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過程中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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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參與了營救好幾位被迫害的同修,這些同修都被非法判刑,上訴後二審又維持了原判。而現在全國各地都有公檢法人員明真相後,以各種方式放人的實例,而在我所參與的營救案件中卻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這使我很迷惑,是不是我們哪裏還做的不到位?另外本地同修中有一種情況也反映出來,那就是認為我們是營救同修「項目組」的,一旦出現同修被非法抓捕的現象,自然的就通過各種渠道轉到我們這裏。我認識到這種現象不對,我看到了同修們的一種依賴心,是不是我們哪裏不符合法了,而招致這種依賴心出現?而後又出現對小組同修的傳聞……種種不正常現象。

我意識到前段時間我們是執著於做事了,而學法沒跟上。我開始大量學法。再反思我們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我認識到師父講要做好三件事,營救同修的過程中出現的所有問題,就是我們要面對和提高的過程,從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上找,就會找到問題的所在。

一、再次明晰三件事是甚麼

「學好法對每個大法弟子是至關重要的。因為你們和過去的任何一種修煉方式,與過去的修煉人,差異很大,是因為你們的使命很大。宇宙的法在這裏傳,誰來聽法?聽法的生命將做哪些事情?這一切都有更重大的意義。過去我說大法弟子是偉大的,實際上你們承擔的責任是相當大的。」[1]

「所以說,個人在修煉中你們不斷的堅持學法是非常主要的。你們學不好法,在做大法的事情時,有很多事情也難以擺正、難以做好。如果你們學法學的好,很多事情做起來就會容易一些,同時,不容易出問題。所以說,再忙也要學法。

剛才我講的是第一件事情。第二件事情,就是我們要重視講清真相。大家要清楚講清真相對大法弟子太重要了。你不只是個人修煉問題。你個人的修煉是在救度著你自己所代表的龐大天體中的生命。你在講清真相中,你在救度著更多的甚至更大的其它的龐大天體與那天體中的生命,因為這是大法和歷史賦予你們的責任。」

「我剛才講了兩件事。第三件事,就是你們發正念的問題。這是大法弟子當前要做的三件事情。」[1]

「在這種情況下,我告訴大家發正念,在發正念中清除了操縱人的邪惡因素後才從根本上使世人清醒了。」[1]

二、重視學法

師父在不同時間的講法中總是在強調讓我們學法。就我自己而言,在九九年迫害之前,因為沒有邪惡干擾,那時候非常重視學法,此後對學法就不夠重視,更多的是做事了。此次營救同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我知道是師父用重錘敲醒我,一定要重視學法。在這段時間的學法過程中,我常常是一邊看法,一邊唏噓感歎,我真正認識到了師父說的:「還有的工作人員長時間不看書學法,這怎麼能做好大法的工作哪?無意中你們造成了許多很難挽回的損失。」[2]師父告訴我們的都是最好的,可是我重視了嗎?

其實在營救同修過程中了解到的關於同修的情況,也多是由於不重視學法出的問題。已經是師父借同修的問題點醒我們重視學法,可是當時並未認真對待。而我自己就出現了學人不學法,以做事代替學法等問題,最後的表現是做事中因為沒有法的指導,許多事做起來似是而非,疑惑重重,發現了自己很多在法理上不清晰的問題,這時候如果我能及時醒悟,加強學法,也會使事情向好的方向轉變,但是由於執著於做事,被邪惡鑽空子,使一件事連一件事,讓我更沒時間學法,失去了很多可以通過學法提高上來的機會,也使我所做的營救同修的事情做起來沒有那麼神聖,講真相往往也不能講到位,無形中的損失啊。

三、重視發正念

細想起來真是汗顏,在許多應該發正念的場合,我都沒有好好發正念。在看守所等待律師會見同修的時候;在同修被非法開庭的時候……而在明慧要求的時間段發正念也堅持的不好,有的時候在外面辦事,就以此為藉口不發了;尤其半夜的整點發正念,有時候就睡過去了。其實就算是在清靜的環境中發正念,大多時候也達不到靜心的狀態,腦袋裏面各種常人的事……

我真的認識到了發正念的作用了嗎?我真的認識到發正念是師父給我們大法弟子的神通了嗎?我真的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了嗎?

