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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受流離失所與勞教之苦 河南史在河被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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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潢川縣法輪功學員史在河,在出租房內被潢川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打印機、電腦等財物被警察搶走。

史在河,四十八歲左右,潢川縣黃寺崗鎮史寨村人,堅持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被警察毒打後,送回原籍,非法關押二個月左右,並非法罰款二千餘元。二零零一年除夕,當地警察企圖非法抓捕並勞教史在河,他機智走脫,從此流離失所,在外面打工為生。

每逢新年萬家團圓之時,潢川縣黃崗鄉的警察就會非法闖入史在河家進行騷擾,妄圖抓捕。二零零三年二月份,元宵節剛過,警察就綁架了史在河的妻子(未修煉法輪功)做人質,要挾交出史在河的下落,並將他的妻子非法關押四十多天。

後來,警察利用他們在外地打工時留下的取工資憑證,在外地將史在河非法抓捕,關押在許昌河南省第三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五月,史在河在許昌勞教所三大隊一中隊寫了份嚴正聲明,表明要堅修大法到底,晚上向中隊長徐水旺講真相。在當時的教導員馬華亭策劃下,徐水旺把史在河從車間帶回殘酷迫害,繩捆電擊、按在地上來回拉、用皮鞋往腳上剁、用锨把往身上打等。第二天,警察都政濤與閆磊又繩捆電擊,然後把史在河弄到嚴管班,二十四小時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公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後,史在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罪起訴江澤民,行使公民的正當權利。可是部份公安人員繼續執行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八月份縣國保十多人到他家來要抄家綁架,當時他不在家,竟然又把他妻子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史在河再次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下午六點半左右,潢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黃寺崗派出所,由所長帶隊,一幫共十幾人來潢川縣棉紡廠家屬院,敲開法輪功學員史在河家的門,不由分說將開門的史在河四人前後左右連拖帶拽,捂住嘴綁架走。夜裏八點多左右,這群警察在史在河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將門撬開,非法搶劫史在河私人物品。現金和真相幣一萬元左右,打印機、電腦和其它設備若干台(具體不知多少件),還有幾十本大法書。後來知道當時史在河被非法關押在潢川縣北城派出所。

史在河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痊癒,身體健康,快快樂樂做一個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被迫害後,出於做人的基本良知,站出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為師父鳴冤,卻遭受了各種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後,經歷了各種難以言盡的苦痛,在他的「給河南潢川縣父老鄉親的一封公開信」中詳盡的表達出來,發表在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的明慧網(見附錄)。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那些參與迫害過史在河的警察與各級人員,希望能站在為自己及家人未來著想的角度想一想,這樣做對不對。一味的不分善惡服從命令迫害修煉人,後果是甚麼,你們想過沒有?身邊的善惡報應事例足以警醒了,不要等到惡報加身時,才知道後悔,真等到那時已經晚了!

附:給河南潢川縣父老鄉親的一封公開信
一個被迫流離失所、被非法通緝的人自述

父老鄉親們,你們好!

我叫史在河,家住潢川縣黃寺崗鎮史寨村。當我最近得知全縣鄉鄉城城貼滿通緝我的「懸賞通告」時,我感到非常震驚,通告上說我「二零一五年八月因涉嫌重大犯罪在逃」,「為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消除社會治安隱患,現在對社會公開徵集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線索……」,以金錢鼓動民眾妄圖抓捕我的消息。針對這事,我想與全縣父老鄉親們來說一說。

通常「重大犯罪」是指殺人、放火、搶劫等。我其實是修煉法輪功的,是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強身健體,道德回升。我不知道這符合以上的哪一條?至於「消除社會治安隱患」,所有了解真相的人都知道煉法輪功的學員,首先做到的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人心向善,道德水準提高後的修煉人對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民族都是一件好事。可以說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如果都像法輪功學員這樣人人向內修自己,歸正自己,做事時首先考慮別人,自己管自己,說不定不用要警察了,何來治安隱患?我覺得公安如此為所欲為,太不可理喻了,我要告訴全縣父老鄉親事實真相。

我是甚麼原因修煉法輪功的呢?我是一個農民,家庭條件也不好,我有多種疾病,沒錢治療。一九九六年法輪功傳到我家鄉,我聽說不收錢,不收物,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祛病健身有奇效,於是有幸走進大法修煉。不久無病一身輕,家務農活都能幹了,從此我像變了一個人,整天輕鬆愉快樂呵呵的。

