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參議院撥款委員會委員的邦德說,這個類似宗教的[修煉]團體遵行三個原則──真、善、忍,並說他祝願他們對自由和正義的追求獲得成功。
邦德提醒參議員同僚們有關1999年參議院217號決議,該決議呼籲北京的共產統治者們「釋放所有良心犯並立即停止對行使信仰、表達和結社自由等合法權利的中國公民的騷擾、拘留、身體虐待和監禁。」
以下是克里斯托福-邦德參議員9月25日發言的國會紀錄:
(發言開始)
2002年9月25日
邦德先生:議長先生,今天我要讚揚法輪功這一和平運動追求思想及信仰基本自由的決心和堅韌。這些也正是我們美國人極其珍視的基本自由。
真善忍原則是法輪功的核心。那些修煉法輪功的人們通過遵循這些原則而成為更好、更健康的人。
儘管法輪功的法理是如此的和平,在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受到侵害。人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目標,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了一些基本的權利,如生存權,人身自由權和自由表達權。本參議院批准了一系列有關國際條約,如1976年的「國際民事政治權利公約」和1987年的「反酷刑及其它殘暴、非人道或侮辱性的虐待或懲罰公約」。參議院對這些公約及其它條約的批准突出表現了人權方面取得的進展。
1999年11月19日,參議院一致批准了參議院217號決議,對近來法輪功學員受到的人權侵害做出直接反應。該決議「鑑於許多中國公民的惡劣處境,」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1. 釋放所有良心犯並立即停止對行使信仰、表達和結社自由等合法權利的中國公民的騷擾、拘留、人身虐待和監禁;2. 促其展示出遵守國際公認的有關信仰、表達和結社自由準則的誠意,撤銷或修正那些限制此類自由的法律法規,迅速著手批准和實施「國際民事政治權利公約」。
我們必須利用這個機會繼續支持法輪功的原則,爭取自由。我祝願他們對自由和正義的追求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