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時時都在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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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我是九九年春得法的,修煉前爭強好勝,脾氣暴躁,神奇的是,當我看完一遍《轉法輪》的時候,我發現我的世界觀、人生觀都發生改變了,抱怨命運不公的思想沒有了,一些打不開的心結打開了。而且我認為沒有希望治癒的頑固性頭痛也好了。十幾年的修煉過程中有很多神奇的事,讓我深深體會到師父時時都在我身邊,看護我成熟。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的迫害開始了,雖然當時對大法的理解還是很淺,我也和同修們一樣溶入了助師正法的洪流中。記的一次和鴻姐同修坐客車去鄉下發資料,我們下車時天已經黑了。當時是冬天,沒有莊稼遮擋,能看出去很遠,我們發完一個村子,再奔著燈亮的地方去另一個村子,直到我們發完了所帶的資料。這時過來幾個小伙子,鴻姐說,打聽一下這是甚麼地方,上前剛要問,一下認出來了,其中一個正是她親戚家的孩子,當時感覺怎麼這麼巧呢?這樣我們去了這位親戚家,既沒挨凍,也沒挨餓,第二天安全返回,師父真的時時都在我們身邊看護著。

二零一三年秋,我和同修決定去早市發真相資料,走出來不遠,我帶的光盤就發了一大半,當時起了歡喜心,被邪惡鑽空子,遭到惡人構陷,綁架到派出所。我當時發出一念:請師父把弟子的思想封住,不該說的話一句也想不起來。警察非法審訊的時候,我沒有配合他們,讓我簽字我也沒簽。但當時自己對同修有依賴心,認為同修正念強,修的好,一會兒一定來這兒要人,結果沒能全盤否定邪惡的迫害,被他們送到了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每天除了睡覺時間,就是背法發正念,有時給犯人講真相

一天我在打坐時,師父的一句法清晰的打入腦中:「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1]我更堅定了正念,知道師父時時都在我身邊。每當怕心冒出來的時候,一想到師父在身邊,馬上怕心就消失了。

在不斷的背法中,歸正著自己的一思一念。漸漸的法理清晰了,也知道了該怎樣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所以他們要給我測DNA的時候,我說我不測,我不是犯人,不用遵守你們這裏的任何規定,把我關在這裏,已經是非法關押迫害了,讓照像我也不照。有一次,搜查監室,所有的犯人都要脫光衣服,個個檢查。我和同修沒有配合她們,不脫衣服,一個獄警問:她們倆個怎麼回事?犯人說:她倆是法輪功。當時所長也在,警察把我倆叫到了一邊,象徵性的用手摸了一下,搜監完事後,不但沒生氣,還笑呵呵的送給我和同修每人一塊巧克力,並告訴其他人誰也不許吃。我想可能是師父用這種方式鼓勵我們繼續做好吧。

第一次非法提審時,他們要給我戴手銬,我不戴,那個警察惡狠狠的說別逼我動粗,說著就要伸手。當時我腦子打出一念,師父就在我身邊。這時,旁邊的警察說:別給她戴了。非法審訊時,他問他的,我講大法的真相,思想上沒有順著他們的思路,講完後,我在心裏發出一念,「師父,弟子把一切都交給您了,求您給弟子安排。」這時那個警察拿著他那個單子說:你是不是還不簽哪?也沒往我這邊遞就收起來了。向外走時,我說了一句,「我需要立即無條件釋放!」他說:「你覺得可能嗎?你看你自己都笑了。」我說:「這個宇宙中我師父說了算。」奇怪的是剛才那個兇巴巴的警察不但沒吱聲,反而不那麼兇了。

第二次非法提審時,過來一個大個子警察要給戴手銬,我說我不戴,因為違背天理。他往下邊打電話,下邊說:不戴就不戴吧。走路過程中,這個警察突然說:你穿著共產黨的衣服,還敢跟共產黨鬥。這時師父的法打入腦中:「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2]我穿著犯人的衣服,這不是點化我嗎?我馬上說:謝謝你的提醒,並把那個衣服脫下扔到了一邊。他一看不戴手銬,也不穿犯人的衣服,就說:你回去吧,不提審了。

我回到監室裏開始發正念。不一會兒獄警領著兩個辦案的人來了,說:就在這兒問吧。那倆人說,不行,得找個單獨的屋。我想師父就在我身邊,有師父給我做主,去哪兒我都不怕。他們一邊走一邊自我介紹,我是某某分局的,叫甚麼名字,專門為你這事來的,你得配合我們,問你甚麼說甚麼。我想我是大法弟子,只聽師父的話,配合你們不是讓你們犯罪,不是害你們嗎?所以我還是說我該說的:江澤民的話不能代表法律,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你們已經犯了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我又給他們講了天安門自焚真相,講對大法迫害的所有藉口都是栽贓陷害;共產邪黨歷次運動迫害的都是無辜的好人,講大法洪傳全世界,講藏字石,天滅中共。

講完真相,我又給他們背了一遍師尊寫的《洪吟》〈贈世人〉,當時自己沒有被審的概念,只是在講真相救人。他們一看問不出來啥,就拿著他的那個單子到我身邊說:你看一眼。我把頭轉向一邊說:我不看,這個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他又說:你想跟你丈夫說點甚麼,讓他給你送點衣服來。我笑了說:我回家甚麼都有。他也笑了說:真是風雨不透啊。

我感到師父在點化我,邪惡已經沒有空子可鑽,師父很快就會救我出去。一天,一個警察站在門口喊我的名字,我沒答應(因我沒報名字),又喊無名氏和某某是不是一個人,放人!

就這樣,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二十九天後我回到了家,又溶入了助師正法的洪流中。回來後得知,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同修把我單位和家裏的事處理的很好,沒有造成甚麼損失和負面影響,而且協助家人全力的營救,國外的同修也不斷的打電話參與營救,在此真心的感謝這些可敬的同修。

一路走來,不知傾注了師尊多少心血,千言萬語也道不盡對師尊的感恩,所以就把自己的一些經歷和點滴體會寫出來與同修分享,也向師尊交一份答卷。初次投稿,如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堅不可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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