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做好人遭迫害 湖北黃石市261人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自五月以來,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匯入訴江大潮,目前,黃石市有二百六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和親屬控告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繩之以法。

這些法輪功學員在他們的《刑事控告書》中,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經過和身心受益、道德回升的事實,例如,七十二歲的農民法輪功學員董相平說:「我以前患有暈眩症,藥物也不能解決問題。一九九七年,有人向我推薦法輪功,說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有益於他人的好人。我非常接受,從此,我的家庭變的和睦,我的身體也不知不覺恢復了健康,我變得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

五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馮元桂說:「一九九九年我由於身體不好,患有膽囊炎、胸膜炎,婦科病。聽前夫介紹說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有益於他人的好人,並且能祛病健身。我也從他的身上看到了他心性的改變很大,他再也不為金錢與人爭鬥,從此我的家庭變的和睦了,我們的身體也不知不覺恢復了健康,我身體的各項指標都正常了。」

按摩醫生桂立新說:「修煉法輪功後,我按大法真、善、忍的準則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任勞任怨,勤勤懇懇,在利益面前從不與人爭鬥,面對評『先進』和員工福利旅遊等利益時,都主動放棄,與同事、上級相處和睦,與鄰里親朋關係融洽。一九九九年,當局在江澤民一手操縱下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國保警察去我當時的工作單位(黃石輪胎廠)調查時,眾同事一致公認我是個善良、寬容平和、待人熱情真誠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謀劃、管理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和「轉化」迫害,其犯下的罪惡是訴之有據的事實。

宋萬學(男),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村裏是公認的好人,在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中,宋萬學懷著對政府講明真相的純樸心態,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第二次去北京上訪,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日被豐山銅礦公安科科長劉建國等綁架到大冶有色公安處,單位不准他上班,於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二日(當年的臘月二十八)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五歲,從綁架到迫害致死僅僅只有三天時間,並開膛破肚取走心臟、肝臟、腎臟,說是拿到武漢去檢驗,親人要求檢驗完要歸還,卻從此沒有下文,也沒還回內臟。死後都不讓他妻子看他最後一眼。二零一五年八月底,宋萬學的妻子胡水愛向兩高郵寄了對江澤民的控告書。

駱文(男),現年四十七歲,因患嚴重的美尼爾氏綜合症,現代醫療手段在此病面前束手無策,駱文為祛病健身而修煉法輪大法,不長時間身體就完全恢復健康。他為人正派,工作勤懇,樂於助人,是親朋好友、鄰里、同事公認的好人。

駱文因信仰「真善忍」法輪佛法,曾幾經遭受中共邪黨操控的公、檢、法人員的迫害,多次被綁架、抄家(在沒有一個家人在場的情況下私自撬鎖,大肆翻箱倒櫃,搶走私人電腦、手機等私人物件,一個存款摺子幸被駱文妻回家從惡警手中奪回),非法拘留、判刑、勞教,中共法院、檢察院,與公安局沆瀣一氣,一意孤行「權大於法」的秘密判駱文七年徒刑,既不打電話告知親屬,也不給家屬下達判決書,對親屬不給一點訊息,目前在臭名昭著的沙洋監獄遭受迫害,其妻易文靖已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狀起訴控告江澤民。

七十四歲法輪功學員喻菊英,有一個善良的兒子桂立新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黃石上窯派出所指導員和片警盛剛將兒子桂立新劫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武漢市內),被非法勞教一年,沒有任何合法手續。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一點半左右,桂立新又被闖入家中的八泉派出所警察張輝、李玉軍、徐衛東、楊衛國四人綁架,桂立新隨即被非法關在黃石市八卦嘴看守所十四天。次日,桂立新又被劫持到市下陸峰烈山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非法開庭,四月二日,桂立新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上午九點五十左右,喻菊英被黃石市第二看守所(即下陸峰烈山看守所)勒索了二百元錢後才允許見到兒子。當時的看守所所長是李炎奇,副所長是宋軍業、聶慶華。兩天後,桂立新被送往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二分監區,直到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日才回到家中,被非法監禁的時間長達兩年零八個月。

五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蔡桂香,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日,黃石市「610」、黃石港區分局以及家所在地派出所,從廣東省中山市將正在打工的蔡桂香綁架回黃石,蔡桂香被強制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蔡桂香被長時間剝奪睡眠、強制洗腦,遭吸毒人員二十四小時包夾,控制所有言行,經常被打罵,長時間大負荷的強制勞動,習以為常的體罰和罰款,兩年所遭受的迫害,給她的身體帶來很大創傷,體重下降四十多斤,頭髮幾乎全白。

湖北省黃石市冶鋼集團退休工程師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杜大興,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晚上二十三點,黃石市610辦公室胡耀先等十幾名警察闖入他家,將他關進黃思灣派出所,二十多個警察輪流逼問我,到七月二十日晚上二十二點半才放我回家。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晚二十點二十分左右,石灰窯區公安分局警察楊衛國等三人,把杜大興關進市第二看守所,到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才放他回家。坐牢期間強收費用一千八百八十元。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五日晚,杜大興又被黃思灣派出所警察劉安全等三人綁架進派出所,第二天關進洗腦班。到五月十四日上才放回家。

六十九歲的退休工人劉曉連,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再次遭到綁架,非法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四十五天。在非法關押期間,雙手被反背銬、戴腳鐐一個星期,那時正值四十二度的高溫。劉曉連戴著手銬、沉重的腳鐐,不能洗漱,手銬、腳鐐由於時間太長,又是夏天,銬破了皮肉,有時想動一動姿勢來緩解一下疼痛,那種刺痛可想而知,解下手銬、腳鐐後,幾天手腳都失去了知覺,兩隻手腫的像饅頭一樣,雙臂腫的像小腿粗,到現在我的手腕還留有痕跡。

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給國家、給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和空前的浩劫。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大罪已經鑄成,只有將首惡江澤民繩之以法,並儘快送上審判台,才能讓更多被謊言矇蔽的世人看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從而站在正義的立場上、挽救了生命、民族、國家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