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相時建議加入法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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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一日】自法輪大法被迫害以來,法輪大法弟子就開始了向廣大民眾講真相。我們講的最多的是大法的美好、人類有劫難、三退保平安等,從法律方面講惡黨對人權、信仰自由的踐踏很少。今年,明慧網刊登了一些同修請律師寫的辯護詞、被迫害同修的申訴、上訴書等文章,看後很受啟發。可以說在這之前從法律角度反迫害、講真相,我的大腦是一片空白。今年正月發生的事情,讓我進一步認識了從法律方面講真相的重要意義。

今年正月初八,有三位同修在集市講真相時被綁架。那幾天我們正在切磋網上登的同修關於自我辯護法律要點的文章,同修詳細例舉了在電線桿上貼「法輪大法好」和擁有電腦、打印機合法、江鬼集團用憲法第三百條迫害大法弟子如何違法等。這篇文章對同修的啟發很大,大家的正念更強大了。聽到同修被綁架的消息,立即投入了營救同修的工作中。同修拿著這篇文章給家屬講法律方面的知識,告訴家屬,大法及大法弟子是合法的,警察是違法的。同修配合家屬向公安局要人。當時整體空間場非常純正、強大,三位同修正念也非常強大,不驚不怕,講真相、發正念。到了晚上,三位同修全部出現血壓高的假相,她們三人被送到縣醫院。一位同修在兩名警察、一名醫生面前走脫,另兩名同修第二天從醫院直接回家。公安局見此情景也不追究。過了幾天走脫的同修堂堂正正回家了。

在這期間連我丈夫都說:「你認識某某某(走脫的同修)嗎?趕緊讓她回家,那篇文章不是說你們沒犯法嗎?派出所去了你們還可以講真相呢!你們不是還可以這個嗎?(做大法弟子單手立掌的姿勢)。」這三位同修其中一位同修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走脫的同修曾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四年。她是整整在惡黨的黑窩裏被非法關押了七年之久。一個字沒給邪黨寫過的。按常人的思維這回再被抓,不知判多重。大家破除觀念,一切師父說了算。幾天後同修就堂堂正正的回家了。面對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邪惡一下解體了,公安局一點動靜也沒有,一切由大法說了算。

這次成功營救同修對整體很有啟發,尤其是開啟了我們從法律角度反迫害、講真相的重要意義的認識。一年來,我們從網上摘下了同修法律方面的文章給各學法小組,切磋、交流,逐漸,我們也可以在法律方面講真相了。

一次兩同修結伴講真相,在一小店中同修向老闆講真相,這老闆承認法輪功好,就是認為參與政治,反對××黨,說甚麼也不退,最後還進到裏屋。其中一位同修跟進去理直氣壯的說:「我們是合法公民哪,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是江澤民違反憲法了,不信你翻遍所有的法律也找不到「法輪功是×教」這幾個字,國家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是江澤民自己說的,他沒有權力制定法律……你看共產黨多腐敗啊!」「我看也是這樣,」老闆一邊說一邊點頭:「共產黨是沒個救。」同修回來後說,怎麼講他也不退,從法律方面一講,他沒說的了,馬上退了。

這件事對同修很是鼓舞。尤其這位同修,通過這件事對從法律角度講真相很有信心。這位同修一個字不識,她之所以在講真相時可以加上幾句法律方面的話,就是平時在小組學到的。我建議資料點的同修平時注意下載一些法律方面的文章給同修看看,同修們大多不懂法律,從這些文章中可以獲取這方面的知識。

1999年7月20日大法被迫害後,我曾兩次進京護法,由於法理不清,遭到邪惡迫害,兩邊家人都站在邪惡一邊認為大法參與政治,反對共產黨。隨著我學法深入、層次提高,兩邊的家人也改變了原來的錯誤認識。只有我丈夫的大哥(住市區)因邪黨文化的毒害,一直認為大法要政權,他當年對我拉著長音說:「共產黨用鮮血換來的江山能給你?」我多次向他講真相他都不接受。在一次家庭聚餐時,我用法律方面的內容講真相,他第一次點頭讚許我的說法。

