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6日,惡警們半夜11點跳牆入院,我沒給開門,他們從窗戶入室(正如小偷一點不差走的路線)。我指責惡警王××(縣原政保科科長)說:看我正大光明白天來可以,深更半夜走貓道不行。我立即坐在炕上發正念。王××在我被子底下翻出我寫的兩個紙條,王××念:「聲援芝加哥起訴江澤民」「聲援全球大公審」「清除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因素」,其餘5個惡警沒有動靜地聽他念。我發完正念又揭露他們的強盜行為,我問王××:我幹甚麼了,你們三番五次擾亂我家不得安寧!他無言答對,只好帶5個人走了。
2003年我縣610惡徒又於10月13號抓大法弟子在興城辦洗腦班,鎮派出所來了3個警察說:「縣610又叫找你寫保證書,不寫就去興城上學習班。」我向他們3人講真象,並告訴他們不要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並講了善有善報等等因果關係,又揭露縣裏政保科科長王××和他們所長互相勾結迫害大法弟子,不會有好報的。我告訴他們不要為難大法弟子,他們三名警察明白了我的意思,高興的離開了我家。
2003年12月4日當我起草要起訴王××擾民執法犯法時,鎮派出所新所長與另3位警察來我家,所長說:「你說不煉了,寫個保證,你在家煉你的。」我說那可不行,大法弟子不能欺騙自己。我送走他們時,叫我經常到派出所去。我新年後向他們去問候了一次。他們態度都非常好,基本上轉變了觀念。
從明慧網得知各地的惡人工作單位、職務,我先後往石家莊、鞍山、長春、安徽等地寫信講真象;分別寫信給長春市公安廳、局和市委、市政府、政協、人大、各區縣主要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我寫信告訴他不要迫害大法弟子,告訴他善有善報的因果關係,要善待大法弟子。我寫信上至中央領導下至街道及民警,就是想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