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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輪功學員張寶玲面臨再次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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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豐台區61歲的法輪大法學員張寶玲,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已經一年多,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下旬被非法開庭,三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將再次被非法開庭。

第一次開庭時,檢察官一口一個邪教地說著,張寶玲聽不下去打斷了她,問公訴人:哪條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了?你給我拿出法律條文來,有這個紅頭文件嗎?公訴人一句反駁的話都沒有說。法官敲了錘不讓張寶玲繼續說下去。之後檢察官接著誣告,張寶玲說她要求放錄像。結果放了半天錄像上連個人影都沒有,全是雪花。這很出乎法官他們的預料,然後法官宣布休庭。

休庭時,法官說,張寶玲咱們聊聊啊,其實你們也挺善良的。張寶玲說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在自我辯護階段,張寶玲從法律上做了自我辯護。法官沒有料到張寶玲能說出這麼多法律來,問她,你不是小學文化嗎?張寶玲回答說,對,我是學歷不高,你們老一次一次地騷擾我,所以我也得學學法律,用法律來保護我。

當天律師也為張寶玲做了無罪辯護。

張寶玲為了讓人們了解法輪大法的美好以及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豐台區警察王俊偉和王林達等人綁架到大紅門派出所,被非法拘禁36個小時後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豐台區檢察院打電話讓張寶玲六月七日去一趟,張寶玲沒有去,因為她老家的哥哥病重且無人伺候,不得已去了一段時間,之後回到了家中。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正月十四),大紅門派出所警察高勇等人再次把張寶玲綁架到派出所,並以她離家出逃為名打印了逮捕證。當天晚上八點多她被送到豐台區看守所,她高壓高達220,看守所拒收,她再次被所謂「取保候審」。同年七月,她被構陷到豐台區檢察院,大約十一月份,被構陷到豐台區法院。二零二五年一月初,法院通知將於一月二十日開庭。

大紅門派出所地址:北京市豐台區大紅門南路83號
片警:高勇
電話:19810262226(他們曾用這個號碼打給張寶玲的親屬,了解她的情況)
北京豐台公安分局地址:豐台區東大街26號 郵編:100071
電話:13661222721 010-63897532 010-63897537
豐台區檢察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近園路13號 郵編100071
電話:010-59553625
豐台區法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近園路13號 郵編100071
電話:83827045,這個電話是法院人員打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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