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中共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楊發森,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生,甘肅省古浪人。主要履歷:曾經任新疆車庫縣縣委書記;和田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和田地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二零二一年十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楊發森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發森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西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統一指揮下,對四個轄區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行動:城北區國保大隊綁架了鄭小華與一個八十七歲的女學員;城中區國保大隊對鄭小華小姨雷某(非修煉人)和法輪功學員李秀平(男,七十多歲)實施綁架;城西區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榮香蓮(女,八十多歲)綁架;城東區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張秀蘭(女,七十多歲)綁架。
城北區國保大隊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鄭小華家非法搜走電腦,打印機,兩部筆記本電腦,手機,大法書籍,資料若干,現金兩萬多元等私人物品。據稱,因她將真相資料存放在她小姨工作間,故她小姨被綁架。
鄭小華女士是一個修煉三年的新學員,五十六歲。鄭小華已經被關押了三個多月,仍被非法關押在西寧市公安局看守所,其餘四人均於五月十日被先後釋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格爾木市委書記汪山泉,帶領市政法委書記、政法委副書記、區委書記、公安局長、國保隊長、街道書記、社區主任等人約法輪功學員亢金英談話,逼迫亢金英簽「三書」。
亢金英說:憲法賦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汪山泉說:「我有政法委的文件,還有機密文件你們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說:「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違法的。」汪山泉說:「別給我講甚麼法律,接下來的事就更不講法律了,不簽三書,我就派30個人到你家一天24小時守著,限制你一家人出行,以檢修的名義,給你們停水停電。」
接下來,汪山泉又到亢金英的兒子的單位恐嚇單位老總說:法輪功是敵我矛盾,是階級敵人。還給他這麼好的崗位,工資拿的那麼滋潤,這是給他們輸血,你們這個單位還想不想幹了!
他恐嚇亢金英的兒子說: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發生衝突,就打110來抓人。那麼大年齡了出個甚麼狀況很正常,不過我們會打120搶救,能不能搶救過來,就不知道了。亢金英的兒子被單位無理解雇。
◎薛順蓉,互助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互助縣新上任國保大隊長帶一幫人把薛順蓉從家中綁架,從她家中搶走了大法書、真相U盤等東西。說薛順蓉從手機快手發放了法輪功真相資料。七月六日,他們無任何手續多人闖入薛順蓉家中,單獨非法審訊八十多歲癱瘓在床的薛順蓉婆母和正在上學的姑娘,又到她兒子上學的學校非法審訊她兒子,行為十分惡劣。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薛順蓉被海東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