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零八年,四十七歲的王秀梅被闖進家裏的永年縣國保大隊長、「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頭目陳聚山等綁架,未經任何法律程序,非法關押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遭受兩年各種酷刑迫害,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回到家,單位、國保多次騷擾她。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原單位保衛處譚萬峰、李鵬輝又到王秀梅的住處以關心她為名,騷擾她。
綁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晚八點多,河北永年縣海軍4723廠,也稱海翔機械廠保衛處長閆永成,敲開法輪功學員王秀梅的房門,身穿便衣的永年縣國保大隊長、六一零頭目陳聚山也隨後進來。陳聚山擋在王秀梅的面前,另一便衣六一零警察,在屋裏看看這,看看那,翻出王秀梅的大法書、師父法像等,那個便衣將大法書、法像、真相資料等抱到停在樓下的麵包車上,王秀梅沒能阻止得了。隨後,他們繼續翻,將抽屜中的現款、存款單也揣在懷裏搶走。
這時,又上來一個便衣六一零警察與那個翻東西的六一零警察一邊一個,緊抓住王秀梅的上臂將她架到麵包車上。當晚,王秀梅被國保大隊的男、女六一零便衣警察看著,不許盤腿坐著,王秀梅一盤腿,開車的六一零警察就用掃帚把敲她腿。第二天早上,六一零警察就將王秀梅關到了看守所。
非法勞教
有一天,警察要給王秀梅戴手銬出去,王秀梅不同意戴手銬,警察在監室外擺了凳子,問她一些話,當時王秀梅不知道那是提審,有個叫徐俊峰的拿著一個封面有「利用×教組織……」字樣的本,翻開裏面的照片,照的是王秀梅的手機,兩個手機中有一個一千九百八十元「高新奇」的手機不見了,變成了一個小靈通,還有打印機、電腦等等。
徐俊峰問了王秀梅一些話,旁邊有記錄,有時,徐俊峰問完後,他自己回答的也記在上面,徐俊峰還問王秀梅是否要邯鄲檢察院來審查此案?是否需要辯護?王秀梅說需要審查,自己辯護。徐俊峰偽善的誘騙王秀梅簽了字。以後,徐沒有再來。
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早上,陳聚山帶著幾個六一零便衣警察,用腳鐐把王秀梅的腳和警車上的凳子鎖在一起,將她送進石家莊女子勞教所。
幾個月後,王秀梅的姐姐艱難的找到勞教所,四大隊長趙圓(音)不讓她們相見,要姐姐的身份證,查證是否是煉法輪功的,姐姐對她的這種做法很氣憤。
在勞教所遭受酷刑迫害的事實
1.強迫坐凳子
剛進勞教所時,王秀梅不能進監室,在走廊的盡頭有一個較寬敞的地方,警察叫大廳,有值班警察的辦公桌,在那裏,王秀梅坐凳子,不許說話,限制上廁所,不能去餐廳,其他勞教人吃完後,給端回來。晚上十點後,王秀梅將被褥鋪在地上睡,早上將被褥放回儲存室。
王秀梅被迫跟著做奴工的人到工作的地方,在工作間的盡頭的一個房間,王秀梅坐著,門口有警察看著,屋內有一個刑事犯看著,不許她說話,限制她上廁所。
2.罰站
二零一零年九月底,勞教所為十月一日準備演出,四大隊的一個警察張佳唱了媽媽的吻,回來在大廳,大隊長趙圓(音)要求給張佳鼓掌,王秀梅沒鼓掌。張佳拽著王秀梅的胳膊處的外衣把她拽出來,趙圓將王秀梅留在大廳,問她為甚麼不鼓掌,王秀梅說因為十月一日是「國恥日」。趙圓就用手搧王秀梅的耳光,邊打邊說。當王秀梅說:「中共講假惡鬥,我講真善忍」時,趙住手不打了,說了一些其它不好聽的出去了,讓王秀梅面牆罰站。轉天,王秀梅的一個眼睛下面就烏青。
王秀梅不看「自焚」偽案,警察讓她在房間裏面牆罰站。王秀梅不穿勞教服,警察把不穿勞教服的帶到外面沒有陽光的地方,凍著罰站。
勞教做裏做害人的一次性筷子的奴工活,即將一次性筷子從大袋子裏到出,裏面混有灰渣、木屑等,揀出筷子,裝進標有「已消毒」字樣的袋子裏。幾天後,王秀梅聲明不幹了。警察將不幹活的帶到外面沒有陽光的地方,凍著罰站軍姿。