法輪功太好了,人傳人,心傳心,不用做廣告,很快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江澤民見學法輪功的人太多了,出於小人妒嫉,於是操縱整個國家機器,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

作為我來講,法輪功師父教我做一個好人,一個說真話,善待別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沒花一分錢身體就好了。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好的師父,卻被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誣蔑成×教,利用所有電視、報紙進行謊言宣傳,讓民眾仇恨法輪功。作為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應該站出來說句公道話,何況我親身受益。於是我頂著壓力於二零零零年十月進京上訪,用親身經歷告訴國家領導人他們的鎮壓是錯的,法輪功確實是好的。因此被綁架回當地,遭國保大隊,六一零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勒索二千元。這還不算完,同年臘月二十一,派出所警察又毫無理由的到我家,要綁架勒索我,從此我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生活無著落。

為了生活,我去了江蘇常州打工,二零零三年正月又被潢川公安國保打聽到將我綁架,連在家未煉法輪功的妻子也被綁架並非法關押一個月,我被非法勞教兩年,關在許昌勞教所,遭到酷刑迫害,強制奴工摧殘。雖然我經歷如此不公正對待,但我們法輪功學員從不記恨這些公檢法人員,因為他們也是受迫害者,是被江澤民脅迫參與迫害我們這些煉功人,還有師父讓我們善待任何人。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政府公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在這個政策下,我這麼多年被迫害,我覺得應該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於是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罪起訴江澤民,行使公民的正當權利。可是部份公安人員繼續執行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八月縣國保十多人到我家來要抄家綁架我,當時我不在家,搶走了我的大法書、二千多元現金和其它物品。由於找不到我,他們竟然又把我妻子綁架到鄉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後來派出所所長又給我打手機誘騙我。我想我沒罪,我不想走,但不想讓家人害怕和擔心;還有一個原因,不想讓這些公安人員在這個問題上再對大法弟子犯罪,對他們不好。所以我再次流離失所,承受著常人難以承受的痛苦。

家人,親朋好友的電話全被監控。可憐天下父母心,我那也被視為掌上明珠的女兒出嫁時我都不能回去相送說句祝福的話。現在我那小外孫都快兩歲了,到現在都沒機會抱他一次。更有甚者我的老母親病重期間只能夜裏回去看一眼,家人嚇得催我快走說「公安」又來了。後來母親去世都不能回去送行,生離死別,都不能看上最後一眼。人間還有比這更無奈更悲慘的事嗎?

父老鄉親們哪!誰沒有妻子兒女,誰沒有父母兄弟,我卻是有兒不能養,有妻不能聚,有母不能盡孝。連送終這點心願都達不到。母親去世後好長時間,我實在思念母親,夜裏回去後直接到母親墳地,在母親墳前,淚流滿面。

為了信仰,為了做一個好人, 遭受這樣的迫害,何罪之有?此時此刻,我有苦訴於誰呀?如果我真是一個罪犯的話,我會主動到公安局任你們處罰。如果是因為做一個好人令你們懼怕的話,你們就直說,不必勞民傷財,以金錢利誘害人害己。

父老鄉親們哪!公安懸賞通緝我,卻不敢提我是煉法輪功的,那又是為甚麼呢?那是因為他們也知道這麼多年來迫害法輪功都是違法的,因起訴江澤民抓我更是違法的。全世界越來越多的國家站出來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審判江澤民。現在國內越來越多的律師也站出來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有的甚至在法庭上直接提出應將江澤民繩之以法;越來越多明白真相的公檢法人員不再參與迫害,釋放法輪功學員。今年六月份網上公布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廢除了江澤民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

我希望潢川公安們好好想一想,現在形勢變化很快,法輪功真相很快會大白於天下,你們將如何面對呢?你們的未來在哪?古人說:給僧人一口飯吃,就功德無量。三尺頭上有神靈,人在做,神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現在大量高官紛紛落馬,表面上是貪腐,實質就是迫害法輪功遭了報應,天理不容,因為法輪大法是佛法。希望你們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選擇美好的未來,這對你們及家人都好。

全縣的父老鄉親們,我把實情都說出來了,你們一定會明辨是非,分清善惡。最後送善良的父老鄉親們兩句真誠的話:

勸天下萬眾誠心歸善
祝世上好人福壽安康

敬上!

史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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