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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女警申訴維權 佳木斯中級法院草草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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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崔會芳與申訴案代理律師來到佳木斯市中級法院審監庭,就崔會芳提交的再審申請進行複查聽證。審監庭承辦法官李海豔聽取了崔會芳和代理律師的申訴意見,說他們將結合此前與原審辦案法官溝通和了解到的情況,綜合評判複查原審判決,並提交例會討論決定是否對本案啟動再審程序。李海豔法官說,雖然此案案情並不複雜,但法院最後能否糾正其中的冤錯,不是她一個人能說了算的,她會將這些溝通反饋情況提交給由正副院長、各業務科室負責人等組成的審判委員會。

崔會芳
崔會芳

對法輪功學員申訴的冤案進行全面核實查清,做出公正的決斷,如從程序、法律、道義等層面依法公正結案並不難,但在中共邪黨鉗制下的公檢法司系統內運作起來,卻不知要等候多久才能收到申訴裁決回覆的一紙通知。可沒想到的是,僅僅事隔一天,崔會芳就接到了佳木斯市中級法院打來的電話,要她在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二點到中級法院取法律文書。崔會芳按時來到法院,一名書記員拿出兩份《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讓崔會芳簽字。如此快速的辦理完結案件,在當今中共體制內實屬罕見。佳木斯市中級法院真如李海豔法官承諾的那樣,要組成審判委員會對案情進行分析討論嗎?不難看出,只是草草走了個過場而已。

崔會芳繫原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佳木斯市勞教所改為佳木斯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退休警察。二零一四年底,因到現場欲旁聽「建三江案」非法庭審,遭國安、國保監控,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前進派出所和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教支隊梁華偉等多個警察闖入崔會芳家中將其綁架。中共警察在抄走的電腦中發現有三份佳木斯勞教所當時警察們共同「學習」的所謂「文件」(一份是黑龍江省勞教局(戒毒局)通知,另兩份是簡報)。佳木斯市前進區檢察院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以「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為由,對其非法起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非法開庭,以所謂的「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非法判刑兩年。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被強制碼排、一個固定姿勢坐小凳子(即另類酷刑的一種),每天早五點到晚十點,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造假錄像,關小號等形式的迫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冤獄期滿回家後,一直堅持申訴。

律師認為此案從立案、偵查到司法鑑定程序多處均屬違法,涉案的三份文件不構成國家機密。既然是共同學習的通知與簡報,說明其中的信息是公開的,此案屬於冤假錯案,要求重新公開開庭審理,糾正其中的冤錯,改判崔會芳無罪。

律師對原審判決依據提出以下三點質疑:

一、《密級鑑定書》無效

律師認為,原審判決依據的黑龍江省保密局出局的《密級鑑定書》無效,涉案的《關於抓緊對「全能神」滋事人員開展教育爭取工作的通知》、《勞教局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做好教育轉化工作》以及《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積極應對新情況,全力做好教育轉化工作》等三份文件不屬於國家機密。文件的相關內容繫動員相關部門乃至社會力量,針對法輪功等有神論者進行「教育」「轉化」,文件主發和抄送全省各勞教所、司法局科室、以及黑龍江法制報等司法和新聞單位,崔會芳繫在職警察,正常傳閱學習文件,其持有文件的來源及目的用途均屬合法。原審剝奪了當事人向上級部門國家保密局提起復核和重新鑑定的訴訟權利,而且黑龍江省保密局依據已經廢止的《查處洩露國家秘密案件中密級鑑定工作的規定》進行鑑定並出具結論,鑑定程序和適用依據明顯錯誤。

二、三份文件案發時已經存在於互聯網上

崔會芳在網上查找發現,互聯網上已有四川德陽、綿竹等地關於貫徹落實涉案機密文件《關於抓緊對「全能神」滋事人員開展教育爭取工作的通知》的事實方案。已明確原審判決認定的所謂機密文件實際上在本案案發時已經存在於互聯網上,屬於公開信息。依據《保密法》,任何涉密文件一經公開即視為解密,根本不屬於國家機密。

