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島市北區法院法官厲建軍惡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黨魁江澤民悍然發動迫害法輪功這二十多年間,數以萬計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大法修煉者被非法抄家、關押、洗腦班、勞教、判刑等,以至酷刑折磨致死、致殘、家破人亡。這期間,很多受中共謊言欺騙不明真相及明真相但卻昧著良心助紂為虐的公檢法人員公然犯下了迫害修煉人的大罪。青島市北區法院法官厲建軍就是其中一個。

據明慧網信息不完全統計,厲建軍近幾年來參與審理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其中宿桂花和高銘霞都被枉判高達九年。被厲建軍枉判的幾乎都是六、七十歲的老年婦女,她們早年因身患疾病被病痛折磨走入大法修煉,通過學法煉功,精神愉悅,身體健康,都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是真正的受益者。被非法判刑後,她們中有的在獄中遭受精神和肉體雙重折磨而出現重病情況,有的已含冤離世,大多數還在省監獄遭受牢獄迫害。下面僅舉幾例。

一、厲建軍參與枉判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宿桂花九年、於憲榮六年、呂勇華四年半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因中共要開十九大,青島市市北區警察無故闖入法輪功學員宿桂花家中,把宿桂花和來家中串門的於憲榮等幾位善良老人綁架。宿桂花老人被非法拘留後血壓指數高達200多,身體健康狀況極差。

二零一八年六月,宿桂花、於憲榮、呂勇華案件非法開庭。厲建軍為了草草完成任務,把這些七十多歲的老人丟出自己的責任範圍,就哄騙宿桂花說:「宿桂花,律師們從外地來一趟不容易,你要堅持庭審。」接下來,厲建軍又詢問律師們有沒有需要迴避的人,宿桂花的辯護律師提出主審法官厲建軍迴避。因為在案件還沒有開庭審理、檢察院沒有給出明確的起訴建議之前,厲建軍在回覆宿桂花家屬其能否取保候審的通話中表示過:宿桂花要判處7年以上徒刑。律師認為法官未審先判,在庭審過程中可能不會公正的對待當事人而只是在走過場,所以希望厲法官迴避。厲建軍竟然沒有請示任何人馬上就駁回了律師的申請。

宿桂花在庭審開始不長時間,出現病態反應,血壓高達200多,身體顫抖的很厲害。宿桂花的兒子向厲法官提出找醫生給母親看一下,可厲法官為儘快走過場,不管當事人的身體狀況,說宿桂花的兒子是擾亂開庭,讓法警拉出法庭。厲法官沒再理會宿桂花身體的不適反應繼續開庭,直到宿桂花要求躺在地上,他才宣布中午休息一小時。下午開庭時厲建軍無視宿桂花極度虛弱的身體狀況,讓其繼續忍受痛苦堅持開庭。庭審過程中,不管宿桂花有沒有聽到問話也不管她有沒有回覆,厲法官只是按程序快速的往前推進。當律師提出案卷裏很多不合法律的地方,法官會不斷地打斷律師說:「不要說重複的內容,說下一項。」就這樣厲建軍在匆匆忙忙中,在表面文章做足的情況下,很快就結束了庭審。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法官厲建軍非法宣判宿桂花九年(因宿桂花身體原因無法執行收監,暫時監視居住),繳納罰金三萬元;於憲榮六年,繳納罰金二萬元;呂勇華四年六個月,繳納罰金一萬元。

◎非法判法輪功學員高銘霞九年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高銘霞第一次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開庭。開庭期間,辯護律師對構陷高銘霞的所謂證據提出異議,家屬辯護人也對證人證詞提出異議,法官厲建軍不予理睬,還威脅律師。庭審前提交的「非法證據排除」及「偵查人、證人等出庭」的申請也被當庭駁回。高銘霞在自辯過程中屢屢被法官打斷,律師也被法官強行打斷,不讓講。律師辯護未結束,法官就宣布休庭,說擇日開庭。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公訴人出具非法的補充起訴決定書,把高銘霞之前被迫害說成是「累犯」,建議重判,不得假釋。開庭期間,律師提出有異議的證據排除申請再次被法官厲建軍無理拒絕。高銘霞也多次強調國家沒有一條法律證明法輪功是違法的,家屬辯護人也提交了其母親張德秀所寫的情況說明,法官拒收。當月,高銘霞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非法判法輪功學員侯寶琴兩年多:侯寶琴女士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被綁架,年底被非法判刑兩年兩個月,主審法官為厲建軍。

◎非法判法輪功學員董玉琴:董玉琴女士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被金門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後,刑事拘留35天,隨後轉為取保候審一年。次年六月十一日,市北法院厲建軍法官非法開庭庭審,於七月二十三日判刑六個月緩刑,後轉司法局矯正中心,強行在手腕上扣帶「腕帶」定位監控,後又轉所住社區司法所,罰款2000元。

