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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笑話:「查無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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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說是笑話,其實看了案件的人哪一個能笑得出來?如果哪個有良知的人真的笑了,那肯定是對中共的恥笑。如此的黨國,如此水平的公檢法隊伍,如此無法無天的管制措施,能在這個世界如此囂張的存在,真是人類的悲哀。

前兩天,看到明慧網一則消息《聊天發信息 河北李彬被枉判七年半》,通篇看來,警方處理所謂的「案件」,絲毫看不到其合法性和正常程序的流程,到像是黑社會無法無天的任意所為。

文章說:河北泊頭市法輪功學員李彬,因為「微信發東西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河南安陽公安局文峰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入室綁架、搶劫、非法關押在河南安陽市構陷,十二月八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河南法院的電話得知:李彬被枉判七年半,並勒索罰款五萬元。李彬正在上訴至安陽市中級法院。

大家會想:在微信裏發了甚麼東西能把人家判七年半?但文章還說「李彬轉發的文章不涉及法輪功,只是揭露中共惡黨陰暗的文章,屬於『尋釁滋事』。但是在家裏搜到的法輪功宣傳品有幾百份,就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實施逮捕、起訴入罪。」

案件看似以「尋釁滋事」發起調查,但實際上又以「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定罪,如此混亂,哪個都說不通的罪名,竟然捏造成了事實。

更不可思議的是,從批捕到庭審的過程中,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檢察院為了阻止家屬聘請的律師介入,面對律師的十多次詢問,都說「查無此人」。當家屬和律師會見李彬商討開庭辯護的事宜時,才聽李彬說十一月十日已經被視頻開庭。律師聽後被驚呆了,因為律師與家屬十一月十五日趕到安陽市文峰區檢察院了解情況時,檢察院案管辦的人當著律師還在說「查無此人」,也就是說法院開庭五天後,檢察院這裏還在說「查無此人」。這不是笑話嗎?

那麼法庭上又是甚麼情況呢?沒有家屬旁聽、沒有律師辯護,這不是私設公堂、秘密審判嗎?況且是法院根本就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這種執法犯法行為除了故意剝奪李彬請律師辯護的權利,還有甚麼更合理的解釋呢?

無獨有偶,就在本人寫這篇稿件時,自己八十多歲的母親跟我說,現在國家要加強庭審的管理了,法庭上,必須有法官、公訴人、書記員、證人、律師、旁聽者等,還必須有全程錄像,並保存十年。我問:您怎麼知道的?她說:我聽收音機了,廣播裏說的。

那好了,既然中共都向全國人民承諾了,那我們就應該追究李彬案涉及到的所有辦案人員的罪行,他們違法違憲、罔顧事實和法律,故意製造冤假錯案,已經構成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剛剛過去的國際人權日,似乎在中國人的腦海中沒有甚麼概念,因為大陸沒有人權,沒有自由,李彬案又一次證明了這一點。現在世界已經覺醒了,多國政要都在支持法輪功反迫害,因為世界需要真、善、忍。人權不是一個國家的內政,而是涉及到每一個人切身利益的國際問題,不分民族、膚色,只要他是人就可以為受害者發聲,就可以譴責人權惡棍的罪行,有正義感的國家或組織就可以對人權罪犯實施制裁。

看清中共魔鬼的嘴臉吧,不要和它同流合污,遠離它才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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