當時在飯桌上,我大姑姐夫向眾人講他因為不懂法律,打房屋官司時被法官騙了,打輸了。當時我聽到後,意識到這是師父讓我從法律角度講真相。我接過話茬說;「是啊,我們老百姓不懂法律,這幾十年一直被中共欺騙,它說啥是啥,就拿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來說,全國人都被欺騙了,制定法律得按照《立法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案、審議通過才行,江澤民沒有制定法律的權力,把法輪功說成×教是1999年10月江在法國訪問時回答《費加羅》報的記者提問時說的,第二天早上《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各大媒體跟風,這就把法輪功定性了,這不是胡來嗎?本來全國人民應該起訴江澤民違反憲法了,可是由於人們不懂法,認為當官的說啥是啥,全都跟著它謗佛法。後來兩高按照江的授意出了一個刑法第三百條的解釋,公、檢、法就依據這個司法解釋對大法弟子隨意進行勞教、判刑,這全是違背憲法的。根據《立法法》,兩高是執法機關,根本沒有解釋法律的權力。制定法律、解釋法律的權力是人民代表大會。而且刑法只治有形之罪;信仰法輪功是思想領域的。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刑法治罪必須有四個要素,主體、客體、主觀、客觀。而煉法輪功、弘揚大法、講清真相,只有主體哪有客體啊!在電線桿上貼「法輪大法好」,電線桿受損害了嗎?這場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嚴重的違法,是必須追究違法者的責任的。幾十年來中國人被它欺壓慣了,它說啥是啥,想整誰整誰,一個運動接一個運動,人民都成了順民。共產黨及其當權者為甚麼幾十年來為所欲為,是中國人慣的。到法輪功這兒它行不通了。大法弟子敢跟它說「不」。現在國際上大法弟子把江澤民及中共告上了法庭,聯合國也在收集大法弟子在大陸被迫害案例,有一天人民起來一定會審判它的。現在國內的正義律師走出來為大法弟子做合法辯護,大法弟子也在進行起訴,申訴。」

說到這兒,丈夫的大哥邊點頭邊非常驚訝,說:「還有律師給辯護哪!」我說:「是,中國人覺醒了,敢於拿起法律武器公開維護憲法賦予我們的人權與信仰。國際上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是凡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都將繩之以法。幾十年來共產黨及其獨裁者們一直以來用法律的幌子,肆無忌憚的迫害民眾,這次對於法輪功,它是徹底失敗了。大法弟子是無私的,敢於放下生死,敢於反迫害,揭露惡黨的醜惡,一切不正的都將正過來。」

當時在場的家人都在靜靜的聽我說,我感到正義的力量是那麼的強大。

這件事對我觸動很大,這麼多年都沒有把大哥講通,想不到今天無意中從法律角度講居然讓他開竅了。我認真查找自己,過去自己在講真相中把握不好,愛講甚麼預言等等。其實師父早就囑咐我們不要講高,用最貼近人的理講。

前兩天,我在學師父在《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中說:「當前你們講真相中只要講到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啊,惡黨對中國民眾人權的踐踏、對信仰自由的踐踏啊,講到惡黨歷史上對中國人的迫害、對世界各共產邪惡主義陣營民眾的迫害,現在同樣對大法弟子也是採取的同樣迫害,這就足矣了。」看了師父的講法,我認識到我平時法沒學好。師父早就要求我們從中共惡黨對人權、信仰自由踐踏方面講,我卻一點也不知道。

我也同時希望同修們好好學學師父關於如何講真相的法,因為我看到一些同修在講真相時存在講不到位的現象。如:「你戴紅領巾嗎?心裏想著不要了,對你有好處。」「你入過少先隊嗎?退了保平安,記著法輪大法是正法。」有的人根本口頭沒回應也算一個。至於「大法好」,「天安門自焚真相」,「大法海外弘傳」等隻字不提。同修們也提出這些問題,有同修卻說:「哪有時間講啊!」師父在《轉法輪》中開篇就對說「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我想只要我們真正為眾生得救負責,一切師父會安排條件,儘量多講幾句。

從法律角度講真相、反迫害,是我們大法弟子必須認識的問題。要想知道我們的人權怎樣被踐踏,我們就必須從法律上了解我們有甚麼人權。十多年來邪惡敢於用法律冠冕堂皇的迫害我們,就是鑽了我們不懂法,不願意用法律維護大法的空子。

目前的一點修煉體會,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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