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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法輪功學員高龍英多次被騷擾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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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高龍英,女,75歲,四川省米易縣法輪功學員,從去年以來,多次遭騷擾,她的三女兒還被以工作要挾,被迫簽字擔保。下面是高龍英口述的經歷。

去年下半年的一天,上午十一點左右,我去找同修,走到城北市場附近,遇到一位同修,他給我一本《洪吟四》,沒有包裝,黃色的書皮很顯眼,我急忙往包裏裝。突然一個便衣跑過來,把我和同修三人一下全都按倒在地,然後叫來公安局的人,用警車把我們拉到公安局,搜查我們的包,當時包裏有真相資料八份,護身符十多張,還有那本《洪吟四》。其中一位幫我提菜的同修被放回家,然後他們把我和同修分別詢問。問我東西哪裏來的,我說我不能說,說了讓你們迫害同修犯了罪,是害你們。我給他們講真相,講我這些年煉功受益的體會,他們說好就在家煉。下午四、五點鐘,放我們回家了。

第二次是今年二月的一天晚上。我出去往摩托車筐裏發了十多張護身符。第二天派出所的四個人來到我家,說攝像頭拍到昨晚我發護身符卡片,經小區保安確認是我,叫我配合他們去發卡片的地方拍個照,然後把我叫到派出所作筆錄。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沒說甚麼,大約三、四個小時後,放我回家了。

第三次是半個月後的一天,我買菜回家時在小區的車裏發了一張護身符卡片。第二天我和同修在小區的椅子上坐著說話,看到派出所的人在昨天我發護身符的地方拍照。我回家做午飯時,派出所的人來,叫我無論如何也要開門,開門後他們把那個護身符放在灶台上叫我指著照了相,他們就走了。

第四次,今年四月的一天,我在縣城菜市場買菜用了真相幣。幾天後,公安局三、四個人來我家,說我前幾天在菜市場用了真相幣,他們要來看看。當時家裏除了一本《轉法輪》,還被搜到七十多元真相幣,我把書搶過來抱著,他們要我跟他們去公安局我不去,他們說,就是抬也把我抬去。我不得已跟他們去了。除了理性對待他們的問話,我就給他們講真相。晚上九點鐘左右,他們叫來我的三個女兒接我回家。在回家路上才知道,他們以三女兒的工作為要挾,叫三女兒簽字擔保,說是辦取保候審。

大約過了一個月,公安局的又來找到我女兒,叫我去補個材料。他們給女兒說,就拍張照片就沒事了。我不去,女兒硬叫我去,到菜市場用真相幣的地方拍了照,就送我們回家了。下車後他們對我女兒說:你媽不簽字,我們把案件轉到法院去了。

十多天後的一天,女兒接到公安局的電話,問我請不請律師,我說不請,我自己辯護。

後來我去親戚家,因面臨開庭,各方面壓力很大,慌亂中摔到溝裏,我被親戚救上來之後,家人把我送到醫院拍片子,說是有三根肋骨傷了,全身骨頭散架了。縣裏、市裏醫院拍片都是這樣。我要求出院回家,家人把我接回家裏。

大約兩個星期後的一天,法院、檢察院來了兩個人,看我還躺在床上,沒說甚麼就走了。大約又過了三個星期,派出所的又來了人,把醫院拍的片子看了,又把醫生的診斷書抄了一份帶走,片子還拿去複印了一份,沒說甚麼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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