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平房一看,我就傻了,租戶把屋裏拆的破破爛爛的,有一夥人正在用風槍割鐵呢,在拆烤漆間。這個烤漆間是十多年前的一個租戶建的。我們達成協議,他拆了我家原有的裝修,建一個烤漆間,他不租時給我留下。建這個烤漆房間,費用一萬多,全部是四、六方鋼和保溫板、鐵板、鐵皮,地上用水泥固定的。
我到時,租戶不在,我和拆的人說:不可以拆了。割鐵的人說:那不行,我花錢買的。我說:是我的房子,你們不能拆了。錢給誰了,你就找誰退錢吧。其實,拆的這個人知道是我家的,因為他也是這裏的鄰居,開廢品站的,他的廢品站在這開三十來年了。因為那鐵都是方鋼、鐵板,他收去可以賣半成品。我說:哥,你也知道是我的,租戶拆我東西賣錢是不可以的。我倆說了好多話,他很不情願的讓工人停下來了。
過了一會兒,租戶回來了。我說:你咋拆我房子呢?他說:我就拆,又不是你親手建的。他們搞修理的都知道我的房子一直在出租,前後租房子的人他們都認識。
當時只知道自己是修煉人,不能和人吵架,就一直心平氣和的和他講道理,說:這(烤漆間)都裝十多年了,你才租三整年;你租房是啥樣,不就該啥樣退房嗎?!反正他就一句話:不是你親手裝的,我就拆了賣。我說:不是我親手裝的,那也是我家的呀!(烤漆間)裝完,租到你這,已經是第四戶了,這誰裝的和你也沒關係呀!我咋說也不行,他的話就是:我就拆。
有好多人在圍觀,這時的我不只是利益放不下,還有面子,面子過不去。我就想:丈夫去世了,不就是欺負我一個女人嘛!心裏想了好多,這不是明搶嘛!我就問了一個人:我能咋辦?他說:你報警吧。我就打了110報警。
派出所離我們這就一百多米遠,過道就是。警察很快到了,問了情況後,一個警察對我說:不是你親手裝的,你拿出證據是你的。我說:我家這都裝十多年了,他才租我房子四個年頭,三年整。要我拿證據,那你讓他拿出證據(烤漆間)和他有關係。這個警察不說話,聽的出這個警察在幫租戶說話。另一個警察就說:不是你的房子嗎?!鎖上門唄。我說:還有十多天到期呢。警察又說:那你拍照留作證據,要不,拆完了,你就沒證據打官司了。我聽懂他話的意思了;我沒想打官司,但這是一種嚇唬人的想法,就順著他說的開始拍照。那個幫租戶說話的警察看我拍照,就說:你們這是民事糾紛,我們管不了,你們打官司吧,就走了。
我往家走時,一路上就在想:我明天找誰、找誰,或者直接去找公安局長,這麼明搶,警察還幫他,連那個警察一塊告。因為我把當年建烤漆間的人都聯繫上了,他也說:和現在的租戶啥關係?他憑啥拆呀?他說:我給你作證。到家了,我還一直在琢磨咋辦、咋辦。
直到晚六點發完正念,頭腦裏出現了好多師父講的法,失與得的法、去利益心的法。我是修煉人,發生這麼大的事兒,這麼說不通的事,一萬多塊錢建的,就這麼被毀了,不是無緣無故的。修煉人遇到任何事都是有原因的。還有鄰居和我說:租戶家老人有病了,臥床,兩個小孩也有病,一個剛做完手術。我想:唉,算了吧,誰也不找了,生生世世的因緣,生生世世的債,就這樣還了吧;若不欠他的,更是好事兒。啥鄰居笑話不笑話的,啥利益損失不損失的,對煉法輪大法的我,不都是好事嗎?!這不是去我的利益心的好事嘛!啥事對大法弟子來講不都是好事嘛,太好了!修煉人要啥呀?得不就得失嗎?!就這樣,我非常平靜的放下了這事兒。真正放下了,心真的好輕鬆。
謝謝師父教會弟子因緣、法理,如果我不修煉,後果不知會啥樣?大法弟子有師父管,有大法在,這真好!沒有啥人心去不掉的,只要信師信法,精進不怠,一定能跟師父回家。謝謝師父救度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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