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輪功學員控告黃華華 要求緊急拘提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明慧記者周容台灣報導)曾在美國和加拿大被控告酷刑罪的中共廣東省省長黃華華,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來台灣,旋即被台灣法輪功學員以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告,法輪功代表及律師面見檢察官,陳述黃華華在廣東省任內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要求檢察官緊急拘提黃華華。

黃華華來台被告 媒體關注

在包括中央社、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中天新聞、德國之聲、自由之聲、大紀元、新唐人等台灣多家媒體矚目下,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代表台灣法輪功團體及台灣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按鈴申告,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遞狀控告來台訪問的廣東省省長黃華華,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教授(左)及律師團代表在台灣高等法院按鈴控告廣東省省長黃華華違反「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高精度圖片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教授(左)及律師團代表在台灣高等法院按鈴控告廣東省省長黃華華違反「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

法輪功代表及人權律師下午在媒體前正式遞狀之後,獲得同意面見檢察官,並陳述黃華華的迫害事實,要求檢方立刻啟動偵查、拘提。黃華華也是第一個來台遭到法輪功控告的省長級中共官員。

根據法輪功學員提出的事證指出,黃華華在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主管迫害法輪功,廣州市從上到下系統地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在其擔任廣東省長、省委書記期間,廣東省公安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實施虐待,拘留、洗腦、刑求。灌食糞便、沸水、使用六萬伏特電棍刑求,甚至電擊私處,集體強姦。截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單廣東省,至少就有七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迫害致死。

根據美國國會中國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年度報告,法輪功學員是中共關押在勞教所最大的群體之一,而且是重點被酷刑迫害的族群。廣東省惡名昭彰的監所,至少包括梅州監獄、省女子監獄、四會監獄、韶關監獄等。另有線索或證詞指出,三水勞教所、江門監獄等監所,還涉入活摘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焚屍滅跡的惡行。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表示,黃華華這些年來讓多少廣東人家破人亡,台灣的大陸配偶到廣東行使信仰和表達自由也慘遭迫害,他期望台灣的法律能夠發揮作用,讓黃華華為他自己所犯的錯誤及罪行,負起應負的責任。

此次台灣法輪功學員對黃華華的提告,也引起美國及歐洲媒體的關注。

法輪功學員籲停止迫害

八月十六日下午剛飛抵台灣桃園機場的廣東省省長黃華華,一出海關,機場大廳隨即響起「黃華華停止迫害法輪功!法輪大法好!」、「中國需要信仰自由」的呼聲。

黃華華所帶領的廣東團一出海關,即面對法輪功學員在桃園機場大廳打出「法輪大法 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高精度圖片
黃華華所帶領的廣東團一出海關,即面對法輪功學員在桃園機場大廳打出「法輪大法 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

黃華華所帶領的廣東團一出海關,即面對法輪功學員在桃園機場大廳打出「法輪大法 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高精度圖片
黃華華所帶領的廣東團一出海關,即面對法輪功學員在桃園機場大廳打出「法輪大法 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

一名大紀元記者貼身採訪黃華華詢問:「請問你一下飛機就被台灣法輪功以殘害人群罪告上台灣高等法院,你發表一下看法。」此時,臉上勉強掛著笑容的黃華華,一陣錯愕與驚慌,還來不及反應,旁邊的隨從立即將他帶往乘車處。

沿途有數十名法輪功學員一邊喊著「停止迫害法輪功」,並在黃華華面前展開「法輪大法好」和「停止迫害法輪功」的橫幅,要求他停止迫害。黃華華看到後更加快腳步來到乘車處。在其上車前,法輪功學員遞給他一個裝著《九評共產黨》的紙袋,但他不敢收,不發一語,兩步並一步快速跳上遊覽車,臉色黯淡離開機場。

滂沱大雨中,當黃華華訪問團一行前往住宿的圓山飯店時,在出入飯店必經的路上,又見台灣法輪功學員高舉著「法輪大法好」、西班牙、阿根廷法庭法辦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首惡及「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大型橫幅。

國父紀念館的中國大陸遊客觀看法輪功真相展版高精度圖片
國父紀念館的中國大陸遊客觀看法輪功真相展版

傍晚在國父紀念館參加「台灣廣東周」活動結束後,一群平日在國父紀念館煉功、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大聲地向黃華華喊出「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輪功」。台灣法輪功學員表示,「在台灣法輪功遍地開花,每個景點都有法輪功的人,可是在大陸學煉法輪功就要被抓被迫害,我們要讓他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

稍後,在黃華華參加的晚宴中,又有法輪功學員近身地告訴他在台灣因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被告上法庭的訊息,他神情恐慌地將訴狀影本一手推開。據法輪功學員表示,在黃華華訪台未來的一週,法輪功學員將緊隨抗議迫害,同時將中共持續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傳遞給台灣社會。

台灣各界支持法輪功提告黃華華

法輪功學員在拜訪轄區警察單位時,分局警察在得知黃華華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並已在美、加被控告時,鼓勵法輪功學員要讓台灣社會知道黃華華的罪行,分局局長對法輪功學員表示:應該要有人站出來揭露這樣的人權迫害,你們辛苦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法輪功這次提告是非常正面的事,他希望檢察官趕快採取偵辦的動作。立法委員田秋堇也支持檢察官拘提黃華華,她表示,台灣簽了兩項人權公約,在中國犯了「殘害人群罪」的黃華華來到台灣,台灣應該讓他體會到國際人權的尺度。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表示,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保護人權的地方。像黃華華這種迫害法輪功的人,台灣各界不能裝作不知道,不能讓他在台灣自由游走輕鬆離開。台灣的檢察署必需採取行動,特別是對於迫害人權的罪行,這些是具有普遍管轄權的。如果台灣不採取行動,這不只是對人權的漠視,而且變成是中共打壓人權、迫害法輪功的幫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