有幾十天在室內,冬天窗子晝夜開著,王秀梅被強迫站在窗口罰站或幾個人圍在一起罰站。晚上,就地坐著睡。時間長了,王秀梅白天常常站著就摔倒了,有時後背就像有甚麼東西猛推了一下,就摔倒了,手、頭磕出血,有時在摔倒時,看到地面離自己很遠。最後,王秀梅摔的鼻子周圍烏青的。
罰站時,有的時候,王秀梅還被警察踢腿、踢手。
3.下蹲
王秀梅被強迫蹲下,腳後跟抬起,雙手抱後腦,長時間的保持這個姿勢。王秀梅保持不住,惡人劉婭敏看見了,問她,她說休息一下再做,劉婭敏說誰同意的?抓住王秀梅的頭髮,把她拽倒,還用腳踩在她的臉上,王秀梅當時腦中閃出一念「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劉婭敏的腳立刻就移開了。
4.「飛燕」
王秀梅被強迫雙腿並攏,且直、彎腰,面部向腿靠,兩胳膊和手從後向上直豎起,保持這個姿勢。警察讓一個因打架進去的李華看著,李華不滿意,她就會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
5.毆打
王秀梅被警察和姓張的犯人用掃帚把、小凳打頭,邊打警察還邊說:意思就是你們煉功,領導責怪我們,我們就打你們,把王秀梅的頭打出了血。
由於王秀梅不做筷子的奴工活,惡人叢淑娟用一把筷子戳王秀梅的胸肋,劉婭敏在與王秀梅說話時,有時還會用她的腳跺王秀梅的腳。趙圓<音>與王秀梅說話時,有時用手捏她的臉、點推她的身體、踢她的腿。
6.限制上廁所
王秀梅被關進勞教所後,上廁所就得按警察的規定。被關禁閉時,有幾十天,不能和別的在押人員同時上,幾個人只能用屋裏的一個臉盆,盆滿了,警察同意,才能倒到廁所。有兩次,因不能去廁所,而尿濕了褲子。這樣王秀梅自己不得不節制飲食。
7.洗腦「轉化」
不關禁閉時,一般情況下,王秀梅每天被強制看中共新聞聯播,有時看歌功邪黨的光盤。在為十月一日演出中,四大隊有個被「轉化」邪悟的人和其他大隊的一個惡警演抹黑法輪功的內容,幾天後,教育科的一個女警拿來「自焚」光盤給四大隊的在押人員看,王秀梅站起來,告訴警察「自焚」是假的,誰看害誰。
勞教所讓被轉化了的劉永利<音>等三個人來「轉化」王秀梅,她對王秀梅說:「是為你好,轉不轉化是你自己的事,我也不強迫你。」王秀梅說:「你要真的為我好,就別阻止我煉功,給我大法書學。」她說:「我還得聽她們〔警察〕的呢!」第二天,王秀梅對她說:「大法只有一個師父,我要聽你的,你不就是我的師父了嗎?」她走了,再也沒有來。
8.強制穿勞教服
趙圓<音>和叢淑娟搧王秀梅的耳光,要她穿勞教服,王秀梅不穿,惡警就叫王秀梅把衣褲脫掉,趙圓一下把王秀梅摔在地上,強制給她穿上,叢淑娟用針線把衣褲縫在一起,還說,你脫了,我們再給你穿。
離開勞教所 仍在騷擾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早上,勞教所將王秀梅送回家。在離開勞教所時,因王秀梅拒絕在「勞教人員取款單」上簽字,她有二千三百多元錢存在勞教所,可四大隊長趙圓(音)不給她。
王秀梅離開勞教所後,陳聚山讓王秀梅去找他,說把錢還給她。王秀梅去了幾次,一旦找到陳,陳就說財務方面還需要查找等等,還說因為沒有審問,就把她送到勞教所,他被領導責怪了等等。但是,陳就是不提還錢的事。
王秀梅回來後,發現自己許多物品沒有了:兩個筆記本電腦、兩個手機、一台佳能2900型激光打印機、幾包紙、碳粉數瓶、放像機、mp4、雙卡收錄機、刻錄機、空白光盤幾盒、真相資料、大法書數本、師父的法像兩張、講法錄音帶和錄像帶、一千四百元的存款單、三萬多元的現款等等。
王秀梅被非法關進勞教所大約兩個多月,原單位的勞資處長楊志民和辦事員王秋月、技術處長李東平、保衛副處長張大軍去勞教所,楊志民告訴王秀梅工廠與她解除了勞動合同,要她簽字。王秀梅不同意。楊志民說不簽字他回去沒法交代。之後,王秀梅就在他的下發文件目錄的空白欄簽了字。
從勞教所回家後,王秀梅找海軍4723廠領導要求恢復工作,他們不同意。保衛處長孔昂及職員譚萬峰、李鵬輝、李慶林連續三~四年不定期的輪番到王秀梅的住處騷擾。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保衛處譚萬峰、李鵬輝又到王秀梅的住處以關心她為名,騷擾她。
