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起意神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在這裏奉勸那些還在為邪黨賣命而不遺餘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惡人,望你們懸崖勒馬,並抓緊機會將功補過。
張高社,一九五八年十月出生,陝西扶風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六月,任青海省烏蘭中共縣委書記;二零零六年七月,任青海省德令哈市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九月,任青海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青海省司法廳巡視員。期間,張高社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張高社任青海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丈夫被迫害致死 優秀教師被非法關押
西寧市朝陽小學退休教師趙宗華,一九五六年生,修煉法輪大法後,在本職崗位上盡職盡責,多次被評為優秀教師,卻遭到學校的迫害,被停止授課,降低級別和工資,並被分配從事打掃廁所的體力勞動。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趙宗華與丈夫魏海明一起被西寧市大通縣惡警綁架、非法抄家,遭酷刑折磨,之後遭大通縣法院暗中庭審,秘秘判決,被非法判刑五年,法院不通知家屬和律師,遭家屬質問時,法院人員竟口出狂言:「憑甚麼要通知你們!」趙宗華後被送青海省女子監獄(對外也稱皮毛被服廠)迫害,魏海明被送青海省門源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一月,丈夫魏海明出獄,隨後七月二十七日離世。二零一四年九月,趙宗華再次被綁架,之後再次被秘密判刑三年,趙宗華被非法關押在青海女子監獄迫害。
◎寧夏中寧縣善良的農村婦女胡紅煉法輪功三年多,二零一四年六月在青海德令哈市打工期間講真相被綁架,二零一五年四月初被非法冤判四年,被關押在青海省女子監獄迫害。胡紅的弟弟胡建才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前後,被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國保人員夥同寧夏警察秘密跟蹤綁架,被德令哈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因胡建才上訴,法院為報復,二審改判為七年。胡建才被非法關押在青海省格爾木(具體地點待查)。
◎法輪功學員葛延華女士在青海女子監獄遭電擊等酷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報導,青海省西寧市七十四人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敦促最高檢察機關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依法追究其責任。
五十七歲的葛延華女士原來患有的腎積水和心臟病,一九九九年二月修煉法輪功後,關節炎等各種疾病都不翼而飛,全都好了,思想和精神得到了巨大的昇華。
她在控告書中說:「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下午正準備在家中學法,聽到敲門聲就去開門,國保大隊、公安局,還有當地派出所警察強行闖入我家進行抄家,抄走了我家中的電腦等各種物品,又將我綁架到國保大隊,輪流審訊,羅列罪狀,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將我非法判刑五年。在監獄裏為了轉化我,讓我放棄信仰,四個警察用腳踏我,辱罵我,拿電棍電擊我的脖子和全身,警察辦公室裏散發著皮肉的燒焦味,我的全身被電擊的一塊一塊黑的。後來又將我禁閉到一個空房子裏,斷絕我與任何人的聯繫,派來黃賭毒犯人來監視我的一切行蹤,犯人打我不讓我睡覺,又把我關進禁閉室,兩手被銬在地上,頭頂在牆上這種酷刑,不能站著,不能坐著,不能躺著,只能蹲著,手、腳、胳膊、腿腫的像麵包一樣。禁閉室很冷,凍得我全身感覺皮肉分離,這種酷刑折磨了我三十四天。警察看我已經不成人樣了,才把我放下來,放下來後全天讓我讀他們的那套歪理邪說強迫洗腦。直到二零一四年的一月九號我才回到了家中。回到家中也不得安寧,還經常遭到警察來家中砸門騷擾,為了擺脫恐懼,不得不選擇背井離鄉,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