其實我知道發正念的作用,師父也讓我經歷了發正念的神奇。大約十年前的一天,十多個警察守在我家門口,意欲抓我,師父點悟我發正念。我從下午五點一直發到半夜,我能感受到空間場從陰雲壓頂一般,一直到清朗透明的變化,警察撤了。雖然我看不到另外空間的情況,但是我能感受到。上次同修被警察堵在室內,他打電話告訴一位同修,這位同修打電話給了我,我直接告訴他轉告當事同修放下所有一切,發正念。同時我也放下手中的工作,幫助同修發正念,大約兩個小時,直到空間場清靜了,最後得知警察走了,同修無恙。

是從甚麼時候起,發正念流於形式了,發正念成了我思想中的一個概念了,這怎麼行?

在學法中我突然想到:師父說「我告訴大家,現在所有剩下的能夠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就是我們學員自己的原因。沒有重視發正念的這些學員,你們自己所應該承擔的、負責的空間裏面的邪惡還沒有清除,就是這麼個原因。所以發正念這事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不管你自己覺的有能力和沒能力,你都應該去做。你清除你自己思想中的,那是在你自己身體範圍之內起作用的,同時你要清除外在的,那與你所在的空間是有直接關係的,你不去清除它們,那麼它可不只是迫害你、抑制你,它還要迫害其他的學員、其他大法弟子。大家知道,中國大陸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夠嚴重的,所以每個學員都必須真正的清醒的認識自己的責任,真正的能夠在發正念的時候,靜下心來,真正的起到正念的作用,所以這是極其關鍵的事情,極其重要的事情。那麼如果每個學員都能做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告訴大家,同時發正念,那五分鐘邪惡就在三界之內永遠不再存在了。就這麼重要。」[3]

那為甚麼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沒能達到這一點讓邪惡滅盡呢,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在每一個整體發正念的時間段,總有大法弟子不在位。

四、對營救同修這件事的再認識

從對法律一竅不通開始,認為同修被抓,被判刑是不對的,要營救,而且師父也有相關的法:「你們的同修大法弟子一定要救,不能被邪惡肆無忌憚的迫害」[4]。我參與了營救同修的事情,走到今天,應該是越來越成熟了。想在此談點體會:

甚麼事都不能形成執著

前段時間本地出現了大量同修被迫害的案件,我們小組的同修都是盡自己所能參與營救,而近段時間,在師父的點悟下,我們停下來開始大量學法,同修被迫害的案件也驟然減少。雖然這之中有正法進程的推動等各種原因,但是我也反思到,是不是我們對於營救同修的事形成了執著,也是造成本地前期大量出現同修被迫害的原因之一。把營救同修的事情當作項目來做本身是不是就是執著所在?

同修被迫害是舊勢力所安排的,是師父不承認的,我們營救同修也是在迫害發生了的情況下,針對此事,按從法中悟到的將計就計,將其變成向世人講真相的契機。

現在世人的傳統觀念認為:法律是代表正義的,好人受法律保護,壞人受法律懲罰。而法輪功學員被抓被判刑,會對世人造成迷惑,認為法輪功就是違法了,會給講真相造成障礙,同時也影響了世人入道得法。

如果同修被迫害的事情不發生,世人也就不會在此方面形成迷惑,也就不會有那麼多公檢法的人捲入參與迫害中。

而迫害發生後,通過打官司不斷曝光邪惡,可以揭示法輪功合法的真相,破除世人腦中被灌輸的:「法輪功好是好,就是違法了」的觀念,讓世人能夠正確認識大法,不產生害怕和抵觸,使有緣人能夠接受法走入修煉,同時揭露中共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從來都是不講法律的,讓世人能認清中共的邪惡,從而能遠離邪惡,回歸正義,這是在法律層面上講真相,以救度在這方面被矇蔽的世人。

