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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樂山何曉玲被非法判刑 絕食抗議二十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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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樂山市66歲的法輪功學員何曉玲,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被樂山蘇稽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當天在樂山市市中區法院被非法秘密開庭,判刑一年八個月,隨即被關進看守所。何曉玲絕食反迫害,又被送往樂山紅會醫院,雙腳被銬在床上,有警察看守。

何曉玲現已絕食二十餘天,每天輸液,身體非常瘦弱,令人擔憂。何曉玲已上訴。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何曉玲,女,曾擔任四川《商報》記者,後在樂山大佛管委所屬部門任職。她丈夫曾是外交官,先後在中國駐日本、加拿大外事部門工作,後任職澳大利亞墨爾本副領事,回國後在市政府外事辦工作,多年前罹患─種罕見病:痙攣斜頸,幾乎癱瘓。女兒大學畢業,後不幸受傷。父女倆雖經努力醫治,但至今仍未完全恢復正常,行動不便,生活自理困難,家務事大多靠何曉玲。

幾年前,何曉玲因在電腦上向網友講法輪功真相,被監視跟蹤,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中旬遭樂山市中區國保和肖壩派出所等人員綁架、非法抄家,四十多本大法書、電腦、播放器、手機等個人物品被搶劫。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她被樂山市市中區法院非法判刑期一年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何曉玲因到樂山綠心派出所給警察講大法真相,送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到蘇稽派出所,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從家中非法抄走師父法像一幅、法輪圖形兩張、手提電腦一台、播放器5個、真相台曆9本。當天以「取保候審」回家。

半年後,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何曉玲被檢察院叫去簽字。九月八日她遭冤判。

何曉玲被綁架後,她丈夫與女兒兩人無人照顧,父女相依為命,艱難的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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