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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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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2007年9月25日,四川省攀枝花法輪功學員王秀英、黃碧先被鄰居張傳秀到瓜子坪新民路社區誣告,被市國保大隊、東區分局、瓜子坪派出所綁架,後法院誣判王秀英8年,黃碧先7年,她們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2010年10月黃碧先被保外,黃碧先的丈夫答應了惡警、居委會的所有條件,不准黃碧先回攀枝花,黃碧先現在峨眉被監控。王秀英曾因傳遞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

2002年11月4日攀枝花法輪功學員周玉敏在會理縣被會理縣、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周玉敏在跑的過程中左腳被摔成粉碎性骨折,在醫院打上石膏後被劫持到米易縣看守所迫害。2002年12月29日周玉敏的丈夫被勒索,通過部門領導轉交給攀鋼分局、米易縣國保大隊7000元錢,在米易縣請國保大隊的楊梓華等吃了一頓飯花了500多元將周玉敏從看守所接回。7000元錢只收到了2000元的取保候審金收據,以後被罰款200元。

2004年3月4日周玉敏到農村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誣告,被福田鎮派出所綁架到仁和區國保大隊,後被惡警楊凱等非法送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受到了強迫洗腦、長時間、坐軍姿、站軍姿,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超長時間勞役等酷刑迫害。

2008年8月4日,攀枝花法輪功學員唐瑞珍在發真相資料過程中被綁架到派出所,被非法抄家後劫持到市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被恐嚇。威脅,逼迫寫背叛師父的「保證」,精神上受到嚴重迫害。被非法關押一月後,家人以幾十萬的房產證作扺押將其保出,後還不斷受到騷擾。

2001年9月9日攀枝花法輪功學員曾會菊到北京為師父說句公道話,被惡警綁架後,送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強制洗腦。

2001年攀鋼礦業公司動力廠法輪功學員吳敏(副科長)因傳遞師父的經文,被非法開除公職。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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