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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法輪大法好 河北滄州市王志華曾被枉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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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一年,正是疫情蔓延之際,在北京照看外孫女的法輪功學員王志華,告訴附近居民法輪大法好、安全躲避瘟疫的真相,三月七日,她被海澱區溫泉鎮警察綁架。其後,她被公檢法部門構陷,遭非法判刑兩年,被劫入在北京天河監獄。

王志華家住河北省滄州市。她在北京看護外孫女時,因疫情爆發,所有人都處在危險與恐懼中,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她不顧個人安危,將法輪大法好的避疫良方等真相資料發送給附近居民,希望人們平安度過劫難。

王志華被不明真相的居民舉報。北京市海澱區溫泉鎮派出所警察根據監控錄像鎖定後,二零二一年三月七日,在她的女兒家,將她劫持到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她的私人物品,包括大法書、真相資料、真相幣、oppo手機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王志華被北京市海澱區法院誣陷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她被非法判刑兩年並勒索罰款三千元。

王志華不服,提出上訴。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做出非法裁定──維持原判。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王志華被劫入北京天河監獄迫害。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王志華曾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一五年也遭受中共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警察綁架後,輾轉關押到河北省張家口地區張北縣看守所。她期間,王志華被野蠻灌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志華到北京為大法師父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同時伴隨著呼聲。

王志華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巡警連拽帶打塞進警車,拉到不知甚麼地方的一個院子裏。王志華不報姓名,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高呼:「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她被一個警察猛擊一拳,打在她的眼睛上。之後,王志華又被拉到一公安分局。她拒絕照像,把棉襖蒙在頭上、蹲在地上,警察把她拽起來,抓住她的頭髮,強行給她拍照。

後來,王志華因不報姓名,被劫持到張家口張北縣看守所一個姓司的副所長咒罵他們。王志華絕食抗議,被野蠻灌食。幾個人按著她,食物嗆得她鼻涕、眼淚一塊流,同時伴隨著咳嗽。王志華不知道給她灌的是甚麼,灌食回來,她就解大便,拉稀,是紅色的。她懷疑食物中加甚麼藥了。王志華被非法拘禁十八天、勒索罰款兩千元。

王志華因修煉法輪功,被剝奪出國的權利。二零一三年,她的女兒在美國要生小孩,希望她去照顧。王志華到外事辦去辦護照,結果被拒絕辦護照,理由是她煉法輪功,她被剝奪了出國的權利。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晚上,王志華和一法輪功學員在滄州市西花園村發法輪功救人的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遭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

在國保大隊,王志華告訴他們真相,國保隊長唐國利不讓講,照她肚子猛踹一腳,當時王志華就被踹得撞到牆上,又躺在地上。

後來王志華被非法拘留十天。在拘留所,她不穿號服,被號裏的犯人捆綁,她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們犯人就用抹布塞住她的嘴。警察、隊長不管,慫恿犯人對大法弟子犯罪。王志華被勒索罰款一萬元。

回到家,王志華洗澡時,她女兒看到她的臀部紫了很大塊。那就是運河分局國保隊長唐國利踹她那一腳,她撞到牆上撞的,她一直疼了好長時間。

責任人:
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國保大隊唐國立、李毅等
北京市海澱區溫泉鎮派出所警察:皮少東、黃濤等最少六、七個人,一個女的,其餘是男的,不知道姓名。
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審判長:王衝。陪審員:王群利、閔增雲。公訴人:趙軼。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審判長:周偉平、相陽。審判員:胡海。法官助理:王澤恆。書記員: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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