當然同修被迫害有後面的因素存在,關鍵是我們不能承認它。把營救同修的事情當作項目來做,似乎就有「我已經準備好了,你來吧」的一種潛在的認可。久而久之,就會不自覺的產生一種觀念:迫害發生了,就按部就班的做,迫害不發生,好像還在等待它發生。這不就是執著,這不就是有漏了嗎?甚至有同修公開說:我講真相的事做的少,就在這事(營救同修的事)上下點功夫吧。好像把營救同修的事當作了講真相必要環節。那不就是邪惡不斷製造事端的藉口嗎?尤為嚴重的是,我是在近期大量學法的過程中才發現同修當時說的這話有問題,而當時並未意識到。

放下人的觀念,才能更好的救人

在與律師的接觸過程中,我發現一個問題,對於願意參與為同修辯護的律師,我們過於關注的,往往此律師的表現差強人意,而我們正常接觸的反而有意想不到的表現。是因為我們在此過程中人念太重造成的。

最初本地沒有律師為同修辯護,我們請了外地律師,並且一直對這些律師較為依賴,後來我們認識到應該在本地律師中講真相,陸續有本地律師參與進來。

這些律師有的小有名氣,有的名不見經傳,有的看上去雷厲風行,有的似乎弱不禁風。結果在配合的過程中,發現,在我們面前表現大義凜然的律師,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前怕狼後怕虎;而大家對其都有爭議的律師卻是最配合我們的那一個;而我們依賴的律師,卻出現言行不一。我們一度在律師表象的帶動下,產生了各種人的觀念。而有同修至今仍分不清我們與律師之間的關係,在人情中徘徊不自知。

律師就是我們要講真相的眾生之一,只不過他們的工作會和我們形成更深入的接觸。他們的表現其實就是他們在明白真相後自己選擇的外在反映。將律師身份特殊化,會對我們營救同修事情產生不利影響,甚至會將律師推向反面。

將沒有做好的事情抓緊時間做好

這段時間的學法,讓我浮躁的人心能靜下來,站在法上認識法,用法來衡量周圍出現的事情,我發現前期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我們在應該用心的地方很欠缺(如講清真相),而許多事流於了形式(如走法律程序)。出現了一種現象,好像我們在被牽著鼻子走,有同修被迫害了,我們就忙於聯繫家人,聯繫律師,走法律程序,最終造成為了結果(讓同修出來)而努力,而其中真正我們要用心做的,向公檢法人員講清真相方面做的不夠。加上邪惡鑽我們執著的空子,造成我們疲於在一個一個案件中奔忙。

其實在每一次案件中,我們也積累了一些講真相的信息,如果能多側重講真相,讓這些信息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通過讓實施迫害的部門和人員認清真相,主動不參與迫害到抵制迫害,我們就在變被動為主動。如果同修被迫害,我們能及時大範圍曝光邪惡的一切違法途徑,就會讓更多的世人認清中共對法輪功根本沒有講過法律,從而放棄對中共的幻想,認清其本質,遠離邪惡。

營救同修的事情,是講真相的一個契機,不能陷於其中,因為我知道迫害是師父不認可的,最終要解體的。同修被迫害了,我仍然會參與營救,但那將是站在對法正悟的基點上的參與,在參與中放下人心。

五、做好三件事,不留遺憾

學習師父的講法,我知道,以前有許多我應該做好,而沒有做好的事情,我必須在師父給我們延長了的,有限的時間裏,從三件事入手,做好我應該做好的,不給自己留遺憾,不讓眾生失望,不能再讓師父等我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巡迴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美國佛羅里達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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