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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廣漢陳福珍被停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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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現年六十五歲的陳福珍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重獲幸福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瘋狂迫害,她堅持真、善、忍信仰,不放棄修煉,二十年中歷經八次被綁架,其中三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送洗腦班,其中勞改和勞教關押的時間一共是七年半。

一、修大法病痛消失 遭迫害家庭破碎

陳福珍是四川省廣漢市法輪功學員,原廣漢石油鑽採廠工人。於二零零零年單位改制買斷工齡下崗(失業)。

修煉法輪大法前,陳福珍經常頭痛、頭暈和肚子痛,有時肚子痛得從床上滾到地下卻查不出病因。她性格倔強,爭強好勝,脾氣也不好。一九九八年四月,她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全身病痛消失,性格也變好了。過去因沒讀多少書,認不了多少字,陳福珍修煉不長時間,就能自己通讀《轉法輪》這本寶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瘋狂迫害,陳福珍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多次被毒打、罰站、穿約束衣、睡死人床、用手銬吊、反臂銬雙手、辱罵、扣工資等,還多次被抄家,丈夫因承受不了壓力和打擊,強迫與她離婚,原本很好的一個家庭被拆散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陳福珍在金雁橋頭廣場煉功,被廣漢市公安局警察李俊、姜天興和陳福珍所在的單位石油鑽採廠綜合辦主任郭熙漢等綁架到廣漢防暴大隊。姜天興狠命地打陳福珍耳光,打得她的手都痛得直甩,又找根尺子準備繼續打,因怕當時出人命而被制止。隨後被抄家,抄走大法書,遭廣漢看守所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至四月期間,因陳福珍的工資被扣(被迫離了婚,無其它經濟來源),每月只有六十元生活費,根本就不夠用,就做家政。因在她家聽師父的講法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陳福珍被綁架,然後又被抄家,抄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被廣漢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不久,一位法輪功學員準備送陳福珍點米,約好在金雁橋頭拿。結果一到橋頭,就被香港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怎樣解釋也不聽,結果被拘留,陳福珍絕食五天後才被放回,那位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

二、上訪遭酷刑折磨 被非法判兩年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陳福珍和廣漢一些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二零零一年陳福珍和同修們乘機動三輪車去天安門,半路上被警察截住並被非法關押到燕郊公安局。在這裏,陳福珍和其他同修被凍了一天一夜,餓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非法搜身,陳福珍隨身攜帶的所有東西被搶走,包括幾百元現金和一個六千元錢銀行卡。

然後陳福珍被劫持到河北三河檢察院、公安局。陳福珍和同修們在這裏被非法審訊,來了兩個又高又大的警察,用警棍毒打陳福珍。又將陳福珍的棉衣脫去,拖到外面的空地上去,把陳福珍的雙手反過去,背抱著一個直徑兩尺多粗的水泥柱子,手銬銬住雙手。手被勒得很緊,手銬都陷到肉裏去了,鮮血直流,從上午銬到下午。

這天晩上大約九、十點鐘,陳福珍和其他大法弟子十七、八個人被強行塞進兩輛長安小麵包車,警察將車開到去唐山的路途中,把他們甩下來。那裏前無村、後無店,下著雪,路上無行人。陳福珍和其他大法弟子艱難地步行到一個村的旅館住下。

他們還要上訪,不幸被人出賣,被四川駐京警察劫持到四川省駐京辦事處。幾天後,警察把陳福珍劫持到成都戒毒所時,他們指使吸毒犯狠命地毒打,盡往致命的地方打,心臟、胸部、腦袋等。打完後又把陳福珍弄來貼牆站。陳福珍站了幾分鐘就暈倒在地不省人事。然後又給陳福珍輸液,但是輸不進去,飯也吃不進。他們找了四、五個人野蠻灌食,灌不進去就將管子從鼻孔插進去,然後又抽出來,幾次反覆,弄得流了很多鼻血。

後來廣漢警察和陳福珍單位保衛科謝軍、曾祥兵將陳福珍劫持到廣漢拘留所拘留一個月,這次陳福珍被非法判了兩年勞教,被關入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管教人員李霞搜走陳福珍一塊進口手錶(那是四川省石油管理局獎給局優秀教師的獎品)。

二零零五年,所謂的敏感日,廣漢公安局警察姜天興,單位保衛科的鄧賢榮等,把陳福珍從家裏騙出來,把陳福珍綁架到廣漢和興洗腦班迫害。隨即被抄家,抄在陳福珍處的女兒的電腦、大法書、師父法像、手機等。陳福珍絕食抗議,他們野蠻灌食,把陳福珍按在床板上,用螺絲刀、鐵勺撬開嘴灌食,沒有灌進去。陳福珍斷水、絕食五天,瘦成皮包骨才被放回。

