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3日
親愛的某女士,
謝謝你就法輪功一事一直與我們保持聯繫。我們今天寄給外交部長一封信,力促他在即將召開的日內瓦聯合國人權大會上提出審查中國踐踏人權的決議(見附信)。斯文德(Svend)將前往日內瓦,敦促加拿大代表團在會上提出這一問題。我今天下午去看望了在(國會)山莊上絕食的(法輪功成員),向他們表達我們的支持,並遞交給他們我們寫給外交部長的信的副本。我希望這能有所幫助。請保持聯繫。
真誠地,
丹.福來德裏克 (Dan Fredrick)
斯文德.羅賓遜(Svend Robinson) 的法律顧問
附信:
2002年3月13日
尊敬的比爾.格拉姆 PC , MP
外交部長
渥太華
418-N Centre Block
House of Commons
Ottawa, Ontario, K1A 0A6
親愛的比爾,
我寫此信向您表達我對中國侵犯人權,尤其是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的極度的擔憂。在我寫此信時,一組勇敢的加拿大法輪功修煉者正在國會山莊上進行絕食抗議,以引起對中國當局迫害法輪功的關注。根據人權觀察,大赦國際,及許多去過中國的加拿大法輪功修煉者,中國政府已鎮壓法輪功兩年半之久。其對人權的侵犯表現在許多方面:肆意拘捕和監禁,酷刑,不合法的程序,未經審判長期監禁,行政處罰,甚至死刑。
最近中國的狀況愈加危急。江澤民下達了對法輪功學員「殺無赦」的命令。加拿大不能默許中國政府對其公民犯下如此罪行。我因此迫切請求您向中國當局抗議對法輪功成員的人權踐踏,並告知他們加拿大人民對他們的鎮壓政策的關注。
同時,我請求您在本月晚些時候於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人權大會上表達加拿大對中國駭人聽聞的人權記錄的關注。由於今年美國不能提出審查中國侵犯人權的決議,加拿大有道德上的義務發起自己的決議。否則將辱沒加拿大作為尊重人權和國際法的典範的國際名譽。我盼望著你能儘早地答覆這一重要問題。
您真誠的,
斯文德.羅賓遜
加拿大國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