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棟君家住重慶市銅梁區安居鎮。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她送人一個真相護身符和一份《明慧週報》,被不明真相的旁人惡意舉報。當天下午兩點多鐘,一夥便衣和兩名社區人員共七、八個人,強行闖入彭棟君的家中,將她戴上手銬,入室搶劫,搶走了她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錢包、手機、等私人物品、現金一百九十九元。當天下午,彭棟君被綁架到銅梁公安局,被非法審訊後,非法關押到東城派出所。
此後,彭棟君被東城派出所所長王析等羅織材料,持續劫持和欺騙彭棟君,將她一步步構陷到銅梁檢察院、重慶江北檢察院和重慶江北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八日,彭棟君被綁架到銅梁全德學校(少管所)非法關押十天。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多鐘,彭棟君被綁架到銅梁公安局非法審訊,並告知被「監視居住」。彭棟君拒絕簽字。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午後,兩名警察謊稱,叫她去問一點事,一會兒就回來。結果,彭棟君被送到銅梁檢察院,一名女檢察官問了她一些事,她拒絕承認,也拒絕簽字。之後,他們把她誣陷到重慶江北檢察院。五月十日上午,彭棟君被綁架到重慶江北檢察院,主辦檢察官劉懿,以偷換概念手段,誘騙她簽字,被她拒絕。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重慶江北法院送達八月九日非法庭審彭棟君的傳票後,就把她綁架到銅梁區人民醫院體檢。之後,彭棟君被綁架到重慶市第二看守所。因彭棟君有心臟病,被看守所拒收,才被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江北法院非法開庭前,彭棟君遞交了申訴書、答辯書和陳述材料等,其中,也闡述法輪功是甚麼,在中國是合法的法律依據和官方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的法律依據(法輪功是正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在非法庭審中,彭棟君駁訴了公訴人所謂「證據」和「證人」,都是誣陷和編造的,對法輪功的指控是非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法官劉懿立即敲槌終止她陳述,後休庭,彭棟君被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主辦人翁進偉和宋姓警察把彭棟君帶至重慶市江北法院大廳,一便衣女子拿來判決書叫彭棟君簽字。彭棟君看了判決書上的對大法的誹謗、誣陷,說(判決書)是非法的,拒絕簽收。便衣女子打電話請示上級後,對警察說:她不簽,你們簽。
就這樣,彭棟君被誣判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整個構陷案從頭到尾,彭棟君沒有簽一個字。後彭棟君回到了自己的家。
此構陷案經過三撥警察構陷辦理的,第一撥是東城派出所所長王析,第二撥是警號206130的冷姓警察(不知名),第三撥是翁進偉。
現據彭棟君的鄰居透露,好長時間不見彭棟君了。彭棟君的一位好友也去聯繫她,就再找不到彭棟君。
在中共以綁架、關押、判刑等形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二十五年中,中共公檢法人員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和公民權利,視生命如草芥,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並不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家人得不到通知,甚至需要歷盡魔難才能找到親人被非法關押的場所;沒有能力和條件的家人無奈的承受中共邪黨人員的非法監禁迫害。
彭棟君按照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給百姓講清真相是她的公民權利,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彭棟君這樣的好人,被警察、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構陷,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不能過合法公民的生活。目前,朋友們無法知道她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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