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凱等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綁架罪和入室搶劫罪;劉冬鬱身為法官徇私枉法,踐踏法律,其行為已觸犯刑律。
陳潔,家住會寧縣四方鄉,大學文化程度。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二點多,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陳志凱帶二十多人在拒絕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砸碎陳潔在蘭州市出租房門窗玻璃,強行入室綁架了陳潔,同時還綁架了來看望她的姐姐陳淑嫻和來訪友的王有江,沒有出示任何相關法律手續強行查抄了租房(違反刑法136條規定)。非法抄家過程由陳志凱一人指揮,整個房子從裏到外,從床上到床下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多部手機、電腦、打印機,私人財物,除被褥、衣服、鍋碗沒有拿,其它物品全部搶走,租房門上的鑰匙也被搶走。陳潔和陳淑嫻要求將所搶物品留下清單,國保大隊陳志凱不寫清單,說回到單位再說。但時至今日也沒有寫清單。離開出租屋時,陳志凱裝模作樣的對手下人等命令,將屋裏往整齊裏收拾一下,不要太亂,注意形像。
隨後,陳志凱等不法警察將陳潔、陳淑嫻、王有江三人綁架到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對他們進行逼供突審。陳志凱將陳潔用銬老虎凳、輪流站等方式逼供二天二夜,六月三十日晚上將陳潔、陳淑賢就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將訪友的王有江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對陳潔實施逼供的惡警有陳志凱、董金霞、賈兆孝、張斌、一個中等個稍胖、一個瘦個子、一個破門砸窗的和幾個不知名的人等。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在看守所,陳潔被強迫幹活,每天磨錫紙,還要完成任務,晚上還要值2小時的夜班。錫紙磨完了就又幹其他的活,現在又紮頭髮(就是做假髮)。
陳淑嫻因所謂的證據不足於八月二十四日獲釋。她先到租房去看東西,馬姓房東說:你們走後,國保大隊將租房抄了三次,其中,有一個姓周的局長帶隊來抄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城關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了陳潔等法輪功學員。同年十一月十三日家人為陳潔請了北京律師做辯護,律師到看守所去見陳潔,看守所說要有法院的起訴書才讓見,律師又到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法院劉冬鬱對律師說,陳潔本人不請律師,而且不讓閱卷,律師據理力爭,劉冬鬱說,等我問陳潔本人是否請律師再通知你。這期間劉冬鬱和審判員到看守所給陳潔施加壓力,劉冬鬱對陳潔說:請律師費用很高,並軟硬兼施,不讓陳潔請律師。後來,劉冬鬱就以陳潔姐姐做辯護,同時答應開庭時允許見年近九旬的母親和家裏人為由,說是請示上面為條件。劉冬鬱等人用謊言欺騙陳潔和她的家人和律師,隨後就給律師打電話說是陳潔不請律師。開庭時法院沒有讓陳潔的姐姐給她做辯護,也沒讓她見到母親和家裏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早上七點,城關區法院突然到看守所將陳潔、王有江、葛青春、盧月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拉到法院庭審,當天法院周圍戒備森嚴,如臨大敵,法院布滿了便衣及警察,有二百多名警察戒嚴。進入法庭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庭上旁聽席早已坐滿了法庭事先安排上的內部人員。非法庭審很快就結束了,法官不給這四位法輪大法學員說話的機會,一開始,邪黨公訴人就給他們扣上了「×教」的罪名(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然後,公訴人和法官一直追問是否參與了噴「法輪大法好」等標語的行動,只許回答:「是」與「不是」。法官一再打斷法輪功學員為自己辯護發言,庭審按他們的預先安排草草了結。此案由城關區法院刑庭魏公信和劉冬鬱主審。
城關區法院魏公信、劉冬鬱等人無理刁難,以各種荒謬不實的理由不許律師介入此案,拒絕律師接見陳潔,用謊言欺騙。家人數次奔波往返於城關區法院和相關執法機關及刑庭庭長魏公信和劉冬鬱等辦案人員,卻屢遭他們的阻撓與欺騙。
就在家人奔波於城關區法院和相關執法機關期間,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城關區法院的辦案人員和城關區國保大隊的人員到看守所見陳潔,說是陳潔姐姐到處去上訪,法官說這個案子要從新開庭,並且拿著一份清單上面寫著所抄租房中物品說,都是法輪功物品要陳潔簽字。中共的這些所謂的法官們將家中財物、現金和日用物品都作為打壓法輪功人員的證據了,流氓行徑可見一斑 。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到七月十二日家人多次打電話到城關區法院了解陳潔一案,始終沒有得到回答,最後一次且遭到了值班人員的辱罵。
陳潔因煉法輪功,就為做一個好人,曾遭中共多次迫害,二零零二年八月,給被銀川市國安綁架的大法弟子姐姐陳淑賢送衣服時被銀川市國安跟蹤綁架並酷刑折磨一週後,送會寧縣公安局被非法拘留半個月。二零零三年因向世人講真相被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城關區國保大隊陳志凱等不法人員打著法律的幌子,利用職務之便,公然綁架好人,砸門強搶,和匪類無別,其行為已觸犯刑律。
