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法院踐踏憲法與法律,與「610辦公室」(已改名稱「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勾結,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誣判、勒索罰款、剝奪上訴權、並參與洗腦迫害,法律的尊嚴蕩然無存,法律形同虛設。海珠區法院副庭長、法官鄒世發,多年來在廣州枉法裁判,致使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送監。
鄒世發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案例:
1、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黃潛,兩位律師為黃潛做辯護,認為黃潛的信仰和行為完全合法。過程中,黃潛一直用手捂腰,並向法官表示腰疼厲害需要休息,黃潛當庭曝光說,自己的腰痛是在天河看守所遭到酷刑虐待、穿針戴鐐長達五十八天造成的腰損傷。審理該案的法官鄒世發枉法裁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黃潛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七年六月,黃潛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四監區。
黃潛 |
2、湖南衡陽法輪功學員、設計師牛奔,二零一六年遭廣州市海珠區法院誣判,並勒索罰款五千元。
牛奔 |
牛奔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期間,海珠區法院將牛奔僅有的2177.71元銀行存款全部非法扣劃,並非法向牛奔發出限制消費令,將牛奔歸入限制人員名單。海珠區法院執行裁定書(2018)粵0105執1637號顯示,在牛奔還在被非法關押時,海珠區法院向相關銀行、車管所、房管局等部門發出財產情況查詢,調查牛奔的財產情況。扣劃了牛奔全部的銀行存款,在沒有發現牛奔有其它財產時,向牛奔發出限制消費令。
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廣州市海珠區看守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大學教師曾浩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一個月後,曾浩被誣判三年半。
曾浩 |
4、湖南益陽青年法輪功學員謝宇,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誣判兩年,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獄期滿,因謝宇堅定修煉不妥協,被從海珠區看守所直接劫入廣州市洗腦班。
謝宇 |
5、法輪功學員李常興醫生,今年五十九歲,江西省萬載縣人,二零零九年,李常興被迫流離失所,來到廣州行醫,擔任二天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和廣東康之家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的坐堂醫生。
李常興 |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在李常興被迫害得健康出現嚴重問題、無法保持站立、不能來到法庭的情況下,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通過視頻非法宣判,將李常興誣判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