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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七旬黃小芬再被非法判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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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郴州市七旬法輪功學員黃小芬,據悉再次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她曾在二零一七年四月被北湖區國保非法入室綁架構陷、被北湖區法院冤判三年。

黃小芬及她冤死的丈夫陳義元
黃小芬及她冤死的丈夫陳義元

黃小芬的丈夫陳義元,因公受傷,還患有多種疾病,吃的中藥、草藥可以說用車拉;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一切病都不治而癒,不需要再吃一粒藥。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陳義元遭受抄家、遊街侮辱、洗腦等非人待遇,並被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含冤離世。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四點左右,黃小芬與法輪功學員谷志芳在郴州市馬家坪附近一出租屋被北湖公安局的警察非法抄家。當時大量警察將整棟的樓通道團團包圍,綁架了她們。同日晚上,北湖公安警察到了黃小芬位於食品加工城的八樓的家非法抄家。

之後,黃小芬被送往郴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黃小芬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份回家。谷志芳稍微晚點回到家中。家屬不允許她們跟人接觸。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黃小芬親戚說,她在十多天前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具體情況待查。

黃小芬,女,一九五二年生,原永興縣城關醫院退休藥劑師,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嚴格地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寬容、忍讓,工作認真、負責。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黃小芬因修煉法輪功被北湖區國保於家中綁架、構陷後被北湖區法院冤判三年,二零一八年四月被劫往湖南省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黃小芬在湖南省女子監獄遭受了種種迫害。她們強迫黃換衣服,遭到其抵制。黃小芬正告她們,我沒有犯罪,要拿判決書到高院申訴。她們就把黃小芬隨身帶的經文和判決書搜走了。第二天,黃小芬就被關入高度戒備區,強迫長時間坐圓形的小凳子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如不配合被獄警拿書打腦袋,被她們搧臉踢腳,剝奪說話的權利。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黃小芬被家人從湖南女子監獄接回家。剛出獄的黃小芬身體狀況很不佳,伴隨膝蓋痛、腰痛、腦袋痛等毛病,耳朵沒有之前那麼靈敏,患有高血壓、腰椎勞損等疾病。

黃小芬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被永興縣社保局非法停發了退休養老金。二零二零年一月,永興縣社保局工作人員打電話威脅黃小芬的女兒,要求黃的女兒返回其母親服刑期間的養老金,否則就要以詐騙罪起訴她。黃的女兒被迫於一月二十一日到銀行貸款十萬六千四百零七元一角轉賬給永興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養站。

出獄回家後,黃小芬拖著虛弱的身體一次又一次找到單位領導要求正常領取退休工資。黃小芬找了他們四、五次以後,城關醫院的廖院長口頭回覆給黃一千元左右的生活費,原來的退休金以及福利費給取消了。過了一段時間,廖院長以醫院效益不好拒絕支付黃生活費,並要黃走法律程序。

關於黃小芬遭受的迫害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湖南郴州市黃小芬被非法剝奪退休養老金》《丈夫被迫害致死 湖南郴州市黃小芬被非法判刑》等。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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