二零零六年,陳福珍被廣元六一零、廣漢公安局警察姜天興、單位保衛科長梁兵等綁架到廣元看守所迫害。他們威脅陳福珍,陳福珍就絕食抗議,又被灌食,從嘴裏灌不進去,就從鼻子灌,也灌不進去。他們把管子插進鼻子後不取出,然後每半小時灌一次,折磨了陳福珍六、七個小時,陳福珍同意吃飯才把管子抽出來。

由於陳福珍堅持不背監規,不參加點名、不站隊,因此被銬上手銬,戴上腳鐐,銬在床上二十多天。然後他們把陳福珍劫持到廣元洗腦班,因為身體太差,洗腦班不收。就是這樣還被廣元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八中隊迫害。

在八中隊,在勞教所警察的唆使下,陳福珍遭到吸毒犯等人用最下流的語言辱罵,還對陳福珍拳打腳踢,通宵罰站,不准解便。當時陳福珍身體很差,連走路都困難,還要打掃廁所,這種情況持續了半年。

三、遭綁架被誣判勞改四年 遭遇種種酷刑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她正準備出門買菜時,原所在單位的廣漢石油基地服務中心保衛科科長梁兵、副科長曲潤楠等人,與廣漢香港路派出所所長代偉、副所長王良合謀,被當地香港路派出所王良、張波等惡警夥同廣漢石油基地警務室「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人員韓勇等以「奧運」為藉口綁架,於當年十二月二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同時抄了陳福珍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及資料,還搶走了陳福珍的筆記本電腦。陳福珍先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在廣漢看守所。一個月後,廣漢法院構陷誣判勞改四年。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四川省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一監區。

剛到監獄,就被獄警王平、陳英、姚某搜身,並把陳福珍帶的被子、墊絮等全扔了。同時還搶走了一個別緻、精美的銀簪(是陳福珍的女兒送的)。為了要陳福珍「轉化」, 獄警施以種種酷刑:

第一種:白天奴役,晩上罰站,站在室外階梯上,站在三階梯的中間一梯,不能全足站,只能用前足掌站,通宵站。陳福珍剛站一分鐘就摔下來,頭上起一個大血泡,用一塊冰敷一下繼續站。這一站就站了兩個月。

第二種:吊銬,雙手用手銬掛起,雙臂呈」v」 型,足尖離地或足尖點地,人稍一動手銬就陷入手腕,手就腫起來。就這樣被掛了三天。還不「轉化」,就足下墊一個很小的凳子,照樣銬吊,陳福珍又被吊了兩天。現在手上還有銬手留下的傷疤,手很長時間連筷子都拿不起。

第三種:穿緊身約束衣,這種衣穿在身上稍一動就越緊越難受。人穿上十分鐘不到就受不了,陳福珍被穿了兩天。

第四種:罰站。白天奴役,晚上在室內罰站,通宵不准睡,站了兩個多月。後來站到凌晨兩點才准睡,又站了兩個多月。後來站到十二點才准睡,又站了兩個多月。在監獄裏,有一年的時間從早上六點到晚上九點不準解便。

四、遭非法停發養老金

二零二零年八月,陳福珍被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保中心非法停發養老金。理由是陳福珍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因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在監獄服刑期間,存在「違規」領取養老待遇,因此,按《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待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人社險中心函(2020)17號文件)要求,將其服刑期間所領取的養老金:128820.95元,從八月份開始被非法強制從陳福珍現有每個月應領的退休金中全部扣除。

為此,陳福珍依法多次找到相關部門和經辦人依法討要應得的養老金,並說明她煉法輪功沒有錯,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判刑是錯誤的,同時還告知經辦人:她除了養老金以外,沒有任何生活來源,她要生活,希望他們不要助紂為虐,但得到的回覆總是說等等。他們還要求她在一份打印白板的《認可情況告知通知書》(只有前一頁,無後一頁)上簽字,說:簽了這個認可通知書,才可以看下一頁的內容,才可以考慮給她一點生活費,如果不簽那張認可書,那就讓陳到省上社保中心去了解政策,他們就無法給她答覆。結果,從二零二零年八月份到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陳福珍沒有得到一分錢的生活費,全部被扣完。

現在,陳福珍孤身一人,女兒在外地打工,掙的錢只能夠她女兒自己一家的生活。德陽社保中心非法扣發她的基本養老金,讓她無法生活。社保是她自己交的,《憲法》三十五條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三十六條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三十七條規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利;三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所有人都不能私闖民宅……因此,二零零八年的判刑屬非法行為,八月份德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強行停發陳福珍的養老金行為是絕對錯誤的,也是非法行為。

我們呼籲所有善良的人關注一個老人的生死存亡,用良善之心來制止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天滅中共即將在眼前,正告那些所謂的「執法者」,不要再為一個即將滅亡的邪黨賣命了,立即停止迫害,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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