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時我二十五歲,通過學法我明白了大法是讓人修煉得道的,師父是在末劫時下來傳法度人的,從那時起,我天天學法煉功,總覺的自己得法晚,屬於第三批進來的,所以特別精進,即便幹活的時候,心中都背著師父的經文,事事用法來衡量,嚴格要求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我到同修家時被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後由當地派出所接回,關押到收容所。當時的情況是,我如果寫個保證書就可以回家。我的親人全部上陣勸說我,就連八十多歲的奶奶、姥姥也被拉過來勸說我,逼我寫保證書回家,我絲毫不為所動。後來家人趁我不備把我的胳膊扭在背後,在一份東西上摁了手印。
我被接回家後,父母一直看著我不讓我外出。直到第二年,也就是二零零零年,在收容所認識的同修托上訪的常人給我送來了《走向圓滿》、《排除干擾》兩篇師父的新經文。看了兩篇經文,我覺的應該去北京證實大法。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以到鎮上剪頭髮為名出了家門,騎著自行車剛到理髮店,就看見跑城裏的小公共停下來了,我來不及跟理髮店的老闆交代,扔下自行車就上了車。到了城裏,跟同修交流一下,借了同修一百五十元錢,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
到了北京市天色已晚,找了一個不要身份證的地下室旅館,那兒住的大部份是同修。我們結伴來到了信訪局,還沒等進去,外面各地區的駐京辦人員就把我們攔住,我們不報地區名,也不報姓名,他們就拿話套,聽口音猜是哪裏人,一旦報名或者被聽出來,立刻把人拉走。最後同去的人中就剩下我,就聽旁邊一位大叔說:「你快走吧,在這裏站著幹嘛?」我一聽此話,快步離開此地。
我還是要去天安門,剛走不遠,一位男同修追上來,他剛從信訪局出來,是學自動化的大學生,我倆結伴來到天安門,在天安門附近的大路旁休息。等天亮了,我倆到天安門廣場,這時天安門的人逐漸多了起來,警察便衣到處都是,眼看一波波的同修被推上了車。我倆不能再等待,走到天安門廣場的裏面,選好位置,鋪好報紙打坐,煉起了第五套功法,我想閉上眼睛閉不上,因為眼睛周圍的小法輪轉動著,手上、胳膊上的小法輪都在轉動著。
我們煉到加持神通時,警察把我倆推上警車,拉到一個院子裏,關了有好多同修,報出名的立馬被車接走,不報名的也被分批拉走。我想:不報名的目地就是讓當局看看這麼多的大法弟子進京上訪,引起他們的重視。我隨著被拉走的人群往外走,最後發現別的同修都被拉上車,只剩下我一人站那,這時旁邊又有一位大叔對我說:「你在這站著幹甚麼?還不快走!」我回過神來,又回到了天安門廣場。
這一次我結識了一位個子高高的大姐同修,我倆走到天安門廣場,煉起了「法輪樁法」。不一會兒就被警察拉到了之前的院子,一女警察看著我說:「你怎麼又來了?」他們在我身上沒發現任何證件,後來見一卷衛生紙的廠址是煙台地區的,就讓煙台駐京辦的人將我接走。
煙台駐京辦的一人說:「送你到火車站,給你買上票回家吧,要不就給你買票錢,你自己回家吧。」我說:「我不回家,我還要證實大法呢!」他們幾個商量了一下,最後決定拉著我一起去遊覽盧溝橋。到達目地地的時候,他們讓我下了車,自己開車跑了。
我找到公交車站,又來到天安門廣場。這回我沒立刻站出來,而是在廣場上找同修,幾天下來結識了不少同修,我們晚上睡在天安門附近的小公園裏,準備「七﹒二零」再一同站出來證實大法。這天,我跟同修們在天安門廣場上尋找更多的同修時,都被推上了警車。
輾轉幾番,我與約三十個不報名的同修被關到天津大港看守所。我們在一起背法、煉功,並且絕食反抗非法關押。警察多次提審大法弟子,相對提審我的次數不多。記得一次,警察來提審我,我慢悠悠走著,忽然湧上來一口痰,我趕緊拿出一塊衛生紙吐在裏面,快步走向垃圾桶扔在裏面,這一小小的舉動,竟然感動了提審我的警察:「你們大法弟子真是好樣的,到這個時候還做的那麼好。」
每次提審,我只告訴警察「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師父是被污衊的」、「還大法、大法師父清白」等等內容。記的有一次他們氣急敗壞的把我銬在樓梯上過了一夜。
在大法弟子的共同努力下,警察最終接受了我們的要求:不通過當地政府,而是讓家人或者朋友來接走。大部份同修被接走了。由於當時我哥的電話號碼換了,只好讓村幹部來接,誰知村幹部報告了鄉政府,最後是鄉政府人員和村幹部一同來接我。回到當地,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歷時一個月左右,我終於完成了到北京為大法、為師父說句公道話的心願,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