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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丹東市警察構陷79歲孫維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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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2019年6月15日,遼寧省丹東市79歲的法輪功學員孫維珍走在丹東市振興區民主橋上,被2個警察綁架到附近的纖維派出所,說是有人舉報,但證人沒有拿出任何所謂的犯罪證據。警察在她包內翻出有一份打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令。

在纖維派出所內,孫維珍不斷地向警察講明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以及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功效。警察又到老人家中也沒有翻出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

7月2日,丹東市纖維派出所警察王大墉把孫維珍帶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以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作為起訴證據,把孫維珍老人起訴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

孫維珍老人在年輕時因身體不好,患有多種疾病求醫無效,常休病假,喪失勞動能力,經勞動局、醫院鑑定,後病退回家了。孫維珍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給單位節省了藥費、給家庭減少了負擔,不僅不需要兒女照顧,還獨自照料臥床多年的老伴。

二十年來,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殘酷打壓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造謠、污衊法輪功,善良的老人為了不讓中國人被謊言欺騙而破壞佛法,不顧個人安危講明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曾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因病保外)。

經歷種種苦難,老人仍想方設法下載國家正式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令,說明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

然而,江澤民為了打壓法輪功,不僅貪腐治國,以利益、威脅等各種手段脅迫公檢法司等共同實施迫害,打掉了中國人的善良,很多人已分不清善惡、好壞,警察為了構陷近八十歲的老人,竟不擇手段,荒唐、可笑的把國家正式文件作為罪證,他們才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司法腐敗到如此程度,更讓世人看清依法治國的國策只不過是一紙空談。

孫維珍老人現在仍不顧烈日向被謊言矇蔽的警察、檢察院人員講真相,請國外同修及正義人士向所有參與迫害孫維珍老人的丹東纖維派出所、丹東振安區檢察院人員講明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的真相,所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參與迫害者的電話(區號:0415):
遼寧省丹東市纖維派出所
金橋 所長 住宅:202838 手機:13942506063
高兵 教導員住宅:6172022 手機:15942557070
劉洋 副所長住宅:3518479 手機:13941515223
顧鵬飛 副所長住宅:3168680 手機:13470028200
白鳳奎 副所長 住宅:4132049 手機:18840515118
值班室:0415---661372
0415---6163931

遼寧省丹東市振安興檢察院:九連城鎮聯繫電話:0415─4143280
振安區檢察長:李琦 電話:13604950136
副檢察長:郭連河 辦公電話:6276187
公訴科 朱科長 辦公電話:6276658
公訴科科長 陶霞 辦公電話:6276658
公訴科徐曉明 6276697
立案庭 627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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