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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女子監獄拒親屬會見 李菊梅現狀堪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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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嘉禾縣法輪功學員李菊梅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間被嘉禾縣法院及郴州市中級法院冤判七年,後被關入長沙女子監獄迫害。

李菊梅的女兒李露彬今年二月從北京到長沙女子監獄探望母親遭監獄拒絕見面。李菊梅的另一親屬劉國志去探監也未能如願。她家人疑李菊梅已遭遇不測或酷刑折磨等等,呼籲各界關注。

'法輪功學員李菊梅'
法輪功學員李菊梅

李菊梅女士是嘉禾縣珠泉完小教師,與丈夫郭會生一同修煉法輪功。在中共對法輪功殘酷迫害中,李菊梅多次遭非法抓捕、關押。二零零九年,丈夫郭會生被警察酷刑折磨致死。李菊梅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向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據悉,邪黨郴州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李亞斌對此惱羞成怒,叫囂要將李菊梅關入監獄。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李菊梅女士在自己母親家門口的馬路邊被一夥610、國保警察強行塞進警車,押送異地(郴州市)非法關押。期間,嘉禾縣法院先後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十二月十日、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三次對李菊梅女士進行了非法庭審。前兩次辯護律師為李菊梅女士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可是經當局黑箱作業,判李菊梅女士七年冤獄。李菊梅不服判決,上訴至郴州市中級法院。

郴州市中級法院受理李菊梅冤案後,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開庭審理李菊梅的上訴案。李菊梅陳述:「我九零年得了骨癌,到處治不好,煉法輪功讓我的病痊癒,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們是遵紀守法的人,只能是維護法律,怎麼會破壞法律呢?那個公安的,警察都對我們說,要是全中國的人都煉法輪功就不需要我們警察了。」「從喜馬拉雅山麓到日月潭邊,從萊茵河畔到自由女神像前,從地球北部的格林蘭到南部的新西蘭,到處可聽到法輪大法令人舒緩的煉功音樂,到處可見到法輪大法寧靜祥和的煉功場面。」

儘管辯護律師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庭審後又經過將近一個月的漫長等待,郴州市中級法院通知家人維持原判,送長沙女子監獄迫害,並拒絕李菊梅親屬探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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