此次申訴中,崔會芳向法官提交了這份打印出的最新證據。

三、本案是中共權力部門對崔會芳的報復和司法迫害

本案是中共權力部門對崔會芳的報復和司法迫害,源於崔會芳從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到法輪功修煉者的特殊轉變和真實經歷。是因崔會芳通過自己的警察工作對法輪功和修煉者有了真實的了解、支持和認同,走入修煉而遭迫害,不是甚麼「非法持有國家機密」被判刑。律師希望法院能擺脫背後的政治、偏見和法外因素的束縛,衝破阻力,依法糾正本案。

聽證結束後,崔會芳還當場向主持法官遞交了自己從一個參與迫害的中共警察到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的轉變和昇華歷程,向法官講述了解大法、善待大法對生命的重要和深遠意義,以及成住壞滅等宇宙法理,希望法官不要參與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明真相,獲新生,得福報,榮耀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以來,中共將億萬中國民眾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全部剝奪。這場迫害持續時間之長,涉及範圍之廣,波及人數之多,使用的手段之邪惡,在國際國內的影響之壞,空絕古今,製造了二十一世紀全世界最大的人權災難。特別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人神共憤。這場迫害仍在持續。江澤民利用中共在這場邪惡的迫害中犯下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罪惡滔天,人神共憤。

目前,在國際正義力量的圍剿下,中共已經走上了崩潰的快車道,社會在迅速變化,經濟在迅速下滑,人民在迅速覺醒,國際社會越來越看清中共的本質。這樣的情形下,誰還去保它,誰還去維護它,那最終也就是中共的陪葬品了,誰會這麼傻?

許多法律界人士和律師紛紛指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毫無法律依據。希望被中共謊言矇蔽的人們認清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非法性,也希望法官們從黨文化中跳出來,找回自己的良知,做一個真正的、問心無愧的法官。

崔會芳,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崔會芳在佳木斯市勞教所工作期間,曾經親眼目睹和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觸法輪功,了解真相後通過誠意閱讀法輪功書籍,並受益於法輪功,親身體驗了法輪功的超常、神奇與美好。在邪惡瘋狂打壓之時,走上了返本歸真的修煉之路,成為了真正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公開瘋狂迫害法輪功,當時三十幾歲的崔會芳正是佳木斯市勞教所女隊獄警員,當時她對法輪功真相並不了解,偏聽偏信了中共邪黨的謊言,認為煉法輪功的人參與了政治,和政府對立。因此,她也曾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按照邪黨的要求,甚至用酷刑手段強制改變修煉人的信仰。

在參與迫害的過程中,她卻不經意的了解到法輪功學員學大法後的身心變化:有的得了癌症通過煉功重獲新生;有的夫妻不和打的要離婚,通過學大法家庭和睦了;有的滿臉雀斑通過煉功雀斑消失了……

她還注意到那些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當官的,有知識份子,還有官太太等。尤其讓她不可思議的是,那些每天被勞教所警察非打即罵的法輪功學員,無論年老年少,對他們這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哪怕是表現最惡毒的,法輪功學員們依然是無怨無恨,甚至還以德報怨。這一切使崔會芳的內心被深深震撼。在越來越多的接觸過程中,她更是一次次的被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的高尚境界感動著……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場所,她見證了這場迫害的殘忍和血腥,但她也看到了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的境界與胸懷,這種鮮明的對比,觸動了她那已經被謊言泯滅了的良知。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拜讀了《轉法輪》之後,「真、善、忍」三個字喚醒了她已迷失了的心靈,從而讓她明白了如何做好人和生命存在的意義,她一點一滴的按照大法書中要求的真善忍歸正自己的言行,酒不喝了,麻將不打了,髒話也少說了,身體的病狀(修煉前曾患有偏頭疼、腸炎、腎結石、乳房小葉增生、頸椎病、關節炎、手脖子筋包和近視等)漸漸消失了。這些奇蹟般的變化,讓她親身體會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和超常,就這樣,她從一個被中共教唆壞了的警察變成了一個真正的法輪功學員。

崔會芳,從參與迫害法輪功到明白真相修煉法輪功到自身遭受迫害,一方面說明中共迫害的荒謬,另一方面使我們進一步看到了中共的邪惡。願更多的中共體制內的警察、法官、檢察官能夠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棄暗投明,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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