主要責任人:
當時任職的永年縣海軍4723廠黨委書記楊慶平,廠長陳玉銘,保衛處長閆永成,保衛處的工作人員李慶林、譚萬峰、李鵬輝、張大軍、技術副處長張毅、組長曹安同,勞動人事處長楊志民、永年縣國保大隊長六一零頭目陳聚山,辦案人員徐俊峰。
現任黨委書記劉想英、廠長王志偉、總工程師兼紀檢委書記李東平
職工家屬無工作的男青年劉少達、還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人。
1999年7月22日廣西崇左市寧明縣法輪功學員鄭昌、厐玉娟、周素羨、李千舟、甘玉明、朱建華、吳秀英、張伯、鄧姨、滕雲、黎定南等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和平上訪,被綁架到寧明公安局關押1天,並被劫持到黎塘洗腦班迫害。
從1999年到現在廣西崇左市寧明縣法輪功學員被拘留、洗腦、勞教、判刑迫害的人如下:
1) 被綁架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有:
呂迅平 覃彩娥 韋蘇娟 吳秀英 玲玲 朱建華 農彩余 廖文闖
(備註﹕覃彩娥 2000年1月─2000年3月上北京上訪,半路被綁架後,劫持到寧明縣看守所關押3個月)
2)被劫持到勞教所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
玲姐 1年 (2001年被勞教1年,回來後因身體衰弱離世)
覃彩娥 2年2次(2001和2004年分別被勞教2年)
呂迅平 2年2次(2001和2004年分別被勞教2年)
朱建華 3年
吳秀英 1年
農彩余 1年
3)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
朱建華2008年被判刑3年
覃彩娥2009年被判刑3年
廖文闖2006年被判刑4年(2006年10月─2010年10月廣東陽江監獄關押)
廖文闖2011年被判刑3年
另外在2009年,廣西寧明縣中共610公安局惡警甚至連9歲的小孩都要抓捕關押迫害。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梁正華、小趙夫婦及小女兒梁慧珊(9歲)
寧明政法委610公安局部份參與迫害惡人名單
政法委書記:姚亦文 陸偉寧
政法委副書記:陸飆
寧明縣610辦公室副主任:陳某某主任
寧明縣公安局局長: 黃擁軍 農英傑 張征惠
寧明縣公安局副局長:呂海昌 張南鐵 甘敏 黃子倫
寧明縣公安局綜治辦:陳奇虎 陳奇峰
寧明縣公安人員:黃日巧 黃南 黃幹英 劉利
寧明縣衛生局局長:高強
寧明縣疾控中心:農朝敏 戚宏奎 黃日華
我是河北省保定市水碾頭村法輪功學員馬淑平,女,60歲,性格憨厚,樂於助人。多年勤奮肯幹,後半生落得腰、腿疼、便秘、痔瘡等疾病。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無病一身輕。由於維護信仰自由的人權,依法上訪和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受到保定市新市區公安分局等邪黨人員的非法入室搶劫、綁架、勒索等迫害。
一、 喜得大法,病痛消失
修煉法輪功前,我患有腰、腿疼的毛病,走路、彎腰都疼,總想睡個熱炕頭;便秘的厲害,多少天排一次便,乾硬帶血的糞便,肛門被撐破的口子疼痛難忍,長年累月下來,身體非常痛苦,也曾多方求醫問藥,但很難治癒。只能每天在病痛中煎熬著。
一九九四年十月份,大嫂從外地回來時看到我痛苦的樣子,給我介紹法輪大法的美好,我很相信。當天晚上,我聽了師父的講法錄音。大嫂又給了我《轉法輪》和《轉法輪(卷二)》,我非常喜歡,就認真看起來,越看越愛看,我文化不高,就邊看邊查字典,雖然有些地方不明白,但我感到這書的珍貴,從內心感到書裏講的太好了。看完書的那天下午,我覺得肚子裏咕嚕咕嚕地翻動著,從此,我的大便一下子就正常了,多年的便時難受消失了。後來,我又學會了功法動作。