◎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李恆男庭審:青島市市北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在沒有通知任何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庭審戶籍繫濰坊當時暫住青島的75歲法輪功學員李恆男,法官也是厲建軍。

厲建軍在二零一九年三月和九月分別對宿桂花和高銘霞都重判九年。宿桂花被非法判刑後,因身體原因無法執行收監,被監視居住。厲建軍隔幾個月就指使大港派出所人員到其家裏看看她的身體狀況,企圖再次將她關押。宿桂花屢遭騷擾,生活不得安寧,在巨大壓力下老人於二零二三年年初含冤離世。高銘霞至今仍在監獄遭受迫害。

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的呂勇華在省女監因堅持信仰,拒不「轉化」,遭受暴打、不讓吃飯、不讓說話、不讓睡覺,被打倒在地上不讓發出聲音,一旦發出聲音則被邪惡之徒強迫往嘴裏塞拖地的髒抹布。由於長期遭嚴重迫害,呂勇華身體出現子宮癌症狀,肚子腫大,身體健康狀況極差,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以「保外就醫」回家,三年後離世。

二、信仰合法,迫害有罪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修煉法輪功,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這是公民的合法行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迄今為止,中國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規定學煉法輪功及宣傳法輪功違法。

厲建軍對所有法輪功學員判刑的依據都是《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然而法輪功學員的行為破壞了上述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哪部法律法規的實施了?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法律的實施了?造成了怎樣的嚴重程度?這個問題厲建軍自己也無法明確回答。

公安部公開發布的(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明確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向社會再次公開重申該(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再次公開表明:法輪功不是邪教。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公布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合法。

也就是說厲建軍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都是缺乏法律依據的違法枉判。而這一點,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厲建軍自己應該也是知道的。

三、善惡有報是天理,厲建軍快清醒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方法,法輪功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於民族、國家、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正因如此,法輪大法至今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地區,受到各國政府、團體上萬多項褒獎與支持,目前全球各民族各族裔的修煉者人數超過一億。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江澤民利用手中竊取的權力,脅迫國家宣傳機器漫天造謠誣陷法輪功,製造恐怖、隔閡與仇恨。而法律也被裹挾其中,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然而給予法律工作者的法律依據卻又都是違法、違憲、無效的,如兩高對於《刑法》三百條的司法解釋因違反上位法而無效。從而使每一場案件的審理,看似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實際是對法律工作者違法行為的如實記錄。

唐朝時期,武則天為了鏟除異己、權傾天下,曾鼓勵告密。當時有兩個因此得勢的酷吏周興和來俊臣,非常殘忍的以折磨被告密的人為樂,使許多人屈打成招,很多皇族和忠良被陷害。有一天,來俊臣問周興:「如果囚犯很狡猾,所有的刑具都用過了,還是不肯招供,怎麼辦?」周興說,「找一個大甕,四週用炭火烤熱,再讓犯人進到甕裏,還有甚麼犯人不招供呢?」來俊臣馬上用此辦法準備好大甕,宣布周興也被密告了,請他到甕裏去。周興沒有想到,自己發明的最後一個折磨人的刑罰是給自己準備的。從此留下了「請君入甕」的典故。很多歷史故事都是給現在的人做參照的。

古往今來,迫害良善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常常會自嘗苦果,自作自受。如迫害法輪功的中共貪官、惡吏周永康、王立軍、徐才厚及很多公檢法人員等等。青島當地也有很多例子:

山東省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消息,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鄒川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據稱是「主動投案」。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截至二零一零年年底,僅青島地區被海外媒體曝光的至少有三十九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鄒川寧任職青島市政法委副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李開德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已達千餘人;鄒川寧任煙台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煙台市女法輪功學員賀秀玲,二零零四中國新年後被非法判刑,疑被活摘器官。二零零四年二月,賀秀玲被帶到芝罘區法院開庭審理,煙台電視台向全市進行了廣播,污衊法輪功。最終鄒川寧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落馬,等待他的是更嚴厲審判。原青島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劉青峰在迫害法輪功方面也是法院內部的急先鋒,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冤判,有的非法刑期竟長達十年。二零一一年四月,劉青峰由於經濟受賄和女色問題被查處,最終他被濟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以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原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原黨組副院長初魯寧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被報導遭青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隨後網傳其二十七日從家中跳樓自殺身亡。

想想那些因判刑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看看那些無辜被迫害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厲建軍快醒來,不要再迫害好人,與其以後為自己開脫罪責,莫不如現在想辦法避開邪惡的指令,盡力保護好人,守住良知。

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就是說,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以史為鑑:後周世宗柴榮親自用大斧子砍毀菩薩像,胸生惡瘡而死,年僅三十九歲。再如:文革前後,追隨中共賣力砸廟砸佛像的人沒一個有好下場,經歷過這些事的農村老一輩都記憶猶新。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法輪功學員是佛法修煉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

(責任編輯:章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