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外地正義律師的幾點建議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本地請了北京的兩名正義律師為幾位遭非法開庭陷害的大法弟子辯護,在法庭上,大法弟子們講真相;律師們有理有據,鬥智鬥勇,消除了邪惡氣燄,震懾著人心,發揮著正面作用,取得了好的效果。當場的警務人員聽了後,事後還找大法弟子詢問:「法輪功真的有你們講的那樣好嗎?」

結合本地請外地正義律師的實踐,法庭上是正邪大戰,最根本的是要發正念,清除一切干擾請律師辯護的邪惡生命和因素,下面就請律師的一些具體事項和想請外地正義律師辯護的同修交流,提幾點建議:

一、關於聯繫方式問題

對於知名的正義律師可在普通網站上查到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相關情況,也可通過同修介紹,用公用電話聯繫,可到二手市場買個二手手機和免登記的手機卡,作為聯繫律師的專機專卡,可發短消息,發了短消息後律師一般會立即回短消息,平時也不一定經常開機,短消息在開機後也能收到,要聯繫時再開機。

二、關於律師費用問題

正義律師的收費標準一般都是分階段收費,分公安階段、檢察院階段、法院階段,每個階段一萬元,三個階段全包括,則需三萬元,律師的來回車費、信宿費、伙食費還沒包括,還要另外出,大約一個律師還要一千多元。並且一個律師只做一個人的辯護律師,當然也可在法庭上通過問答的形式為其他人作簡單辯護。律師的特長主要是在法庭上發揮辯護的作用,在公安階段和檢察院階段發揮不了多大作用,為節約大法資源,前兩個階段時不必要請律師,這時主要發揮大法弟子發正念、講真相、曝光邪惡、解體邪惡、營救同修的作用。到了法院階段再請正義律師,這時律師費則只需要一萬元,在聯繫時,具體收費要在電話中跟律師談清楚。大法弟子仍要繼續發正念、講真相,大法弟子起主導作用,律師只起協助作用,不能依賴常人。只要律師能趕在開庭前兩三天趕到就沒問題,外地律師來時收錢時,當時不能開正式發票,正式發票要在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開,只能打臨時收據,可看律師執業證件。聯繫前對所請律師身份要了解清楚。

三、關於律師住宿問題

律師所住的賓館或招待所,最好是不要登記姓名的,賓館儘量不選火車站或歌舞廳旁邊的,火車站的喇叭等嘈雜聲會吵的律師休息不好。賓館不一定要很高級,只要安靜、舒適,有空調電腦就可以了,有電腦主要是能上網,當然一般他們自己都帶有筆記本電腦,可在律師確定來的當天先到賓館訂好房間,律師來了直接到賓館,委託人簽了字就辦事,就到法院複印誣陷材料和會見當事人等。

四、對律師的辯護要求

雖然正義律師知道如何去辯護,但還是必須就自己要達到的要求提出來,律師才會按你的要求去做,如果你放任,律師也會放鬆。至少做無罪辯護,並必須提出要求當庭無罪釋放。最好能做合法辯護,修煉法輪功合法,講清真相合法,迫害是違法的,要求賠償一切損失,可以控告參與迫害的行惡人員。

五、還請當地律師配合的問題

如果請了外地正義律師,又請當地律師,當地律師必須明真相,也能做無罪辯護,否則成了外地正義律師的對手。當地曾有家屬請了不明真相的當地律師,當地律師首先還按正義律師講的沒有任何法律對法輪功的規定,一聽到法官講有「兩高解釋」,馬上就變了,將所謂「證據」推到別的同修身上,要求對委託人減輕處罰,完全起了負作用。

以上只是結合本地情況,談了幾點建議,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