這些身穿警服、頭頂國徽的公安、法院法官們,從形式上看是在調查取證,從新開庭審理此案,實際上是中共法官在踐踏法律,構陷好人,其行為已觸犯了中國刑律。城關區法院執法犯法,肆意妄為,百般阻止律師介入此案,法官口口聲聲說是他們按法律程序辦案的,卻不接當事人律師的委託書,他們為甚麼要極力阻止律師介入此案呢?他們為啥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於雙休日偷偷的開庭呢,為甚麼開庭以後超期羈押大法弟子不放人,後來又和國保大隊勾結從新構陷證據?其實,他們已經失去良知善念,淪為專門迫害善良的邪黨工具了。
中共邪黨為了苟延殘喘,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的所謂「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要求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中共公檢法在長達十四年對法輪功及學員的迫害中,製造出無數冤假錯案,今天中共在難以生存之際,為了達到欺騙民眾的目的,中共邪黨一邊利用公檢法迫害民眾,一邊又將公檢法人員作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審判台。
中共當局提出所謂「憲法夢」,而在當今的中國,真正破壞《憲法》造成無數冤案的正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政策,也正是這些政策的脅迫下許多本應是維護正義、維護法律尊嚴的執法者變成了真正踐踏法律、助紂為虐、迫害善良的罪犯。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蘭州市九洲大道 郵編:730046
所 長: 趙志軍 劉平
王建堂:蘭州市監管支隊支隊長
魏國棟:副支隊長
田慶萍:一大隊隊長
蘇生福:五大隊隊長
匡軍、呂軍:獄警隊長
蘭州市國保大隊隊長:
陳志凱 13399317327
肖雲連 13919108600
賈兆孝 13919896515
馬建軍 13399317561
董金霞 13399313679
侯小斌 13399313757
張 斌(音)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48號 郵編:730020
院長:龔昌明
副院長:高超 趙戰斌 鄭曉齊 韓冰 肖蒙 楊萬軍 魏至明
紀檢組長:鄭新民
機關黨委:韓國培
辦公室主任:王沛
政工科:邱冰紅
民二庭長:李剛
民三庭長:蘇紅
立案庭庭長:張梅賢
刑庭庭長:魏公信 0931-8522809
副庭長:金濟勇
審判長:劉保森
辦案人員: 劉冬鬱、張瑞茹0931-8522815、李耀劍 李繁明0931-8524864、劉保森、翟玲玲09318524294、丁曉明、黎永紅8522978
紀檢檢察:韓宗榮0931-8522818、韓斌0931-8522931
城關區法院部份人員個人信息:
龔昌明,男,出生於1966年12月,中共黨員,重慶梁平人,任蘭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高 超,男,出生於1957年6月,中共黨員,山西運城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趙戰斌,男,出生於1968年8月,中共黨員,陝西西安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鄭曉齊,男,出生於1960年2月,中共黨員,山西臨汾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韓 冰,女,出生於1967年1月,中共黨員,河南平頂山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肖 蒙,男,出生於1968年3月,中共黨員,陝西西安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掛職),一級法官。
鄭新民,男,出生於1954年7月,中共黨員,陝西高陵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四級高級法官。
韓國培,男,出生於1957年4月,中共黨員,浙江寧波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四級高級法官。
邸冰紅,女,出生於1966年1月,中共黨員,遼寧北鎮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政工科科長,四級高級法官。
王佑華,男,出生於1960年5月,中共黨員,湖北鄖西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楊萬軍,男,出生於1956年11月,中共黨員,甘肅武威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法官。
魏至明,男,出生於1954年8月,中共黨員,甘肅皋蘭人,任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法官。
蘭州市城關區政法委: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中街子57號 郵編730030
書記:蘇勇
副書記、綜治辦副主任:郭斌
副書記、維穩辦主任:姚巍,
副書記、「610」主任:高 麗 娜 13919366270
城關區綜治辦副主任:楊 吉
城關區政法委「六一零」辦:王桂蘭 848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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