我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不會說甚麼華麗的語句,就是從內心知道這法是真好,越看越愛看。從中明白了好多常人說不清,科學解釋不了的東西(如:人為甚麼活著?為甚麼得病,怎樣對待矛盾等等)。我放不下大法了,天天堅持學法煉功,並按「真、善、忍」標準去做。人逐漸精神起來了,腰腿疼不知不覺中也好了,走路一身輕,身上所有毛病都消失了。我從心底裏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
二、 依法上訪無果
正當我沐浴在法輪大法的美好中愉快生活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容忍不了「真、善、忍」的存在,利用整部國家機器,鋪天蓋地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陷。使用荒唐可笑、卑鄙無恥的欺騙手段毒害人類與眾生。所有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那個感覺就像是天要塌下來一樣,彌天大謊與暴力不可一世。我感到意外的震驚、迷惑、壓抑。這是怎麼了?我們修的是真、善、忍,師父要求我們做好人,不會錯呀!這到底怎麼了?
我們懷著對大法的堅定,和平理性地到保定市政府依法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政府工作人員說:「我們管不了,你們向上走吧!」我們說:「我們修的是真、善、忍。道德在回升,人心都在向善,心靈得到淨化,身體得到康復,對社會家庭都是福祉。」可聽到的答覆是:不管怎麼樣,我們在執行任務,就是阻止你們上訪,聽了這話,我覺得這些為執行任務而不分善惡的人真是非常可憐。
三、遭受迫害
1、 被綁架到洗腦班
2003年5月21日上午10點左右,保定市新市區公安分局的五、六個警察開著兩輛警車突然闖入我家,出示了一下所謂的「搜查證」,不容分說就翻箱倒櫃亂翻一氣,弄得滿屋一片狼藉。非法搶走了寶書《轉法輪》、錄音機等,連燒香用的墊子也一併拿走。最後,一個人假惺惺地騙我說:「跟我們去一下新市區公安分局,談點事兒。」說完,這幫人強行把我推上警車,綁架到許莊洗腦班。
在洗腦班,我們幾個學員被非法強行戴上手銬,雙手銬的緊緊的,一點不能動彈,還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許上廁所,不許睡覺,惡人對我們非法審訊:「資料哪來的?誰送的?」我當時非常清楚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在做好人,並沒有違犯任何法律,就很坦誠地跟他們說:「大法師父要求我們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做更好的人,遇事多為別人著想,想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很多人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都好了……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權。」一個惡人沒好氣地大聲吼:「誰叫說這個,讓你說資料哪來的,跟誰聯繫,叫甚麼名字。」我說:「不知道。」惡人一聽氣急敗壞,暴跳如雷,對那位年輕點的學員下手,狠狠地邊打邊吼:「說,說,叫你說!」打得那位學員大聲慘叫。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想:不管資料是誰做的,是哪兒來的,都是為了讓人們明白法輪功真相從而得救,沒犯任何法律,還是先救急吧,就說了。惡人們好像抓到了甚麼證據,得意洋洋地走了。
2、被非法拘留
5月23日傍晚,兩名警察把我從洗腦班劫持到新市區公安分局關押了一天一夜,沒讓吃飯。24日下午,又強行把我轉送到容城縣看守所。臨走時,惡人還把我身上僅有的十幾元錢非法扣留。人民警察,竟這樣對待與他們母親年齡相仿的善良百姓。
