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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張國琴遭多次綁架、勞教 丈夫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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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我叫張國琴,女,現年六十七歲,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

我是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前我丈夫心臟病十分嚴重,每天都發生數次早搏、偷停,還有高血壓等病,住院一星期就花了近萬元,每天都要吃很多種藥維持,後來弟弟聽說煉法輪功能祛病健身,當時正好李洪志師父在廣州要辦講法班,我們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報名參加了。去的時候我們還背著一兜子藥,參加學習班第三天,師父讓全場的人都站起來給大家清理身體,丈夫當時就感覺心臟部位十分輕鬆舒服。晚上回到賓館後就對我說:「你把我的藥全扔了吧!」我當時十分不情願,怕他再犯病,丈夫說:「讓你扔就扔,放心吧,我現在感覺一身輕,心臟一點都不難受。」

回到家後,丈夫的病真的全好了,再一粒藥沒吃過。周圍朋友都問我們吃甚麼神藥了,怎麼滿面紅光呢,我們就告訴他們是煉了法輪功,沒吃藥。從那以後我們更加堅信法輪大法,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事先他後我,不爭不鬥,真正做到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丈夫原有的冠心病也不翼而飛,我們真正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好,每天都生活的很快樂。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其迫害理由僅僅是因為我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我和我丈夫都是在大法中的親身受益者,我想政府是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決定去北京反映一下真實情況。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我去北京信訪辦反映情況,向有關部門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向政府說明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還我們師父清白。我回到家第二天,市公安局政經保科科長楊勝家就得到消息了,領畢樹慶等人來到我家抄家,搜走了我的一本大法書,把我強行帶至公安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還交了兩百七十元的伙食費後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和同修準備一起簽名郵信上訪,被市公安局畢樹慶知道了把我找去,原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和平也參與了對我的審問,非法拘留了我七天,再次交兩百七十元伙食費後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和同修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關在鐵籠子裏,下午被送到石景山體育場,那裏已經綁架了上千名法輪功學員。我們都被強迫列方隊坐在地上,在40多度的高溫下曝曬,警察不僅打罵還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連夜審問,在體育場被迫露宿一夜。第二天早上被送到七台河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的地下室關了七、八天,後來單位保衛科來兩個人把我接回七台河,非法關押在礦務局公安處拘留所。有一天他們給一名男大法弟子強行灌食,我們聽到他的慘叫聲,我們就背師父的大法,警察說我帶頭鬧事,把我關到一間小屋,屋裏又潮又黑,外面下大雨裏面下小雨,沒有地方呆只好蹲在一個牆角,不能睡覺,又冷又怕,後來才聽說那是一個養豬的地方。因為我們煉法輪功修真、善、忍都是好人,我不同意在這裏關押,絕食要求釋放,他們就找到礦務局醫院的護士,六、七個人一起把我綁在床上,強行灌食,插鼻管的時候我差點窒息而死,呼吸都要停止了,當時那種窒息的痛苦難以言表。幾天後公安處和我原來單位保衛科來人通知我被勞教兩年,讓我簽字,我說:「我沒有犯罪我不同意勞教!」於是我在勞教通知書上寫下「不同意」三個字,他們強行把我們綁架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進行迫害。

我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被送往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在勞教所裏我們被關在一間小屋裏,晚上的時候還把我們銬在床上,不讓我們煉功,每天被強行洗腦轉化,看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電視片,還要被奴役幹活。因為我堅信大法,被關小號,後來家人托人費盡周折,花錢把我保了出來。

回家後單位保衛科的人經常到我家騷擾,給我的身心和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給家人也帶來了很大的痛苦。因為我丈夫是副處級幹部,邪黨規定處級幹部不能煉法輪功,單位、市「六一零」人員就天天找我丈夫談話,逼他放棄修煉大法。他誠懇地向來人講了自身的神奇變化,表態自己堅決不會放棄法輪功的。於是二零零一年二月份,丈夫被免去處級幹部,當調研員,單位同事和身邊朋友也都不敢接近他,怕受到牽連,走路都繞著走,同事見面沒法稱呼,把他就當政治犯看待,應有的待遇也沒有了,他心裏很苦,回家總是悶悶不樂,後來單位沒給他安排具體的工作,受到了極大的排擠,他承受不住這種壓力,學法也學不下去了,功也煉不了了,身體越來越壞,最終在二零一一年六月含冤去世。

十多年來我和我的家人所遭受的迫害,僅是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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