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一年來,從來沒有一條可以依據的法律,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違法所做的個人決定,是江澤民、中共、中國政府相互利用在搞政治運動,不是實施法律。以下證據,主要是來自中共內部的文件、講話、信件,說明迫害法輪功是前中共黨魁江××和中共相互利用、相互勾結的行動。
中共「六一零」借上海世博會迫害法輪功的《宣講提綱》及河北遷西縣「六一零」據此制定的同類文件在海外曝光後,整個「六一零」系統驚慌失措,採取一系列掩蓋和報復舉動,中央、省、市均派人到遷西施壓,三位善良女子面臨被邪惡起訴。
八十二歲的丹麥老人安德森,幼年時因為醫療事故汞中毒,在漫長的一生中,受盡病痛折磨。直到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折磨了他一生的病痛神奇地消失了,他蒼白的臉色變得紅潤,雪白的頭髮又變成了淺棕色,臉上浮起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