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金現居住在秦皇島市海港區文昌裏小區。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他曾經被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劉長金自己在家中突然出現腦血栓症狀,躺在床上全身動不了,近兩天時間沒吃沒喝,也打不了電話沒人知曉,最後他硬是挺了過來。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劉長金在秦皇島市開發區大秦世家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該小區居民婁慶海舉報。過後,警察從家中把劉長金綁架到警車上,並非法抄家,搶走打印機、書籍、資料等,非法把他關押在秦皇島市看守所。他不配合,甚麼也沒說。當晚警察給劉長金的女兒打電話、他女兒和女婿從外地連夜趕回來處理此事。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劉長金被非法批捕,親友請了北京搴旗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為劉長金作無罪辯護。六月二十六日,因體檢不合格,劉長金被監視居住。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劉長金被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監視居住;十二月二十二日,他被秦皇島市撫寧區檢察院監視居住。
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劉長金被撫寧區法院監視居住。
劉長金本人目前已收到秦皇島市撫寧區法院判決書和執行通知書,撫寧區法院執行通知書上寫的,非法刑期是三年(2024年5月17日─2027年5月2日);審判長:石文婧,陪審員:張大偉、李輝,書記員:鐘佳琳,簽署日期2024年4月30日。
秦皇島市撫寧區法院電話:0335-56011642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5/27/218329.html