在容城縣看守所的十幾天裏,警察不讓學法、煉功。早晨起來讓跑操,讓背監規臨走時還被勒索了一百五十元的被褥費。
3、企圖勞教
6月7日上午,新市區公安分局的警察把我從容城看守所接回分局,準備直接送保定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我一聽就急了,心想:法輪功這麼好,卻無端被誣陷,廣大百姓都被謊言毒害,要去講真相救度他們。就說:「不行,我要回家!」當時我被迫害得腿腫得老粗,心臟也不好,渾身哪都不舒服。分局的人讓我兒子跟著一塊兒去市二醫院為我體檢。一個人對醫生說:「是煉法輪功的,差不多就勞教得了。」結果我血壓高達二百多,心律過速而且不齊。分局的人不甘心,硬把我送到勞教所,勞教所人員一看我的體檢表,怕出意外而擔責任,不敢收留。
分局人員不肯罷休,向我家勒索了三千元錢,沒給收據,並規定讓我在市區小醫院輸液一週,然後開具病情證明,回家養著。
4、洗腦迫害
回家沒過幾天,分局的兩個人非法將我劫持到許莊洗腦班進行「轉化」。並讓我的外甥親自開車將我送去,還讓外甥寫下「不許我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這是邪惡利用親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在許莊洗腦班,管教人員強迫我看污衊、栽贓師父和大法的錄像,看後讓說對法輪功認識。還對我進行非法審問,問我都和誰聯繫等。最可惡的是讓罵師父,我說:「我不罵!我們姐妹倆小時候因為罵街,母親讓我倆跪了一宿。從此,我們再不罵任何人。今天,我更不會罵師父,我們的大法師父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們無比尊重我們的師父,不會幹昧良心的事。再說了,你讓我罵,對你不好,會遭罪的。」這發自心底的呼聲,使得管教們像明白了甚麼,悄悄離開了。
我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十天,又被邪黨人員非法勒索了八百元的生活費,沒給收據,才放我回家。
5、非法騷擾
2003年8月份,鄉派出所的人查出了我在網上發表的「嚴正聲明」,就派三、四個人(其中有一個女的)把我劫持到鄉派出所非法審問,問是誰給上的網。我沒配合,只是給他們講真相,最後此事不了了之。(迫害後有人上門騷擾、敏感日有電話騷擾等)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合法,在受到無辜傷害時向廣大人民講法輪功真相合法。中共邪黨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無端打壓,才是荒唐可笑的卑鄙行為。希望廣大善良民眾要清楚、冷靜,在大是大非面前維護正義,呵護善良,選擇美好的未來。
我叫郭金鳳,因為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自1999年7月以來遭受中共當局多次迫害、罰款、流離失所,扣壓我的居民身份證,監視住所,來我家多次騷擾。
1999年11月份,安國市政保科的人翻牆跳入我家院內,綁架抄家,拿走了我看的幾本大法經書,還有收錄機。在安國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強迫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寫保證:不煉法輪功,不上訪,不進京。出來時罰款加上親人送禮達兩千元左右。
在拘留所遭迫害期間,有個王所長和一個少一隻腿的副所長,每天讓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打掃衛生,有時叫我們法輪功學員給他們洗衣服。有一次,少一隻腿的所長讓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給他們的房間打掃衛生。打掃完,我們剛要走,這個所長說:你們會按摩嗎?我們說不會,就走了。後來,這個所長又派人來找我們去給他按摩。我們不去就威脅我們。一個和我們關押在一起的常人大媽(明白大法真相)看到這種情形很生氣的說了他們一通:她們不會按摩,不會幹那種事。這個少一隻腿所長派來的人嚇得灰溜溜的走了。參與迫害者:公安局副局長趙建英,政保科科長馬英傑,政保科一職員王強。
