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九月四日的明慧網文章《大陸學員對待協調人要以法為師》,我個人很同意文章的觀點。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前,各地的負責人、站長、包括學員,都是處於個人修煉時期;輔導員和站長主要是由於有工作能力和為大家做事的熱心而當的輔導員和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