裏給我八十多歲的老母親留一個空位,身邊還安排了三個女警看著她,不准說話。老母親坐的遠,聽不清,只知道律師在給兒子作無罪辯護。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福州倉山區法院也不通知左福生的律師,又再次偷偷開庭,冤判左福生六年,也不通知左福生的律師。左福生本人向福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並郵寄明信片通知北京律師進行無罪辯護。可是,過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左福生的北京律師才接到左福生的明信片,才得知消息的。之後,律師於六月二十四日到福州,二十五日律師就到福州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左福生,遭到福州第一看守所的刁難(福州市政法委下令不讓見),沒能見到左福生。隨後,律師又趕到福州市中級法院,向接待法官付立新(音)遞交文件,並要求公開開庭審理左福生案及開庭時間及時通知律師。

六月三十日,福州中級法院電話通知左的北京律師說:左福生的案子不開庭審理。律師電話給福州市中級法院詢問結果時,對方稱,維持原判。左福生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被劫持到福建福清監獄。

哥哥左福生堅持信仰,不願放棄,二零一四年四月被福清監獄偷偷送到位於閩候南嶼鎮省女子監獄辦的洗腦班強行轉化,此時我的母親正好在親友的陪同下來到福清監獄要求接見左福生。福清監獄多方阻攔,最後不得不說出左福生在省女監洗腦班的事。這樣我的母親才見到了哥哥左福生。但省女子監獄卻毫無人性的不但不讓我的母親見我,還把我80多歲的老母親綁架到當地的派出所,一直到晚上七點多才放出來。這期間還把老母親寄給我的錢,偷偷的退回。

二零一四年七月份,因我哥哥左福生堅定信仰不放棄。就又回到了福清監獄。由於哥哥左福生堅持信仰,讓「攻堅組」對他的一次又一次「轉化」計劃落空,讓這些獄警很惱火。(「攻堅組」是監獄內部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機構,人員在管理上與其他普通獄警不同,直接聽命於福建省監獄管理局教育處副處長馮寧生的指揮。這個「攻堅組」設在出監隊,目前包括左福生在內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這個「攻堅組」受迫害)。十月八日上午,我哥哥左福生在這個「攻堅組」因不公對待而與一名獄警發生小衝突。當天下午四時左右,被轉到「高危監區」。在獄警的授意下,犯人陳君斐帶著四、五個犯人,把左福生打成重傷,左眼被打瞎。獄警當時在旁邊看著,不但不阻止,還把重傷的左福生吊銬了整整六個小時。下午被打時,這名獄警也在場。後來,左福生曾被送到監獄裏面的醫院看過,醫生確診他左眼失明。左福生又被轉回出監隊「攻堅組」,被打成內傷的地方時常疼痛。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我來到福清監獄要求見哥哥左福生,但福清監獄卻派了四名警察事先等在那,一個拿著手機拍攝,另三人纏著我編造各種理由拒絕他妹妹見他。我就要求監獄拿出有關法律條文和規定,說明為甚麼不讓見?他們拿不出來,就謊稱在接見室裏。

去年十二月份母親寄給哥哥的錢被退回,至今還在福州市郵局(退回的理由是本人不在服務區內)。家裏寫去的二封信,左福生都沒收到。

八旬母親的遭遇

我的母親周蓮英,於一九九六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是個文盲,只認識幾個字。身體不好,做過膽囊切除大手術,刀口經常痛。修煉後,母親變得更加善良,寬容。與鄰里之間和氣相處。為了能看《轉法輪》這本指導修煉的大法,六十幾歲的老人開始學認字,她把不認識的字都照葫蘆畫瓢的樣子寫在紙上。等我回去的時候問我、或向鄰居請教,就這樣她孜孜不倦,從不放棄,學會了看這本《轉法輪》。修煉後,母親變得更善良了,身體也健康了,自己一個人在家買菜燒飯整理家務,不讓子女操心,再也沒吃過藥,為子女節省了錢。她對大法書真是愛不釋手,一有空就捧著書看。

然而,自從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老人再也不能安心的煉功、靜心的學法了。我和我的哥哥左福生只因堅持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好人,屢遭迫害:多次被非法勞教、判刑,監獄和勞教所進進出出沒停過。從此以後,我母親總是提心吊膽的。不是「六一零」就是單位或居委會來人來電話說女兒被綁架非法冤判,就是兒子被非法勞教。我們兄妹倆均被迫離婚,兩個好端端的家庭被拆散了。

