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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羅定市法輪功學員李北芳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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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雲浮市羅定市法輪功學員李北芳女士日前遭雲浮市雲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非法處罰金4000元。

李北芳生於一九六六年四月八日,今年57歲,家住廣東省羅定市羅鏡鎮龍甘村。她在煉法輪功前,全身都是病,頭痛、頭暈、子宮炎、腸胃炎等等,身體非常弱。她在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身上的病症全部消失了。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公開迫害法輪功後,李北芳堅持真善忍信仰,告訴民眾法輪功真相,遭到中共人員的多次迫害。

一天,李北芳在家中被闖上門的羅鏡派出所的幾個警察綁架,警察同時非法抄家,把李北芳的大法書、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搜走。警察把李北芳帶到羅鏡派出所非法審問,一直到半夜兩點多鐘。第二天一早「610」政保科長譚伯勇等幾個人,將李北芳劫持到羅定看守所非法關押,也不讓李北芳和家人見面。大約二十多天後,丈夫把李北芳保出來。之後,「610」、派出所譚伯勇和幾個警察經常上門騷擾她,還在李北芳家裏拍照,給家裏的親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李北芳因散發大法資料,被分界派出所的警察用手銬銬著押回派出所迫害,那時九點多鐘,羅定市「610」政保科譚伯勇和幾個警察對李北芳實施長時間不讓睡覺的折磨,審問到下午五點多鐘,到七點左右把李北芳帶回家非法抄家,搶走所有大法資料,貼在牆上的明慧日曆也劫走。警察把李北芳拉到醫院體檢,驗到李北芳的血壓190,譚伯勇照樣把李北芳劫持到看守所,因為李北芳的血壓太高,出現頭暈、頭痛、有一邊手腳都不好使症狀,三月十七日,看守所叫家人將李北芳接回家。

李北芳回家後,國保警察譚伯勇等人又到李北芳家強迫她簽名承認他們捏造的東西,譚伯勇還恐嚇說:「如果你不簽,下次手銬銬你回去,我就不信到半路你就會死,我會把你女兒在羅定的樓房全封了。」李北芳的身份證至今仍被羅定市政保科長譚伯勇扣押。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左右,李北芳在羅定城區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李北芳因講真相被國保警察譚伯勇和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手機、電動車等私人物品,並勒索500元。李北芳於當日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上午九點,國保警察譚伯勇以取回手機、電動車為餌將李北芳騙到新城派出所,將她綁架劫持到拘留所,但拘留所不收,譚伯勇等將李北芳拉公安局,公安局叫譚伯勇放人。但譚伯勇不放人,將李北芳拉回新城派出所,直到九月九日晚十二點才放李北芳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囯保譚伯勇帶新城派出所三個警察,闖入李北芳家,先將李北芳綁架到公安局、再劫持到檢察院,強迫她簽字,稱已將她構陷到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國保譚伯勇帶領三警察闖到李北芳家敲門,李北芳不給開門,他們就拼命打門,並說不開門,就打爛你的門。後來李北芳開了門,警察馬上沖進來,翻箱倒櫃,他們看到李北芳以前起訴江澤民的回執,就給拿走了,並把李北芳帶到公安局非法審問。李北芳一句話都不說,後來他們叫李北芳驗核酸,李北芳不配合。警察威脅要銬著李北芳去,後來看到李北芳出現抽搐狀態,才把她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國保譚伯勇帶一名警察到李北芳家騷擾、照相。日前傳出,李北芳已被雲浮市雲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詳情待查。

羅定市公安局:
地址:廣東省雲浮市羅定市龍華西路新市府廣場,郵編527299
電話:0766-3723161
局長江力
國保警察譚伯勇13602965312

雲浮市雲安區法院:
地址: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六都鎮白沙塘行政區
電話:0766-8638651、0766-8638655
舉報電話:13672616972
院長覃謙0766-8636833、13927184608
祝樹輝0766-8638848、13927177878
曾華生0766-8638721、13826888199
副院長謝舜旺
審判長葉銘澤
審判員何志東0766-8638605
審判員史芝萌
書記員羅子柔

雲浮市雲安區檢察院:
地址: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富雲路與平安道交叉口東100米,郵編527500
檢察長黃衛東
副檢察長廖海彬13826809138
副檢察長郭榜

馬繼承0766-8638566、13826739590
辦公室0766-8638259、0766-8638366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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