2000年3月份,市公安局政保科人員闖入我家,讓我去公安局一趟,有事商量,我不去,他們非法帶走我,到公安局,他們非法審問我,問我幹過甚麼違法的事。因為給我老家的父親郵過一封信,信裏有我師父的一首教人做好人的詩詞。他們抓住這點事,把我關進看守所,關押我一個月。關押期間,強迫我背監規,強迫勞動(揀藥材),不讓煉功,看見就罵。強迫寫保證。否則不讓我回家。參與迫害者: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建英,政保科科長馬英傑,政保科一職員王強。
2000年4月25日,我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因堅持信仰,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北京被保定市駐京辦事處關押,後安國市公安局去人給我們戴上手銬,罵我們給他們找麻煩,接回當地迫害,關進看守所。到了當地公安局,他們非法搜身,搜走我幾百元錢。
在看守所裏,強迫勞動(揀藥材),撿不夠他們要求的份量不讓吃飯睡覺,吃的是白水煮菜。非法關押我一個月,出來時還讓我的家人拿5000元錢,否則不放人。家人在他們的壓力下,怕我再被迫害,也就認可了。還扣壓我的身份證。參與迫害者:公安局副局長趙建英,政保科科長馬英傑,政保科一職員王強,看守所職員王銀普。
2001年大年正月初二,公安局和政保科的一些惡人闖入我家,非法抓捕我。因為天安門自焚事件,把我關進拘留所。讓我的家庭受到嚴重的精神痛苦,我抗議絕食四天,他們怕承擔責任,放我回家,還勒索家人一千元錢作為保證金,保證不去北京。參與迫害者:公安局副局長趙建英,政保科科長馬英傑,政保科一職員王強,原藥市派出所所長李東樸。
2001年12月份,保定司法的一個惡人和淶源縣610惡人,還有安國市公安局、藥市派出所的一些人串通一氣,聯合起來非法抓捕我。把我關押在保定市淶源縣公安局迫害,非法審問我,讓我看邪悟者的文章,回答他們所要的東西。我不回答,他們就打耳光,當時打得我腦袋嗡嗡響。還把我吊起來,晚上不讓睡覺,幾個人輪班看著我,一閉眼就喊、推、罵。精神和肉體受到了很大的傷害,當時被折磨的暈了過去。
後來,淶源縣的610惡警羅東升、張芳,還有公安局的局長把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絕食抗議他們的迫害,他們給打針灌食,床上放著一個梯子一樣的東西,把我綁在上面,強制給我打針輸液,躺在那種梯子床,真是硌得我難受極了。後期就開始插管灌食,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好幾個人把我強行按住插管,從鼻孔往胃裏插管,插進去之後,戳的我難受極了。他們用的是一個小機器,食物是奶粉和鹽水。我喊叫也喊不出來,他們把我的嘴按住,整個身體都動不了。插管拔掉以後,惡人給我灌進胃裏的食物都吐了出來,混有血。絕食到了第12天早上,惡人見我還不吃不喝,身體和臉瘦成皮包骨。惡人們怕承擔責任,怕我死在看守所,他們找到我的家人,拿錢放人。我出來後,聽家人說被淶源縣的惡人勒索一萬多元(當時是我和我姐兩個人)。參與迫害者,安國市政保科馬英傑、王強,安國市藥市派出所李東樸,淶源縣610羅東升、張芳。
這次迫害很嚴重,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當時出來以後,我就回老家了。後期聽說淶源縣和安國市的惡人串通一氣,還想找我,迫害我。到處向我的親人打聽我的去向,還經常監視我在安國市的住所,我的鄰居們都很好,都知道煉法輪功的是好人,沒有配合這些惡人幹壞事,還看到了這些警察的惡劣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