我們兄妹倆侍奉八旬老母親,相依為命。我母親膽子很小,但每次我們兄妹倆一被綁架,母親因牽掛我們,總是一趟一趟的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跑,就是不讓見,她也總是眼巴巴的盯著大門,總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她知道她的兒子女兒都是好人,沒做壞事,信仰真善忍是完全合法的,是禍國殃民江澤民在害人。特別是迫害初期,周圍一些人聽信了電視報紙上對法輪功的誹謗誣蔑,都不理她,有的還譏笑她。有時面對著因非法抄家留下的一片狼藉,緊張、害怕的心不知向誰訴說,禁不住眼淚刷刷的流。第二天又拖著疲憊的身體,帶著衣物和錢到看守所,看望被非法關押的兒女。

我第一次被綁架時,我的女兒才上小學,她擔心孩子受委屈,就買著吃的去看她,孩子聽信了電視上的謊言對她很冷淡,她還是一次一次的去。

記得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時,福建省女子監獄四中隊的獄警用不讓我開賬、買生活用品來逼我放棄信仰,正好我母親來接見我,我就告訴我母親她們不讓我開賬買紙,母親指著她們大聲的問她們說:你們為甚麼不讓我女兒開賬?那個獄警嚇的不敢說話,趕緊走開。回去就讓我開賬了。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我再次被綁架。我第二次被非法冤判,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女子監獄六年。期間,女監怕迫害我的事被曝光出去,就不讓家人見我,探視權被無理剝奪。母親為我擔心受怕的,身心遭受巨大的折磨。

二零一一年後,我們倆兄妹再度身陷冤獄,母親曾多次拖著行動不便的身體,在親友的陪同下,找國保經辦警察林峰,要求釋放無辜被綁架、非法關押的兒女。福州市「六一零」怕我母親再去要兒女,就向在福建南平地區工作的大哥施壓,讓他把母親接回福建永安市的家。母親獨自一人在家居住,無人照料,只有一些好心人給她買買菜之類的。

福州市「六一零」為了逼我母親離開福州,就把我哥哥左福生家的水、電、煤氣都停掉,使她來福州無法生活。由於被多方刁難,母親只好又回到福建永安家裏。獨自一人,行動不便,度日艱難。

一年一年過去了,母親也老了,前幾年母親中風後半邊身體不靈活,行動也不方便,又會暈車,但母親還是拖著不便的身體,去看我們。特別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我第三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時,我絕食抗議迫害,母親知道後,帶著我的女兒就趕到福建省建新醫院要求見我,後又找到福州市國保去要人,又幫我請律師。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母親來到女監,要求見我,但毫無人性女監卻非但不讓見人,還把我母親抓到派出所關到晚上7點多鐘才放人;後又把我母親寄去的錢退回,連講都不講一聲(後我在整理母親遺物時看到收據)。

二零一四年母親知道了兒子左福生在福清監獄遭到毒打,後又被吊了六個小時,眼睛被打瞎了一隻,母親哭了:這些人為甚麼這麼狠?她因年老行動不便,已無力再坐車去看兒子,就請人幫她寫了一封信給有關部門反映此事。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十」至今十六年過去了,母親歷經了我和哥哥左福生反覆被中共邪黨的迫害過程,特別是當她得知兒子被打成重傷後,母親更擔憂,身體終於承受到了極限。二零一五年三月份開始母親出現嚴重病狀,在這過程中仍念念不忘獄中的一對兒女,希望自己能好起來並能夠去探望獄中的兒女。

二零一五年四月份,母親的身體狀況更糟。四月二十五日晚,母親來不及等待她即將走出冤獄的女兒回家,帶著對身陷冤獄的一對兒女的思念,帶著老無所依的悲哀含冤離開了人世。

以上所述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對待和迫害,都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由於「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因此江澤民應負法律責任。

十六年來,江澤民利用金錢、權力,引誘了多少中國人參與了這場迫害。我們今天起訴江澤民,是民心所向,合天意順民心,是中國人的大好事,大益事。也是昭顯正義、喚醒良知,挽救眾生的正義之舉。每一個中國人都會拍手稱快,同時對至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警察敲響警鐘:不要再聽令於江澤民,立即釋放所有關押的大法弟子,免遭薄熙來、周永康下場,為自己和家人在未來的路上做出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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