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讓我們生活美滿 江氏不容 將我們送入勞教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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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日】我於98年農曆4月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患有胃出血,十二指腸潰瘍,附件炎,扁桃體炎,鼻炎,腎炎,風濕性坐骨神經,肩周炎,左手上臂屈伸都很困難,並且經常體內抽筋,全身左邊從頭到腳疼痛麻木,真是生不如死。在這時,我有幸修煉了大法,反覆通讀,在日常生活中真正的按照李洪志師父講的去做,不但身體好了,各個方面變化都很大。

我丈夫周西湖見我修煉後變化這麼大,覺得很奇怪,要求借書一看,看完後讚口不絕,「這本書真好,書裏的一字一句都像是對我說的,叫我怎麼做好人,真善忍人人都需要,從現在開始我和你一起煉。」

我的心裏高興極了,從此我們白天很好的各做各的工作,晚上我們一起學法煉功,事事處處都用真善忍來衡量,我的幼教工作受到我們村幹部的好評,我們家的責任田以我丈夫周西湖為主,種植產量也很高,在我們村虧欠國家款項上百萬的情況下,我們分文不取。我們的生活幸福美滿。

然而,99年7月20起,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誹謗我們的李洪志師父,當地派出所強令我們交出法輪大法的書籍。我們都大吃一驚,這是怎麼回事?我們修的是真善忍。我們倆決定堅定地修煉。

派出所蔡建強等人到我家來說不准煉功,我們一時害怕,沒有說真話,後來隨著我們學法煉功的不斷深入,我和丈夫都認識到了,我們是大法的一粒子,我們是李洪志師父的真修弟子,我們就要走出來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救度世人。我們安頓好家中的一些事於2000年11於19日上京上訪,20日在天安門被抓,後被送回當地,當地把我們送到南縣看守所關押了一年半。

其間,縣610的王瑞生、宴青、周紅、燈等多次強迫我們放棄信仰,我們就反過來跟他們講真象,他們知道沒有辦法轉化我們,只好放我們回家,回到家一看,家裏已被洗劫一空,彩電、電風扇、收錄機及大法資料全部被非法拿走了,連鍋碗瓢盆都沒逃過此劫。我們回到家仍然堅持學法煉功。當地派出所知道了,由政法書記張宇軒帶隊,加上610的,派出所的,還帶了一些打手闖入我家,抄走了師父的像,我和丈夫上前阻擋,他們就要把我們也帶走,幸好鄰居趕來,邪惡之徒們才理虧而逃。

之後的半個月裏,我們走遍了全村的各個角落,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的真象,我們還經常在公車上講真象,到政府部門講真相。後來,廠窖鎮派出所張紅、蔡建強等於2002年10月23日騙我們到縣公安局,國安部大隊長耍盡了花招,沒辦法,最後把我們非法判了一年勞教。2003年1月23日,把我送往株洲白馬壟勞教所,把我丈夫送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

勞教所真是邪惡之地,剛一進去就是日夜輪番的強制洗腦,我堅信李洪志師父,誰也動不了我堅定的心。6月裏,勞教所利用那些誤入歧途的人搞甚麼現身說法,內容就是誹謗師父誹謗大法,我明確表示異議,邪惡之徒們立刻就圍上來,一頓暴打。惡警們還在廣播裏誹謗大法,我就到走廊裏表示異議。後來我被送到嚴管隊,我同樣的抵制他們的一切謊言宣傳,他們就叫我罰站從早到晚地站。因為罰站,第4天我的腳開始腫起來,第8天已經腫到了膝蓋,就這樣過了20天。隊長見我堅如磐石,就不讓我站了。

每次到了發正念的時間我就立掌,夾控就拉一幫人打我,可我甚麼都不管,就做我該做的事,我跟幹警說,我不是勞教人員,我們是被迫害的,從那以後每次點名我都不應。

9月初,我開始絕食抗議迫害,第三天,他們就開始給我灌食,壓腿,捆手,按腦袋,用鐵勺撬開我的牙,我向隊長熊玉香揭露這種邪惡行為時,她說,就是要這樣!後來我滿口的牙都被撬動了,下面的全部撬斷,三次脫臼,第三次最為嚴重,衛生科科長知道後幫我治了半小時,沒見效,只好把我送往株洲市附二醫院才癒合。絕食期間,他們還給我打吊針,摻進些有害藥物,每次都打得我上吐下瀉,還讓吸毒人員給我打,他們就亂扎一頓,就這樣三十多天後,我被他們折磨得奄奄一息,生活不能自理,嘔吐,便血。這時熊玉香拿來一張紙一支筆要我簽字,後來加控說是怕我死,怕有意外,依此為證。一個教育科的副科長看我皮包骨的樣子,居然哈哈大笑起來,說,我會和誰誰一樣,回去個把月就死掉,也是被他們灌食灌死的。

直到2003年12月11日,當地來人接我,勞教所還以絕食為由敲詐我2100元錢。這時邪惡之徒張宇軒吃驚地說,原來你沒有轉化啊!於是打電話給縣裏,不讓我回去,更可笑的是,當縣裏指示要接我回家時,張宇軒竟然不敢與我同車,怕我給他講真象。

回到家後,派出所嚴密的監視我們,收走我們所有的書,於是我和丈夫找到邪惡之徒那裏要求歸還,他們不肯我們就不停的給他們講真象,並送給他們一本小冊子,告誡他們說,趕快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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