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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趙軍被劫到公安醫院面臨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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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被非法判刑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趙軍從家中被劫持到公安醫院「治療」,目的是身體治療達到夠監獄標準時,劫持到監獄繼續關押迫害。之前,趙軍已經得到通知:七月九日派出所民警和法院人員要來他家。

被警察打成終身殘疾、並遭受七年冤獄的趙軍先生,又被中共警察綁架、騷擾、構陷兩年多,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他被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非法庭審,被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一萬元。趙軍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六月二十七日被法院通知維持一審枉判。中院二審沒有開庭。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四日(大年初三)中午,趙軍在文化廣場養鴿處,給一年輕男子講真相(做三退),被兩名警察帶到新安派出所,值班所長王鑫負責所謂「審理」。後用人臉識別查到他於二零零一年被冤判七年。隨後警察到趙軍家非法抄家,當晚值班所長王鑫非法拘留趙軍15天,因疫情期間看守所不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初,新安派出所警察圖謀刑事拘留趙軍,強制檢查身體後,因檢查血壓過高,看守所拒收,趙軍被在家監視居住。沒多久,新安派出所警察又讓趙軍上檢察院做了審訊,檢察官問:是否認罪、認罰。趙軍說:我沒有罪,也沒有錢。就回家了。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趙軍給檢察官張念輝發了一封沒有署真名的信。三月二十一日,兩名警察(辦案人)帶趙軍到愛民檢察院。趙軍想向檢察官張念輝陳述一點事實,張念輝拿出此信問:「是你發的嗎?為甚麼發?」趙軍說:「是的,是我發的,因為想讓你知道真相。」張念輝又說:你的案子還在公安,沒在我這。後兩警察(辦案人)又拉趙軍到醫院檢查身體,送去看守所,又因檢查血壓過高看守所拒收,送回家。二零二三年底,趙軍得到通知,他已經被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下午,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軍。在庭審過程中,趙軍的話不斷被法官打斷,很多話不允許他說。四月二十六日下午,辦案警察和愛民法院姜冰冰(審判長)、吳瀟到趙軍家送達判決書:趙軍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人民幣一萬元。

趙軍被警察打成終身殘疾,案例在聯合國人權報告中備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牡丹江南山派出所所長謝春生、副所長苗強到趙軍(時年四十多歲)家,讓趙軍到門口來說兩句話。趙軍穿著拖鞋走到門口,就被連打帶拖抓上警車,拉至南山派出所。當晚趙軍被連上三次繩(一種酷刑),昏死三次。警察就用硬幣刮肋條骨,往手指尖裏紮竹籤的殘忍手段將他弄醒。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當晚趙軍的右臂腋下部位正中神經和撓神經嚴重損傷致殘(有診斷書為證),兩臂腫得嚇人,但酷刑逼供沒有得逞。警察們又生毒計,將趙軍的兒子趙丹(未修煉法輪功)從學校抓來,銬在暖氣管上,殘酷折磨,不讓上廁所,逼他誣陷自己的父親,否則判處三年徒刑。趙丹被迫成了父親的所謂案件的關鍵證人。

趙軍的姐姐趙桂玲,也被苗強等人慘無人道地迫害,面朝地、上四繩、灌芥末油等酷刑連續折磨了十幾天,屈打成招。非法庭審時已事過十多個月,她胳膊及肩部留下的疤痕依在……

趙軍被折磨致殘後,被非法秘判七年,不許上訴。

趙軍當時遭受的迫害被記錄在案。據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消息,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年度報告中,列舉了趙軍被酷刑致殘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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