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只歸師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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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我居住地的居委會、派出所、綜治辦、國保等十幾人闖入我家。我問居委會的人,來這麼多人是為啥?她說,是因為我拒絕簽「三書」,要抄家。

一個年輕女警察顯得很積極,到處翻,到處看,牆上貼的福字畫,被她一張一張撕下來,還叫其他人幫手,別人不聽她的,站在旁邊看。

幾個小時後,我的大法書籍、所有用來做真相的工具和耗材全被翻出來。那個女警察說,第一次抄到這麼多東西。她看著打孔機,好奇的問我,這個怎麼用啊?另一個小警察說:你成「科學家」了。

一個又高又壯的國保警察一手拿著記錄儀、一手指著這些東西,問我:這些是從你的臥室收出來的,是不是你的?我平和的說:是。這個警察突然惡狠狠的高聲重複問:這些是不是你的?是不是?是不是?我看著這些東西,心裏想,這都是大法的東西,怎麼不是我的!我家門大開著,外面還有好多人在看、在聽,我就深吸了口氣,用力的說:是!這警察一下懵了,呆呆的看著我,說不出話,那個女警察就站在我旁邊,也在發呆。

過了一會,他們才回過神來。男警察有氣無力的問:你說的這些東西不違法哈?我答:不違法。他低著頭,低聲說:好,不違法,不違法。

他拿著記錄儀對著我,又問還有甚麼要說的?我說:修煉法輪功合法,我是大法弟子,救度眾生是我的使命,這些東西是救度眾生用的,請停止迫害法輪功,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不要到時候後悔。說完,男警察叫人把東西搬走。

這時,那個女警察一出我家門,就開始說:「做壞事嘍,我做壞事嘍。」一邊下樓梯,一邊說著。警察要把我綁架到派出所。臨出門時,我對丈夫說,你不要擔心我啊,我有師父管的。丈夫點頭答道:「嗯!沒事的。」

在派出所的第二天上午,三個警察帶我去醫院檢查身體。晚上,警察要我做手指紋採集,我不配合,三個警察就強行拉住我,掰我的手,採集指紋。我在心裏對師父說,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可我掰不過他們。

接著,警察就把我送往當地看守所,想關押迫害我。到看守所,那裏的獄醫說我身體不合格,拒收。第三天凌晨,我回家了。我知道是師父在保護著弟子,我只歸師父管。

回家後,我靜思向內找,我的修煉出了甚麼問題了,造成這麼大的損失。我找到了一些從去年以來,表現比較明顯的看不上別人的心、埋怨心、顯示心、安逸心、妒嫉心、貪心、向外看的心、證實自己的心等等。我沒有及時抓住這些人心修掉它,這些敗壞物質就在我看書學法、發正念、煉功時讓我犯睏。我意識到這樣不對,就開始背法。背法時看一句,就要閉眼睛記,一閉眼睛,就被困魔干擾,睡過去了。一段時間,也沒有突破,我學法跟不上,心性沒能提高,就被這種負面物質控制,結果被邪惡鑽空子,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師父傳的法輪大法,是要我們主意識得功。師父講過:「學好法才能完成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1]師父怎麼說,我就怎麼做,後來我就抄法,不求數量,抄法能讓我思想集中,頭腦清醒,法理清晰,正念強,讓主意識真正得法。

現在我已經在抄第五遍了。只走師父安排的路,繼續做好三件事。

我發出強大的正念:大法師父在正法,正一切不正的,所有的生命都應該按照師父的正法理做,大法弟子在世間救人是師父的安排,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只歸師父管,其他的不配參與,誰動誰有罪,都將被淘汰滅盡。師父講:「有法在才知道如何更好的做,有法在才不會走錯路,同時法也在成就你們自己」[2]。

感謝師父時時看護著弟子!弟子會繼續做好三件事,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巴西法會〉
[2]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德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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